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年6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
到董事5人,实到5人。公司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了《关于投资设立医美创业投资基金博恒二号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抓住行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快医美业务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推进构
建泛时尚产业互联生态圈的战略部署,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公司与参股公司北京朗
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亚资管”)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申东日先生于6月16日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芜湖博恒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800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设立医美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芜湖博恒二号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本基金采用合伙企
业方式运营,普通合伙人为韩亚资管,主要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医疗美容
领域及其相关产业的未上市公司股权,基金规模为8,100万元。
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申东日先生、申今花女士、赵衡先生在审议时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朱友干先生、陈丽京女士对本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
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本 次 交 易 的 具 体 内 容 、独 董 事 前 认 可 意见 、 独 董 意见 详 见 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