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28 证券简称:瑞丰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3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行于 2023 年 6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6 日在本行以现场和视频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出席董事 15 名(实际拥有
表决权的董事 14 名)。会议由董事长章伟东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有关
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投资入股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优化战略布局,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本行拟对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康农商银行”)进行战略投资。
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通过协议受让股份、司法拍卖
受让股份等方式取得永康农商银行部分现有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受让比例不超过
永康农商银行总股本的 10%。详见本行 2022 年 8 月 2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28)。投资进展详见本行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
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对外投资入股事项的公告》
(2022-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行已持有永康农商银行 5.16%的股份。同时,本行已向永康农商银行派驻一名
董事。
本次拟增持永康农商银行 1.80%的股份,增持后,本行将合计持有永康农商
银行 6.96%的股份。未来本行将视双方经营发展和合作情况,在前述董事会决议
的 10%比例范围内,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进一步增加战略投资比例。具体授权高
级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投资后,为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长期共同战略利益,双方将进一步深化
合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利用各自优势,在零售转型深化、数字化转型、
金融市场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微贷业务、国际业务、全面预算管理、人才队伍
建设等领域,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前提下深入开展相关合作。
本项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增持浙江嵊州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本行作为主发起行,在绍兴嵊州设立有浙江嵊州瑞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 45.45%。为进一步强化主发起行履职,推动村镇银行高质量发展,本行
拟采用协议受让股份、拍卖受让股份等方式增持其股份至其总股本的 51%以上,
增持股份不超过其总股本的 10%。最终认购事宜及认购数量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复为准。具体授权高级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本项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项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