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尚科技: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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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所有股东均有权利参加。公司依法制定并通过
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计召开了 21 次股东大会,相关股东或股东代表出
席了会议,历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
的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召开方式、召开条件、
表决方式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二)董事会制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任期 3 年,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且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的
比例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自公司设立以来,董事会一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规范运作,并严格履行相关召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共计召开了 29 次
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上述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
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董事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情
形。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
议事规则》,对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董事会会议的议事和表决程序、董
事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及公告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三)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
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自公司设立以来,监事会一直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
作。公司共计召开了 18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召开情况具体如下表:
 序号        会议编号            召开时间         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上述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的
内容及签署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监事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要求行使职权的情
形。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会议的议事和表决程序、监事会
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和公告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治理
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与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人数占公司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其中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两名独立董事出席了历次召开的董事会并对
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
  自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章程》、
                                《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各次董事
会会议,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认真监督管理层的工作,
对公司依照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生独
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由陈丽玉担任。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承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
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
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致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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