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就下列
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询问、了解和认真核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
规定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现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
与公司定位、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的方向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
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
章程》,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
营需要,体现公司的战略定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变更公司证券简称。
独立董事:张宁、于定明、陈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