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7 证券简称:智能自控 公告编号:2023-05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周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9:15-15:00。
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11 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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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215,071,714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4.6686%。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
下: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215,0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4,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215,0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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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4,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同意 215,087,1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31,554,4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天
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京天股字(2023)第 372 号)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