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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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相
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称“广州产投”
      )及其余 4 家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广州储能集
团有限公司(简称“储能集团”)
              ,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 68,0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34%,广州产投拟认缴出资 72,000 万元,
持股比例为 36%。
立后的相关管理权委托事宜。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审阅材料,我们认为:
团有利于迅速落地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高效打造
储能产业集群,有利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和业务链条,
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能集团经营管理的实际控制权以及合并财务报表,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谢康   马晓茜   杨德明   曾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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