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决议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三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的规定,宁波舟
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
东,提名毛剑宏、金星、石焕挺、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志昂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
事候选人;公司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港口”
)提名张乙明、王柱、胡绍德为公司第六届
公司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上海国际港务
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
)提名严俊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批准之日起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根据毛剑宏、金星、石焕挺、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张乙明、
严俊、陈志昂、王柱、胡绍德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
为其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
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提名毛剑宏、金星、石焕挺、
丁送平、姚祖洪、任小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
陈志昂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公司合计持股 3%以上
股东招商港口提名张乙明、王柱、胡绍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外部董
事候选人;公司合计持股 3%以上股东上港集团提名严俊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决议内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三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治理文件的规定,宁波舟
山港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提名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
汉斌、肖英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为自公司
立董事的连续任期不得超过六年。
根据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的个人履
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
现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公司控股股东宁波
舟山港集团提名于永生、冯博、赵永清、潘士远、肖汉斌、肖英杰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于永生 冯博 赵永清 潘士远 肖汉斌 肖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