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1234 股票简称:泰慕士 公告编号:2023-028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 106,66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
利 5.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3,333,350.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66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
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2023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6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
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 666 号
咨询联系人:王霞
咨询电话:0513-87770989
传真电话:0513-87505566
七、备查文件
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