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3-030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
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5,593,089,665 股(即总股本 5,724,847,663 股扣
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 131,757,9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股利 0.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送股或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关于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和公式
截至目前,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1,757,998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已回购股份
综上,本次可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 5,593,089,665 股,公司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每股现金红利,即 111,861,793.30 元
=5,593,089,665 股×0.020000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195396
(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元/股计算(每股现
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195396 元/股=111,861,793.30 元
÷5,724,847,663 股)。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5396 元/股。
七、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 555 弄 2 号楼 9 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邱俊祺
咨询电话:021-64822345
传真电话:021-64822236
八、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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