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保证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核心员工诚信勤勉地
开展工作,保障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
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
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
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
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
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
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
务骨干人员。
四、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3-2025年的3个会计年度
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38.5%;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2023 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0.3%,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3 年“两金”额度增
长比例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以 2021 年研发费用为基数,2023 年研
解除限售期
发费用增长率不低于 42.5%。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4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67.6%;2024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8%,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4年“两金”额度增长比例
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以2021年研发费用为基数,2024年研发费用
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51.7%。
以2021年业绩为基数,2025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24.5%;2025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 年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1.3%,且上述两个指标均不低于对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水平;2025年“两金”额度增长比例
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比例;以2021年研发费用为基数,2025年研发费用
解除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60.8%。
注:①以上“归母扣非净利润增长率”、“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计算分别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两金”指应收账款及存货占用资金。
①在计算“扣非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应剔除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持有资产因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变更以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
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可转债转股等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不列入考核计
算范围。
③上述同行业为 “基础化工-化学原料”(申万行业分类标准确定的申万二级行业)+“日常消费-食品、
饮料与烟草-食品-食品加工与肉类”(wind行业分类标准确定的wind四级行业)两类行业的所属上市公司,两
类行业考核指标值的计算权重占比分别为 60%:40%。
根据行业分类及公司主营业务范围,选择 20 家 A 股上市
公司作为对标企业,名单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若年度考核过程中,公司或对标企业所属行业分类发生变
化,对标企业因并购重组、业务转型等因素出现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结构重大变化以致与公司产品和业务不具有相关性,或出
现其他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
在年度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二)组织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所属各组织(分子公司或部门等,下同)层面的
绩效考核要求由公司统一制定,各组织所属激励对象当年实际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需与其所属组织上一年度的业
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绩效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各所
属组织的激励对象签署的相关规章或协议执行。
(三)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本管理办法分年进行,绩效评
价结果(S)划分为5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
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具体见下表:
考评结果(S)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对应考核分值 S≥90 分 90 分>S≥80 分 80 分>S≥70 分 70 分>S≥60 分 S<60 分
解除限售系数 1.0 0.8 0.5 0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组织层面绩效考核或个人层
面绩效考核不合格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
授予价格与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该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当日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值回购。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分别为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按照考核年度安排每年一次,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年度、组织层面绩效考核与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年度保持一致。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
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
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
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九、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改,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