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就公
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指导意见》、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
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
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