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股份: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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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天舜(杭州)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舜食品”、“债务人”、“被担保人”)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
州城西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城西支行”、“债权人”)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一年。上海天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上海天舜”、“保证人”),为天舜食品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天舜为天舜
食品在工行城西支行所产生的债务在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
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资子公司上海天舜之间的担保,天舜食品、上海天舜已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
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证券时报》
上刊载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33)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保证人上海天舜与工行城西支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0120200504-2023
年城西(保)字 0026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月 26 日期间。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等。
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
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
三年。
  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
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
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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