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ST 新联 公告编号: 2023-071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及公司自查,发现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
息有遗漏,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
成影响。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具体更正内容
(一)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
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杨云峰先生于 2019 年 6 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
查通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新华联”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杨云峰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收到杨云峰先生通知,其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
([2020]3 号),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处
处罚决定书》
罚结果为对杨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涉及公
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造成影响。详见公司于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第 2019-050、2020-056 号公告。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
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调查通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新华联”股票,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杨云峰立案
调查。公司于 2020 年 7 月收到杨云峰先生通知,其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 号),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
规定,处罚结果为对杨云峰给予警告,并处以 3 万元罚款。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涉及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造成影响。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 2019-050、2020-056 号公告。
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涉及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规范运作造
成影响。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 2022-065 号公告。
(二)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
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 调查处罚 披露
类型 原因 结论(如有) 披露索引
名 类型 日期
详见公司于
中国证监 2022
独立董事蒋赛女士之子彭 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巨潮资讯网
会采取行 年 08
蒋赛 董事 孜先生短线交易公 司 股 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上披露的第
政监管措 月 20
票。 信档案。 2022-065 号
施 日
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 中国证监 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 详见公司于
新华联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 会采取行 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巨潮资讯网
控股 年 07
控股有 联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 政监管措 信档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新华联控股 上披露的第
股东 月 30
限公司 易方式被动减持公 司 股 施、被证 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新 2022-058、
日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券交易所 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及深圳 060、064、
次减持新华联股份的 15 个 处分 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 公告。
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公开。
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减持新华联股份的总数超
过新华联总股本的 1%。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后,蒋赛女士及其亲属进行了深刻反省,已深刻认识到了此次事项的严重性。蒋
赛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
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
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彭孜先生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致以诚挚
的歉意,并承诺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证券法》第四十
四条的规定,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保证此
类情况不再发生。
公司董事会已向蒋赛女士进一步说明了有关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并要求其
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吸取教
训,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因新华联控股所持公司股票已被多家债权人进行多轮司法冻结,新华联控股自身
已无卖出股票的操作权限,上述减持行为属于因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被动减持,
导致新华联控股被动违反了减持的相关规定。新华联控股将自觉遵守相关减持规
定,努力避免违规减持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将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
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