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2 证券简称:苏州龙杰 公告编号:2023-032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 元(含税)调整为
人民币 0.10024 元(含税);A 股每股公积金转增 0.3 股。
? 本次调整原因: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
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应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不参
与本次分红。公司根据上述差异化分红及转增方案和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
动情况,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进行调整。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
容如下: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的
净利润为-50,406,581.03 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情况
(一)公司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
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收盘,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为 399,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402%。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因此,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应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本次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根据上述差异化分红及转增方案和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变动情况,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中的每股现金分配比例、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
整,具体说明如下: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166,513,200*0.1÷(166,513,200-399,920)≈0.10024
元/股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实现的净利
润为-50,406,581.03 元。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24 元(含
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
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现金分配比例、转增股本总额。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