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达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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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审慎负责的态度,在
审阅相关文件及进行尽职调查后,就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
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同时也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回购数量、回购价格
等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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