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23-24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4,831,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0.12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7,977,973.6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
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4,831,13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2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
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08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
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012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0 日)
,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3088 号中洲大厦 38 层 董事会办公室
电 话:(0755)8839 3609 传 真:(0755)8839 3677
联系人:黄光立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