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铝股份: 关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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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股东表决权委托到期,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表决权委托的基本情况
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铝箔厂”)、张平先生于2021年11月26日
与齐鲁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财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同日,铝箔厂和齐鲁财金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铝箔厂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齐鲁财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股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铝箔厂自愿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84,290,619股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委托给齐鲁财金行使,委托期限不低于18个月,表决权委托期间铝箔厂与齐
鲁财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
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月0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
要)》、《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2021年12月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
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
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相关事项,同意公司向齐鲁财金定向发行不
超过237,199,191股股份(含本数)。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
准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822号),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37,199,191股新股。2023年1月18日,齐鲁财金以现金
方式全额认购的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37,199,191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总 股 本 由 795,581,976 股 增 至 1,032,781,167 股 , 上 述 表 决 权 委 托 事 项 对 应 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9日、2023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表决权委托到期的基本情况
   根据齐鲁财金和铝箔厂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之表决权委托期限,截
至2023年6月17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齐鲁财金和铝箔厂的一致行动关系亦自
动终止。
   三、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前后各方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主体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股)         (%)      例(%)        (股)          (%)     例(%)
  齐鲁财金      308,801,569    29.90     38.06   308,801,569    29.90    29.90
  铝箔厂        84,290,619     8.16        0     84,290,619     8.16     8.16
  张平         30,552,284     2.96      2.96    30,552,284     2.96     2.96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不影响公司控股权的稳定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
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间,铝箔厂与齐鲁财金方构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
结束之日,双方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
  本次表决权委托终止后,齐鲁财金直接持有公司29.90%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
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济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表决权委托到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齐鲁财金、铝箔厂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平先生将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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