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达环保: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3-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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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
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障公司业绩稳步提升,
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
制,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
作用,进而保障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一)战略导向,目标分解。结合职能和业务管理逐级分解
企业战略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贯穿于专业管理和业务流
                            - 59 -
程全过程,促进企业各项业务高效运转,确保战略目标有效落实。
    (二)注重实绩,科学量化。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
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按照规范的程序和科学的方法,公开、
公平、公正地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评价。
    (三)以人为本,强化激励。坚持公司利益与个人激励相结
合、个人工作绩效与公司组织绩效相结合。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
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公司业绩考核年度为 2023-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及预留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授予    低于2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
  第一个解除 业平均水平;2023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60 -
 限售期       率不低于3.6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2年研发费用为
           基数,2023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5%;2023
           年新增专利授权量不少于55件。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36%,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
 首次及预留
           业平均水平;2024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授予
           率不低于3.7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第二个解除
           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2年研发费用为
 限售期
           基数,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22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6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或同行
 首次及预留
           业平均水平;2025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授予
           率不低于4.1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
 第三个解除
           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以2022年研发费用为
 限售期
           基数,2025年研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15%;
   注:①本计划“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②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因公允价值计
量方法变更,或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
利润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考核结果划分为 4 个等级。根
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
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考核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具体见下表:
 考核结果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 61 -
  标准系数        100%    80%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
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
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
格(审议回购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
价)孰低值回购。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分别为 2023 年、2024 年、
    (二)考核次数
    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按照考核年度安排每年 1 次,个人层面考
核年度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保持一致。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
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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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由上一级向下一级被考核者反馈考核结果。
工作日内向上一级单位提出申诉,上一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其
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同时
通报给被考核者。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档
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九、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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