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7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6 月 9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德志先生召集和主
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
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成都圣
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3-02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
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