验 资 报 告
众会字(2023)第 07869 号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
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
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14,431,076.00元,股本为人民币814,431,076.00元。经贵公
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891
号)】,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122,164,661股新股。最终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38,969,401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969,401.00元,变更后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3,400,477.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贵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969,401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69,999.36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8,373,028.9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196,970.3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8,969,401.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551,227,569.39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814,431,076.00元,股本人民币
众会验字(2022)第07032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
币853,400,477.00元,股本853,400,477.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
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
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此页无正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3 年 6 月 16 日
附件1
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际出资情况
其中:股本
认缴新增
股东名称 知识 土地使 其 其中:货币出资
注册资本 货币 实物 合计 占新增注册
产权 用权 他 金额 占新增注册
资本比例 金额
资本比例
叶锦添 2,604,166.00 2,604,166.00 - - - - 2,604,166.00 2,604,166.00 6.683% 2,604,166.00 6.683%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久银久泰 1 1,302,083.00 1,302,083.00 - - - - 1,302,083.00 1,302,083.00 3.341% 1,302,083.00 3.34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UBS AG 1,302,083.00 1,302,083.00 - - - - 1,302,083.00 1,302,083.00 3.341% 1,302,083.00 3.34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51,822.00 1,951,822.00 - - - - 1,951,822.00 1,951,822.00 5.009% 1,951,822.00 5.009%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698.00 2,026,698.00 - - - - 2,026,698.00 2,026,698.00 5.201% 2,026,698.00 5.201%
吕良丰 2,604,166.00 2,604,166.00 - - - - 2,604,166.00 2,604,166.00 6.683% 2,604,166.00 6.683%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76,041.00 3,776,041.00 - - - - 3,776,041.00 3,776,041.00 9.690% 3,776,041.00 9.690%
冯汝洁 1,302,083.00 1,302,083.00 - - - - 1,302,083.00 1,302,083.00 3.341% 1,302,083.00 3.341%
欧俊华 1,302,083.00 1,302,083.00 - - - - 1,302,083.00 1,302,083.00 3.341% 1,302,083.00 3.341%
金信金富定增 1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022,135.00 17,022,135.00 - - - - 17,022,135.00 17,022,135.00 43.681% 17,022,135.00 43.681%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
有限公司
合计 38,969,401.00 38,969,401.00 - - - - 38,969,401.00 38,969,401.00 100.00% 38,969,401.00 100.00%
附件2
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认缴注册资本 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占注册资本 本次增加额 占注册资本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出资比例 金额 金额
总额比例 总额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06,790,471.00 13.11% 145,759,872.00 17.08% 106,790,471.00 13.11% 38,969,401.00 145,759,872.00 17.08%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707,640,605.00 86.89% 707,640,605.00 82.92% 707,640,605.00 86.89% - 707,640,605.00 82.92%
合计 814,431,076.00 100.00% 853,400,477.00 100.00% 814,431,076.00 100.00% 38,969,401.00 853,400,477.00 100.00%
附件3
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明细表
截至2023年6月15日止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金额(元) 认购股份(股) 限售期
深圳市前海久银投资基金管
募证券投资基金
金信金富定增 1 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
有限公司
合计 598,569,999.36 38,969,401
附件 4
验资事项说明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 的 91441900281801356U 号 《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决议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贵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
超过 122,164,661 股新股。最终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8,969,401 股(每股
面值 1 元), 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8,969,401.00 元,变更后注册资本 853,400,477.00
元。
根据贵公司 2022 年 7 月 5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 7 月 21 日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
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891 号)
同意,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数量为 38,969,401 股,价格为 15.36
元/股,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2023 年 6 月 7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募集资金总额为 598,569,999.36 元。最终贵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8,969,401 股(每股面值 1 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止,贵公司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969,401 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69,999.3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币 38,969,401.00 元 , 新 增 股 本 占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100.00% 。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任公司合计收到获配投资者认购股款人民币 598,569,999.36 元,最终发行对象、认购
股数及金额明细见附件 3 认购资金到位情况明细表。
发行费用内容 不含税金额(元)
承销、保荐费用 6,509,433.97
会计师费用 424,528.30
律师费用 1,132,075.47
印花税费 147,586.14
登记托管费 36,763.58
印刷费用 122,641.51
合计 8,373,028.97
承销费(含税)5,900,000.00 元后由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售条件的股份股本为人民币 145,759,872.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17.08%;无限
售条件的股份股本为人民币 707,640,605.00 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 82.92%。
的保荐人(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振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0001022920008957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上述资金业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16日出具众会字(2023)第07868
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验证。
定对象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见附件3。
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91号)批复、银行进账单、银行对账单、银
行询证函回函。上述资料正本(除银行询证函回函外)业经本所审验并置于贵公司
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