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集团: 中新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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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
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声明等资料,我们认为,该等
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公司对董事的任职要求,且不存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推荐程序、提名程序及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赵志松、陈文凯、陈志商、尹健、陆海粟、周衡翔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陈美凤、贝政新、刘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
   陈美凤         贝政新             刘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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