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ST 泛海 公告编号:2023-109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6)。经事后审查,“附
件 1《授权委托书》”中部分信息披露有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股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4 人,
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更正后: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4 人,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通知全文见本
公告下文附件。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附件: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更正后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6 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
国际售楼处二层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
上述议案(一)、(二)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
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
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拥有的
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
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所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
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
上述议案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
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 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桥东南角泛海国际售楼
处二层大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联 系 人:胡 坚
联系电话:010-85259607
联系邮箱:hujian@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
权。
备注
议案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票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6 人,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3 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4 人,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股东代表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
举数人。假设某股东拥有100万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股东代表监事4人,则该股东
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4=400万股),该股东可将400万股
全部投给其中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将4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4位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累积投票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4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票数。
(三)本次会议未设置总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同一表决权只能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行使,如
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26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