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
们作为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董事、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相关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高海涛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文投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杨步亭、安景文、崔松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