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地科技: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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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议,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非
公开 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相关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 们也同意将《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苗应建、杨中硕、张桃华
(本页无正文,为《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苗应建           杨中硕      张桃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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