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 2023-01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
料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6 人。独立董事金忠德先生因个人健康原因缺席本次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丁宏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
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
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前述
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投资最高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
证券投资事务。本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