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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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倩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陈倩女士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华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直
接持有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立科
技”)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陈倩女士拟在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蒋华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5,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本的股份。
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陈倩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
下:
  “1、本人/本企业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立科技
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人
/本企业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
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
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倩女士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
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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