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3 证券简称:东田微 公告编号:2023-026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3 年
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同意提名高登
华、谢云、祁蘅淅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亿红、潘岷溟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
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
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人数的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黄
亿红、潘岷溟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黄亿红为
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及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特此公告。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登华先生,出生于 1971 年 4 月,中国国籍,拥有瓦努阿图共和国居留权,
毕业于宜昌市机电工程学院;曾任职于中船重工中南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原 388
厂)、宜昌力帝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市东城阿斯创机械配件经营部;2006
年创立东莞市阿斯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09 年 7 月起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
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登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125,534 股,持股比例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高登华先生与公司董事、总经理谢云女士为
夫妇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
任职条件。
谢云女士,出生于 1979 年 1 月,中国国籍,拥有瓦努阿图共和国居留权,
立东莞市阿斯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0 年创立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谢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371,832 股,持股比例 15.46%,
通过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东莞市微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谢云女士与公司董事长高登华先生为夫妇关系,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祁蘅淅女士,出生于 1979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毕业于江西农业大学。曾担任武汉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经理,2011
年 11 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祁蘅淅女士通过新余瑞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祁蘅淅女士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
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 2: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亿红女士,出生于 1968 年 9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在香港何铁文会计师事务所访问工作学习一
年;曾任职于南昌科技师范大学;曾担任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省注册会计
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洪都航空(600316)和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亿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黄亿红女士与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岷溟先生,出生于 1984 年 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曾任职于广州市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慕恩(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现任广州科创国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潘岷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岷溟先生与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