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3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业务所需,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
博数科”)向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
“英迈电子”)
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信用额度,此次申请的信用额度主要用于英博数科与
英迈电子因业务往来或其他方式产生的应付英迈电子的全部款项之付款义务向英迈
电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不论上述款项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担保期限
为两年。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现因公司业务发展,英博数科拟向英迈电子申请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肆亿
元整)的信用额度,此次申请调增的信用额度主要用于英博数科与英迈电子因业务
往来或其他方式产生的应付英迈电子的全部款项之付款义务向英迈电子承担连带担
保责任,不论上述款项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担保期限为两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一)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01-06
法定代表人:张凡
注册资本:71,733.3 万(元)
营业期限:2012-01-05 至 2042-01-04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838 号 26 楼 E、F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信息技术产品及其零部件、电脑软硬件、半导体、通讯产品、家用
电器、第二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等商品的批发、网上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以及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支持、维修、售后服务等相关的配
套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会议展览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
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英迈电子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关联公司的定义及范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06-01
法定代表人:李宁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营业期限:2022-06-01 至 2052-05-31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楼 43 层 43 内 01 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
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类增值电
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英博数科于 2022 年 6 月成立,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英博数科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为:资产总额 106,121,630.10 元,并于今年 5 月初开始产生营业收入。
公司持有英博数科 100%股权,为英博数科的控股股东。英博数科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英博数科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业务发展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
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自愿就被担保人“英博数科”与“英迈电子”在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期间内因业务往来或其他方式产生的应付英迈的全部款项之付款义务向
英迈电子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本担保为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
保。当债务人不能如约履行付款义务,或只能部分履行的,则英迈电子可以请求债
务人履行付款义务,也可以一并或单独请求本公司即刻履行担保义务,向英迈电子
偿付债务人拖欠的所有款项,包括主债务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和英迈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诉讼财
产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费、调查费等)。担保期间为两年,自主债务到期之日
起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审计总资产的 31.10%,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7.33%。
诉承担损失的情况。若子公司无力偿还该笔贷款,将由公司全额偿还并承担相应的
连带责任。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