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
问询函》之回复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 O 二三年六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铜
陵有色”)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下发的《关于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3000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分析,并按
照要求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补充披露,现将相关回复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
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关的含义。在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
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审核问询函回复
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
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问题 1
申请文件显示:(1)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收购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
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铜冠或标的资产)70%股权,
中铁建铜冠子公司 Corriente Resources Inc.(以下简称 CRI)位于加拿大,为境
外合并主体母公司,主要经营实体为位于厄瓜多尔的 Ecuacorriente S.A.(以下
简称 ECSA);(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取得其他可能涉
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如需);(3)ECSA 拥有米拉多铜矿
项目对应的矿业权,厄瓜多尔《矿业法》规定的矿业权有效期限为自取得之日
起最长为 25 年(含勘探阶段的时间),厄瓜多尔政府保障矿业权人执行合同额
外需要的期限且采矿合同自动延期,但矿业权续期仍需要矿业权人提出书面申
请并得到能源和矿业部等部门的批准;(4)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基于一期项目
基础进行建设,兼顾一期米拉多南矿体的同时以开采米拉多北矿体为主,实现
一、二期项目一体化;(5)ECSA 在开展矿业活动(包括勘探阶段和开采阶段)
前或开采阶段初期,需要获得环境及水权许可、建设可行性批准、年度考古遗
迹工作方案、消防许可、危险废物管理认证(如产生危险废物)、炸药储存许
可等审批,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已获得采矿阶段环境证书,其他许可均正在办
理中;(6)ECSA 米拉多二期项目目前处于开采阶段初期的工程建设过程中,
尚未与政府签订相关合同。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CRI、ECSA 历史期间股权转让情况及是否履
行相应审批程序,结合我国收购海外矿产类资产以及境外子公司所处国家、地
区对于矿产类资产的相关政策,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需履行境内外相关主管
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资产过户或者转移是否不存在法律
障碍,并明确本次交易需取得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
案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未履行的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2)标的资产矿
业权的取得过程、取得方式及对价,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矿业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
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3)
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是否需补交费用,续期是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结合评
估基准日后矿业权剩余年限,补充披露如未能续期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
并结合海外生产经营风险进一步披露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的措施
及其有效性;(4)处于开采阶段初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米拉多二期项目尚未办
理完毕相关许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建设的具
体进展及后续是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并结合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完工后预测
新增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及对本次评估作价的影响,补充披露未能完成开采前
置程序或未能及时达产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是否可能影响米拉多
一期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并进行风险提示;(5)结合米拉多二期项目累计勘
探及工程建设投入、后续预计投入金额、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的货币资金、现
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等,补充披露后续大额资本性支出对上市公司流
动性等财务状况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CRI、ECSA 历史期间股权转让情况及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结合我
国收购海外矿产类资产以及境外子公司所处国家、地区对于矿产类资产的相关
政策,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是否需履行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
程序及履行情况,资产过户或者转移是否不存在法律障碍,并明确本次交易需
取得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
未履行的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一)CRI、ECSA 历史期间股权转让情况及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限公司(以下简称“CRCC”),以全面要约收购方式按每股 8.6 加元的价格完
成对科里安特资源公司(公司编号:BC0260327,以下简称“合并前 CRI”)96.9%
的股权收购,同年 8 月 4 日,以每股 8.6 加元完成对合并前 CRI 剩余股权的强制
收购,合并前 CRI 从多伦多证券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退市。本次收购共发
生合并成本 68,414.84 万加元,收购完成后,CRCC 取得合并前 CRI 100%股权。
根据加拿大 BJ 律所出具的《法律报告》,CRCC 和合并前 CRI 于 2011 年
Resources Inc.(即存续至今的 CRI)。根据 CRI 的公司记录,自合并日以来,
CRI 未修订过其公司章程,且中铁建铜冠一直是 CRI 的唯一股东。
根据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ECSA 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1)成立
万苏克雷(厄瓜多尔前货币单位)出资设立 ECSA,1999 年 12 月 16 日,ECSA
签署的公共契约获公司监管局批准,1999 年 12 月 22 日,ECSA 在商业登记处登
记注册。ECSA 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实收资本(苏克雷) 比例
Bustamante Espinosa Roque Bernardo 49,000,000 98.00%
Campana Vargas Oscar Santiago 1,000,000 2.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注:2000 年,厄瓜多尔官方货币变更为美元,1 美元可兑换 25,000 苏克雷,ECSA 注册
资本即从 5,000 万苏克雷变更为 2,000 美元,并以新的注册资本为基础设置了股份数量。
(2)股权转让
ECSA 自成立之日起至股东变更至 CRI 及 CCMC 期间的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股东 交易事项 股份数(股)
Bustamante Espinosa Roque Bernardo 成立 1,960
Campana Vargas Oscar Santiago 成立 40
Bustamante Espinosa Roque Bernardo 转让 -1,960
Corriente Resources Inc. 受让 2,000
Corriente Resources Inc. 转让 -2,000
Corriente Caymans Mining Company 受让 2,000
Corriente Caymans Mining Company 转让 -1
John Blair Malysa 受让 1
Corriente Caymans Mining Company 转让 -1,999
Corriente Caymans Transport Company 受让 1,999
交易日期 股东 交易事项 股份数(股)
Corriente Caymans Copper Mining Company 受让 1
Corriente Caymans Copper Mining Company 转让 -1
Corriente Caymans Transport Company 转让 -1,999
Corriente Resources Inc. 转让 -1
Corriente Copper Mining Corporation 受让 1
ECSA 的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厄瓜多尔《公司法》第 187 条,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在签署交易合同后生效。此外,厄瓜多尔《公司法》第
在内部审批方面,ECSA 的股权转让无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ECSA 未
设董事会)。股份转让只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名册上登记,该等登记过程
足以证明股权转让的有效性。完成该等内部流程后,需通知公司事务管理局相关
转让事宜,以更新公司的公共登记册。根据公司事务管理局网页上的信息,目前
ECSA 的股东名单已更新。
就外部审批(厄瓜多尔国税局、公司事务管理局、能源和矿业部等公共实体
的审批)而言,股份转让无需任何政府实体的批准;但所有股份转让必须通知厄
瓜多尔国税局,以根据公司结构中直接和间接股东核实最后受益人的税务居籍
(以及适用的税收规则)。
如为采矿权人,根据《矿业法》第 126 条之后的未编号条款,直接或间接转
让股份或参与权或采矿权人股本中的任何其他类似性质的权利共计占其 10%以
上且具有投票权的,则需在矿业登记处登记。在矿业登记处登记主要为了达到公
示的效果,不属于实质性审批程序。
公司需在成立或发生变更的下一个月的第 28 天之前提交《股东、参与者和
合作伙伴附件》。根据 ECSA 发出的确认函,显示 ECSA 历史期间的股权转让已
通过《股东、参与者和合作伙伴附件》正式通知至厄瓜多尔能源和矿业部并在矿
业登记处进行了登记,也已通过《股东、参与者和合作伙伴附件》正式通知厄瓜
多尔国税局。
综上所述,ECSA 历史期间股权转让均履行了相应的通知/登记程序。
(二)我国收购海外矿产类资产及境外子公司所处国家对于矿产类资产的
相关政策
我国收购海外矿产类资产的相关政策如下:
颁布时间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 产 业结 构 调整 指 导目 录
标的公司不属于境外投资敏感行业的企业,其主营业务
均未被纳入产业机构调整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不属于
限制开展、禁止开展的境外投资项目,本次交易符合国
家相关产业政策。
向的指导意见》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是近年来国家境外投资的重大变革,更加体现出监管部
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决心。
第 11 号)
实施“一带一路”基础地质调查与信息服务计划,完善
《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 全球矿产资源信息系统,为我国及相关国家政策制定和
号) 等我国紧缺战略性矿产为重点,合作开展我国及沿线国
家成矿规律研究和潜力评价。
要求推动我国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促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 进国内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立足国内优势,推
见》(国发〔2015〕30 号) 发,延伸下游产业链,开展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
冶炼和深加工,带动成套设备出口。
支持骨干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按照互利共赢原则,加强
国际合作,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加大对有色金属骨干企
《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 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对符合产业政策与环保、土地法律
规划》 法规以及投资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实施并购、重组、
走出去和技术改造的企业,在发行股票、企业债券、公
司债以及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支持。
强调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把“引进来”和“走出
去”更好结合起来,扩大开放领域,优化开放结构,提
高开放质量,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
放型经济体系,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
作和竞争新优势。同时强调积极开展国际能源资源互利
合作。
《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 使我国境外投资管理更为有序、高效,有助于加快实施
令第 21 号) 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
关键矿产领域投资的政策》指出,国有企业参与涉及在关键矿产领域经营的加拿
大企业的投资可能以国家安全为由接受审查。国家安全审查事项并非本次交易的
法定前置程序,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影响。
如为采矿权人,根据《矿业法》第 126 条之后的未编号条款,直接或间接转
让股份或参与权或采矿权人股本中的任何其他类似性质的权利共计占其 10%以
上且具有投票权的,则须在矿业登记处登记。在矿业登记处登记主要为了达到公
示的效果,不属于实质性审批程序。
(三)本次交易是否需履行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及履行情况,资产过户或者转移是否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需取得其他可
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未履行的情
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1)本次交易已取得的授权与批准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和授权:
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方案。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有色集团备
案。
于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
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恢复审查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于与交易对方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和
《关于明确本次交易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条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相关事宜。
准本次交易。
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
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对方免于以要约收
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与授权
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3)本次交易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1)经营者合
并;(2)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3)
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
决定性影响。因此评估某项交易是否需要提交中国经营者集中申报,首先应审
查该交易是否导致其他经营者(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即经营者是否
通过交易直接取得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的影
响;其次再计算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是否达到申报营业额的标准。根据本次交易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上一年度营业额,其已达到《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
准的规定》所规定的申报经营者集中的营业额标准,但鉴于本次交易前后,中
铁建铜冠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因此,铜陵有色无需就本次交易进行经营者
集中申报。
基于谨慎起见,铜陵有色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
断局报送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案商谈申请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回复称:根据现有材料,建议
自行判断本次交易前后中铁建铜冠的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以及有色集团是否
能单独控制上市公司铜陵有色。如认为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并未发
生变化,则无需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同时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
斐石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
公司股权项目之法律意见书》,其认为“本次交易前后,中铁建铜冠的控制权
并未发生变化,因此,无需就本次交易向反垄断局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同
时,经查询相关市场案例,已经通过证监会核准的菲达环保(600526.SH)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新奥股份(600803.SH)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
中,对于是否需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与铜陵有色采取了相同的处理方式,铜陵
有色亦将与市场惯例保持一致,对本次交易不再提交经营者集中申报审查。
综上,由于本次交易前后有色集团均单独拥有铜陵有色的控制权,且在本
次交易之前,有色集团已单独拥有中铁建铜冠的控制权,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中
铁建铜冠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因此,本次交易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1)竞争法
《竞争法》项下的通知义务将取决于目标公司(即中铁建铜冠)及其子公司
在上一个完整的财政年度在加拿大境内的收入或来自加拿大的收入或在加拿大
境内的资产是否超过 9,300 万加元。
门槛,因此本次交易无需提交《竞争法》备案。
(2)加拿大投资法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的规定,该法不适用于因合并、联合或法人改组而对
加拿大企业取得控制权,合并、联合或法人改组后,通过拥有表决权,其直接
或间接对加拿大企业的实际控制权仍未变更者。因有色集团是铜陵有色的控股
股东,二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安徽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前后,CRI 的实际控制权
未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需要根据《加拿大投资法》的规定提交自愿申报。
(3)国家安全审查
根据 BJ 律所的《备忘录》,加拿大政府有权下令对广泛的投资进行国家安
全审查,包括不需要根据《加拿大投资法》的规定提交自愿申报的投资。但是
加拿大政府目前没有管辖权来审查有色集团在 CRI 的权益,因为中铁建铜冠投
资(加拿大)有限公司在 2010 年收购 CRI 控制权时根据《加拿大投资法》提交
了申报。
加拿大政府最近颁布的三宗剥离令都涉及持有锂资产的加拿大公司,这通
常被认为是一种高度关键的矿物。相比之下,CRI 通过其厄瓜多尔子公司持有铜
金矿资产。黄金不是一种指定的加拿大关键矿物;此外,尽管铜是加拿大的一
种关键矿物,但与持有锂资产的企业相比,政府可能不太担心对持有铜资产的
加拿大企业的投资。
国家安全审查事项并非本次交易的法定前置程序,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
质性影响。因为 CRI 通过厄瓜多尔子公司持有的矿资产的性质(即铜-金)和所
在地(即厄瓜多尔)以及本次交易前后 CRI 的实际控制权未变更的事实,所以
本次交易引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概率很小。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标
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二)海外经营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治安环境
风险”之“1、政治风险”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标的公司相关
的风险”之“(二)海外经营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治安环境风险”之“1、
政治风险”补充披露风险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1、政治风险
加拿大层面,标的公司控制的 CRI 等加拿大主体公司为控股型企业,无实
际经营业务,且标的公司 2010 年完成对厄瓜多尔主要经营资产的收购后一直通
过加拿大主体间接控制厄瓜多尔子公司,历史上不存在被加拿大相关监管部门
因地缘政治等因素有针对性地施加不利政策的情形,因此政治风险对标的公司
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较小。但考虑到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且国际摩擦
时有发生,标的公司的加拿大平台公司面临一定地缘政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可能触发加拿大政府的国家安全审查程序等。
……”
(1)公司事务管理局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无需获得公司事务管理局的授权,本次交易亦不在
公司事务管理局或任何其他地方当局的授权范围内。
(2)能源和矿业部
《矿业法》规定,直接或间接转让采矿权人股本中 10%以上的股份或参与权
或任何其他类似性质的权利的,则须在矿业登记处登记。在铜陵有色收购中铁建
铜冠 70%股权的情况下,ECSA 须通知能源和矿业部本次交易,因为此次转让构
成对 10%以上股份或参与权的间接转让。在任何情况下,本次交易均无需获得该
部门的授权,为告知目的发出通知即可。
标的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履行上述通知义务。
(3)竞争/并购控制方面
由于本次交易为集团内部重组,并未获取控制权,也没有改变现有控制权的
性质(从联合控制到单独控制,或从单独控制到联合控制),因此本次交易无需
向厄瓜多尔市场权利管控局报告。
(4)厄瓜多尔国税局
对于铜陵有色收购中铁建铜冠 70%股权的情况,需向税务机关发出通知。
标的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履行上述通知义务。
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
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承诺并经
核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
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未设置任何质押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其他限制转让的约定,
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
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前述相关程序外,本次交易无需获得其他加拿大和厄瓜多尔主管部门的审
批、核准、备案。
二、标的资产矿业权的取得过程、取得方式及对价,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
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
移的其他情况
(一)标的资产矿业权的取得过程、取得方式及对价,履行的审批程序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目前拥有 18 项矿业权,各矿业权的取得方式、取得过程如下:
序号 矿业权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取得过程
Mirador 1
Acumulada
以合法和适当的形式授予采矿权的权利,可进行勘探、开采、受益、熔炼、精炼、商业化和关闭活动,并获得该区采矿金属
物质,采矿权名称为 Mirador 1(合并),编码:500807,面积 2985 公顷。
月 11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18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4768。
年 3 月 11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19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4769。
年 3 月 11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Mirador 3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500976。
称,下同)将名为 Curigem 3 编码为 100075 的矿区实际划分为两个区域,分别名为 Curigem 3 编码 100075 和 Panantza 编码为
方式转让给了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Panantza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
编码为 102212。
编码 100080 的矿区实际划分为两个区域,分别名为 Curigem 8 编码 100080 和 San Carlos 编码 102211。2003 年 6 月 11 日,该
特许权通过转让采矿权的方式转让给 ECSA。2006 年 11 月 22 日,该特许权通过转让采矿权的方式转让给了 EXSA。2010 年
年 6 月 11 日,Gatro Ecuador Minera S.A.更名为 Minera Curigem S.A.。2006 年 9 月 27 日,Minera Curigem S.A.的公司名称改
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2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年 2 月 6 日,阿苏艾省地区矿业局通过第 008-DIREMIA-J-2003 号决议,批准 Gatro Ecuador Minera S.A.对名为 Curigem 3 CODE
权通过转让采矿权的方式转让给 ECSA。2007 年 12 月 10 日,该特许权通过转让和转换采矿权的方式转让给了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3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100075。
年 2 月 6 日,阿苏艾省地区矿业局通过第 007-DIREMIA-J-2003 号决议,批准 Gatro Ecuador Minera S.A.将名为 Curigem 8 编码
特许权通过转让采矿权转让给 ECSA。2006 年 11 月 22 日,该特许权通过转让采矿权的方式转让给了 EXSA。2010 年 3 月 18
序号 矿业权名称 权利人 取得方式 取得过程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8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100080。
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102278。
名称变更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aya 7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代
码为 101071。
S.A.的公司名称变更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aya 20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改为金属矿物特许
权,编码为 101074。
的公司名称变更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aya 29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
权,编码为 101160。
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6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100078。
年 6 月 11 日,Gatro Ecuador Minera S.A.更名为 Minera Curigem S.A.。2006 年 9 月 27 日,Minera Curigem S.A 的公司名称改
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7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年 6 月 11 日,Gatro Ecuador Minera S.A.更名为 Minera Curigem S.A.。2006 年 9 月 27 日,Minera Curigem S.A 的公司名称改
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11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年 6 月 11 日,Gatro Ecuador Minera S.A.更名为 Minera Curigem S.A.。2006 年 9 月 27 日,Minera Curigem S.A 的公司名称改
为 EXSA。2010 年 3 月 18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urigem 22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许权。2010 年 3 月 15 日,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决定将 Caya 36 地区的采矿特许权名称改为金属矿物特许权,编码为 500200。
注:上表第 5、6、8、9 项矿权原由 EXSA 原始取得后转让给 ECSA,后转回给 EXSA,针对该类情形取得方式仍定性为原始取得。
关于矿业权的取得对价,由于各项矿业权取得均发生在标的公司收购 CRI
之前,时间较长,相关资料缺失,目前标的公司无法提供各项矿业权取得时的价
款支付凭证,且矿业权证书上也无相关记载,因此无法明确核实各项矿业权取得
时所支付的对价。
厄瓜多尔《矿业法》第 125 条(可转让的权利)规定,采矿权通常可以在采
矿管理和控制机构的授权下转让,这些转让通过采矿管理和控制机构在相关的采
矿登记册中记载来完善。
所有 18 个矿业权的取得过程的内容均摘自矿业权证书中的原文记载,且所
有 18 个矿业权均在采矿监管和控制机构进行了登记,因此上述矿业权的取得均
已获得采矿监管和控制机构的认可,符合厄瓜多尔《矿业法》的规定。
(二)矿业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
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根据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尚未有针对各矿业权所有权提起的任何
诉讼或仲裁纠纷,各矿业权所有权已于矿业登记处及采矿地籍处合法登记。所有
矿业权均无产权负担。此外,对 18 项矿业权的交易或处置没有任何限制。
三、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是否需补交费用,续期是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结合评估基准日后矿业权剩余年限,补充披露如未能续期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
的影响,并结合海外生产经营风险进一步披露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
行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一)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是否需补交费用,续期是否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
根据 2012 年 3 月 5 日 ECSA 公司与厄瓜多尔政府签署的《采矿合同》,其
中关于合同期限的主要条款如下:
“6.1.自合同生效日起算,该合同的合同期限为 25 年;根据本条款规定或适
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经双方同意该合同期限可延长。
资总体规划》,此矿业项目需要大约 30 年期限执行,若该期限超出矿权合法期
限,国家保障根据此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法规针对《可研报告》和《工作与投资总
体规划》的需要执行本合同额外需要的期限,本合同自动延期。
而使得合同规定范围内增加了额外资源储量,一旦不可再生资源部批准了相关
《可研报告》之后,该增加储量也将纳入本合同目标内,且合同期限也将根据相
关《可研报告》针对额外需要的期限进行延长。在此情况下,国家保障根据适用
法律法规针对执行本合同额外需要的期限对矿权进行更新。”
采矿合同关于合同期限的相关约定已明确保护 ECSA 的续期权利。
合同和采矿特许权可以同时延期,且续期无需支付额外的附加费用
根据 PBP 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采矿特许权的期限为 25 年,但《矿业
法》第 36 条规定,如果需要额外时间完成开采工作,可以延长这一期限:
“第 36 条—采矿特许权的期限和阶段。采矿特许权的期限最长为二十五
(25)年,可以续期相同期限,但特许权获得者必须在期限届满前向能源和矿业
部提出申请,并且控制和监管局以及环境水权生态部出具了有利的报告。
如果能源和矿业部在提出申请后的 90 天内没有发布相应的决议,就会出现
不作为行政沉默,在这种情况下,采矿权将延长十(10)年,允许重新谈判合同
(如果适用)。”
根据《矿业法》第 36 条,采矿特许权的期限可再延长 25 年,但须事先得到
能源和矿业部的授权,并获得控制和监管局以及环境水权生态部出具的有利报
告。
其中,控制和监管局是技术行政机构,根据《矿业法》及其条例的规定,
控制和监管局在矿业活动领域履行的主要职责为审计、干预和控制国家矿业公
司、合资矿业公司、私人企业、个体采矿的采矿活动。
环境水权生态部为厄瓜多尔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规划、监控、
协调、管理环境和水资源事务,保障自然资源涵养和可持续利用。
报告期内,ECSA 发生 1 次环保行政处罚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程序编号/决 被 处罚 已付 重 大违
决 定机关 日期 违 规行为 处 罚结果
议 编号 公司 罚款 规 行为
环 境水权 不 遵守监测点的 罚款 200 美
Z- 10-2021 ECSA 2021.5.27 是 否
生 态部 规定 元
上述环保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标的公司已及时整改,未再发生
类似违法违规行为。除此以外,报告期内,ECSA 不存在其他受到控制和监管局
或环境水权生态部处罚的情形。因此,在矿业活动持续合法合规运营的前提下,
采矿特许权到期前,ECSA 不能获得控制和监管局以及环境水权生态部出具的有
利报告的风险较小,采矿特许权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
《矿业法》《矿业法条例》以及采矿合同并未规定采矿权人有义务因采矿
特许权到期后续期而支付任何费用,因此,采矿特许权到期后续期无需支付额
外的附加费用。
(1)若未来米拉多项目发现了额外的储量,可以充分保证延长期限
根据 PBP 律师的意见,如果米拉多项目发现了额外的储量,ECSA 可以申请
延长采矿合同的期限,并因此延长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第 6.1 条规定,合同期
限可经双方同意而延长。采矿合同第 6.3 条规定,如果通过投资和工作计划中确
定的补充勘探活动,特许权所有人发现了额外的储量,特许权所有人必须更新可
行性研究,一旦执行该修改,采矿合同的第 6.3 条保证这些额外的储量将被视为
采矿合同的一部分,并且该条款保证在额外工作所需的期限内延长采矿特许权和
采矿合同的期限。根据采矿合同第 6.3 条,在发现额外储量的情况下,可以充分
保证延长合同期限和采矿特许权。
(2)若未来米拉多项目没有发现额外的储量,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
根据 PBP 律师的意见,如果米拉多项目没有发现额外的储量,没有规定禁
止在采矿合同和采矿特许权到期前给予延期。采矿合同第 6.1 条规定,合同期限
可经双方同意而延长。此外,《矿业法》第 36 条规定,特许权所有人可以请求
延期。当没有发现额外的储量时,是否批准延长采矿合同由能源和矿业部自行决
定,采矿合同和采矿特许权的延期存在不被能源和矿业部接受的风险,经济、政
治或社会因素都可能会影响能源和矿业部的决策。尽管如此,为了确保遵守工作
和投资计划的要求,继续开采勘探符合厄瓜多尔政府的利益。由于缺乏专业技术
和经济资源,厄瓜多尔政府不会决定接管采矿业务。就米拉多项目的采矿合同而
言,政府不延长合同的风险较小,除非存在有可能影响政府决定的环境责任或社
会重大注意事项。
综上,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
此外,ECSA 与政府在签署采矿合同时即对相关环节的政府义务进行了约
定,具体如下:
约定 具体条款
政府有义务保障矿业
其提供最好的条件,特别是与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购买项目所
活动正常开展
需土地或申请土地通行权方面。
政府有义务接受矿权 求,并快速反应。在收到矿权人提出的申请、建议或者要求之后,在相关事件没
人的申请、建议或要求 有明确之时,不可再生资源部必须在十五天之内对合同条款及合同期限内的每一
并予以回复 事件的申请、建议或者要求做出回应。如不可再生资源部在相关的合同条款与合
同期限内没有做出声明,则说明不可再生资源部同意其申请、建议或者要求。
政府有义务向矿权人 8.2.5.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一旦矿权人需要,迅速及时的向矿权人提供预防措施和
提供行政保护 行政保护。
政府有义务帮助协调
系,尤其是在发展与矿山项目相关的基建工程,如港口、道路、水电站和输电线
公共管理部门
路的时候,与矿权人进行合作。
矿权人有权利申请政 9.1.7.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当矿权人需要时,通过国家矿业监督管理局,及时有效
府的行政保护 地申请并接受给予矿权人的预防措施和对矿权人的行政保护。
由上表可知,采矿合同明确约定了政府有义务保障矿业活动正常开展、接受
矿权人的申请并协调公共管理部门。
综上所述,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且续期无需
支付额外的附加费用。
(二)结合评估基准日后矿业权剩余年限,补充披露如未能续期对本次交
易评估作价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
“二、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六)米拉多铜矿采矿权评估基本情况及
分析”之“4、评估参数的确定”之“(7)生产能力及矿山服务年限”补充披露
如未能续期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采矿合同期限 25 年,截至评估基准日,矿权剩余年限 14 年 8 个月。
结合采矿合同及厄瓜多尔矿业法的规定,由于目前没有延期的障碍,评估按照矿
权到期可以正常延期考虑,即剩余开采年限为 22.26 年。假如未顺利续期,则剩
余开采年限为 14.67 年,未能续期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如下:
评估预测截至 采矿权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假设 剩余开采年限
时间 (万美元) (万元)
续期 22.26 年 2044 年 10 月 87,100.00 953,321.55
未续期 14.67 年 2037 年 2 月 60,800.00 776,896.06
影响金额 — — -26,300.00 -176,425.49
影响比例 — — -30.20% -18.51%
注:未续期指在正常开采(按评估设定的投资,开采方式、生产规模)基础上,采矿合
同到期后,合同的延续没有获得政府批准,并在生产期的最后 2 年进行闭坑(每年投入闭坑
费用 6,000 万美元),最后 1 年收回流动资金,同时回收固定资产残余值。
由上表可知,本次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953,321.55 万元,如
未能续期,则将调减评估值 176,425.49 万元,影响比例为 18.51%,具有一定影
响。但标的公司积极履行《矿业法》的相关规定及《采矿合同》的相关约定,且
《采矿合同》明确约定了政府有义务保障矿业活动正常开展、接受矿权人的申请
并协调公共管理部门,因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
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律或政治风险等因素,本次评估已在“特
定风险调整系数”中予以考量。综上,本次评估按照矿权到期可正常延期具备合
理性。
虽然根据厄瓜多尔《矿业法》的规定和《采矿合同》的约定,采矿合同、
矿业权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但为了进一步缓释不能续期带来的风险,标的公
司将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采取提高开采效率、加快开采进度等方式减少不能续
期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结合评估基准日后(2022 年下半年和 2023 年第一季度)
的实际经营情况,受品位调整和效率提升等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后的铜精矿含铜产销量高出预测数近 30%;同时,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末,LME 铜的平均价格为 8,282 美元/吨,明显高于评估过程
中 7,500 美元/吨的铜价评估取值,因此评估基准日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明显好
于评估假设。标的公司将充分评估市场环境的基础上,积极提高生产效率,使
采矿收益现金流折现值尽快覆盖矿业权和股东权益价值的估值金额,有效缓释
采矿合同、矿业权不能续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标的
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一)采矿合同、矿业权不能续期的风险”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一)采矿合同、矿业权不能
续期的风险”补充披露风险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采矿合同、矿业权不能续期的风险
米拉多铜矿的采矿合同之合同期限为 25 年、米拉多矿业权有效期为 25 年
且可续期;同时,根据《采矿合同》约定,厄瓜多尔政府保障矿业权人执行合
同额外需要的期限且采矿合同自动延期、保障根据适用法律法规针对执行采矿
合同额外需要的期限对矿业权进行续期更新。但根据厄瓜多尔《矿业法》规定,
矿业权续期仍需要矿业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能源和矿业部等部门的批准。
因此标的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可能面临采矿合同和矿业权到期不予
延期、无理中断尚在有效期限内的采矿合同等法律风险或政治风险,从而对米
拉多铜矿的采选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律或政治风险等因素,
本次评估已在“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中予以考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按照采矿合同和矿业权到期可以正常续期考虑,剩
余开采年限为 22.26 年;在未能续期的情形下,剩余开采年限为 14.67 年,相
应标的公司的评估值将由 953,321.55 万元下降至 776,896.06 万元,调减评估
值 176,425.49 万元,影响比例为 18.51%。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结合海外生产经营风险进一步披露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
行的措施及其有效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情况”之“(九)境外经营情况”之“3、海外生产经营风险应
对措施”补充披露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的海外生产经营风险应对措
施及有效性,具体情况如下:
“3、海外生产经营风险应对措施
为应对海外生产经营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治安环境风险等,以及矿业
权续期、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和环境保护等各类风险,保
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中铁建铜冠制定了《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
《ECSA 风险管理制度》《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社区工作管理制
度》等风险管理制度文件,成立了由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的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并
下设风险防控办公室,定期从战略风险(含政治风险)、财务风险(含经济风险)、
外部风险、运营风险(含治安环境风险)、合规性风险等方面识别各类风险信息,
运用风险评估工具和风险分析工具,综合评估和分析公司风险和事件,并编制风
险评估诊断报告,从而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进行处理。
针对标的公司后续出现海外生产经营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治安环境风
险,以及矿业权续期、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和环境保护等
各类风险,公司的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具体如下:
(1)政治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积极利用保险、担保、银行等保险金融机构和其他专业风险管理机构的相关业务
保障企业自身利益,购买了中国政策性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的
出口信用险和 Compa?ia De Seguros Ecuatorian 提供的政治暴力险,以对冲政治风
险可能导致的损失。
排和管理,不发表任何有关政治方面的言论。同时标的公司密切关注政治动向,
加强与主管政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议员的交流,深入研究政局和政策变化对项
目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前制定好风险防范和应对预案。
政策变动及双边关系等信息。
标的公司通过上述应对措施有效地避免了介入政治事务,且与当地大使馆、
主管政府部门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因此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在政治
方面的风险较小,且购买的出口信用险和政治暴力险可有效对冲未来的不确定
性,从而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2)经济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监测其债务规模变化及政府机构公布的一系列控制债务负担措施的落实情况。
时,及时收集整理适用的优惠或减免政策,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充分合理利用,
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①制定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外币汇率变动情况,
合理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适当情况下开展利率、汇率保值业务,防范和控
制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②加强金融、外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指定专人
从事汇率预测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管理工作,并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财务、税务、
外汇知识培训。
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升经营运转效率,事先制定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标的公司外币借款较多的实际情况,在米拉多一期项目
实现盈利后及时归还借款,尽量减少因汇率大幅波动而造成的汇兑损失。
标的公司结合厄瓜多尔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依法合理地缴纳了相关税费,
确保了税务合规性,且积极落实外汇管理相关制度,在利率存在波动风险的情况
下,及时归还外币借款(存量借款相关负债总额由 2020 年末的 1,026,887.36 万
元持续下降至 2022 年末的 627,326.60 万元),减少了汇兑损失。标的公司通过
上述应对措施,在 2020-2022 年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 46,869.00 万元、144,176.54
万元和 181,057.06 万元,为当地政府及居民做出了积极的税收贡献及就业支持,
为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的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3)法律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在完成当地的企业登记手续后,应及时到中国使馆(经商处)报到备案,并与经
商处保持密切联系。如遇困难,可向大使馆(经商处)寻求帮助;如有重大问题
和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和使馆(经商处)报告。标的公司积极与中国驻
厄瓜多尔大使馆保持沟通,听取经商处意见,能有效应对当地法律风险。
工作中,根据风险类型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由于厄瓜多尔当地
法律频繁变更和修订,法律风控部针对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对适用的法律法规保
持实时关注,结合实践情况作出对生产经营是否有影响的预判。在出现法律问题
或纠纷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并化解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损失。
域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工作协助,就企业的运营、业务发展、诉讼、安全生产提供
法律咨询和意见。
标的公司通过自身专业的法律团队及聘请的厄瓜多尔当地律师事务所,最大
程度保证了标的公司在海外生产经营的合规性,不会对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
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4)治安环境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中地区治安状况相对较好,但在一些特定地区和特定时间治安较差。标的公司密
切关注当地治安环境,与中国驻厄瓜多尔大使馆、当地政府和民间组织就治安环
境问题持续交换信息并加强合作关系。
LTDA.,并成立了后勤保障部,为各子公司及员工提供安保服务。同时,厄瓜多
尔铜达伊米镇设立有军营和警察局,标的公司与厄瓜多尔军警始终保持密切联
系,有需要时军警会第一时间对米拉多铜矿进行安全防卫。
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 2017 年米拉多影响区居
民自发成立“保卫米拉多协会”,组织民众全面支持米拉多铜矿,与反矿、极端
环保等非政府组织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标的公司与该协会积极合作,通过采取
各种措施,解决或调解社会对象的投诉或抱怨,消除或削弱各类反矿组织活动,
从而对影响标的公司发展的各类治安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管控。
的自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体系,如《ECSA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
法》《ECSA 安全三违和环境违规行为管理暂行办法》《ECSA 安全生产事故管
理制度》《ECSA 生产安全及环境污染事故综合应急预案》《ECSA 危险作业安
全管理规定》《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等,并根据相关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
培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报告期内米拉多铜矿基本上不存在受当地治安环境、反矿活动影响的情形,
实现了收入、净利润的大幅增长。标的公司通过聘请第三方安保公司、与厄瓜多
尔军警始终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等措施,有效
地减少了各类治安环境风险,能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5)矿业权和采矿合同续期风险的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标的公司在与厄瓜多尔政府签订采矿合同时,即通过明确的条款来保障续期
的合法权益,《采矿合同》约定期限为 25 年,且经双方同意该合同期限可延长;
采矿特许权的期限为 25 年,《矿业法》规定采矿特许权到期后可以续期。标的
公司积极履行《矿业法》相关规定及《采矿合同》的相关约定,确保矿业权和合
同到期后可以顺利续期。
同时,《采矿合同》明确约定了政府有义务保障矿业活动正常开展、接受矿
权人的申请并协调公共管理部门,因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矿特许权、采矿
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不会对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产生不利
影响。
(6)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的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本次矿业权评估所参考的《一期初设》和《二期可研》中涉及的资源储量、
矿石品位数据主要根据 RPA 公司出具的《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多铜金
项目技术报告》《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多北矿床技术报告》的相关数
据及 2010-2011 年的补勘探矿钻孔资料所得。上述主要资源储量及矿石品位经由
专业机构依据国际通行准则进行测算,但受到人为、技术或其他不可控因素的影
响,在后续矿区建设及实际开采过程中,存在矿产资源不确定的风险。
标的公司聘请的上述专业机构具有行业权威性和可靠性,
米拉多一期项目实际开采的矿石铜平均品位分别为 0.65%、0.57%,与《一期初
设》探明的铜平均品位 0.59%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时,标的公司制定了《科里安
特公司矿产资源管理办法》,成立了生产技术部,对矿山开采储量进行动态管理。
生产技术部在生产探矿过程中,采用地表岩心钻探、生产凿岩牙轮钻、潜孔钻与
平台槽探等方式,并尽可能利用采剥工程,做到“探采结合”,从而精准划分矿
岩分界及出矿方式,降低矿产资源的贫化率及损失率,最终按月、季、年分别统
计上报资源储量损失统计台账。
标的公司通过上述动态管理措施,能在矿山开采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
有和变化情况,促进矿山资源储量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降低矿产资源不确定
性风险,从而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7)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铜精矿,铜产品售价与国际市场价格挂钩,国际铜价
又受到全球宏观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如通货膨胀、汇率、石油价格、政治局势)
的影响而不断波动。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即为上市公司主要生产原料,上市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将
标的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体系内,能够有效锁定原料成本,抵御矿产品价格大幅波
动对上市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同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还积极关注国际铜价
走势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固有利润,规避
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8)环境保护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
在矿产资源开采、冶炼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的
排放及噪声的污染。对于资源开发领域的污染问题,厄瓜多尔已经出台有关环境
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当地企业的环保责任进行了规定。如果未来厄瓜多尔出台更
为严格的环保政策或标准,可能会使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并导致经营成本
的上升。
为应对环境保护风险,标的公司制定了《环境监测制度》,成立了专门的健
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部门(即“HSE 部门”),并设立了环境监测实验室、污
水处理站、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了有效、及时的
管理和处理。2020-2022 年度,标的公司环保投入分别达到了 1,726.26 万元、
规保持实时关注,结合实践情况作出对生产经营是否有影响的预判,运用法律手
段进行处理并化解法律风险,可有效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四、处于开采阶段初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米拉多二期项目尚未办理完毕相
关许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建设的具体进展及
后续是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并结合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完工后预测新增产量
占总产量的比重及对本次评估作价的影响,补充披露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或
未能及时达产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是否可能影响米拉多一期项目
的正常生产经营,并进行风险提示
(一)米拉多二期项目尚未办理完毕相关许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在米拉多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阶段至正式开采阶段,标的公司须办理的相
关审批或许可事项如下:
主体工程建设开始前 正式开采前
项目审批事项 是否需要
目前进度 是否需要完成审批
完成审批
目前进行开启了《采矿合同》修订的谈判,现已
《采矿合同》签订 是 进行 4 轮谈判,计划采矿合同补充合同将于 2023 不适用
年 7 月签署。
已于 2023 年 5 月原则性获批,尚需补充部分测算
可行性研究报告
底稿 ;尾矿库的专项详细设计方案预计将于 2023
(侧重于项目经济 是 不适用
年 6 月提交厄瓜多尔政府部门,预计将于 9 月获
性、社会性论证)
批
开采阶段的环境许可证已完成更新;选矿阶段的 获得开采和选矿阶
环境许可 否
环境许可证更新预计 2023 年 10 月完成 段的环境许可
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获得水体未受影响证明,
获得建设
水权许可 阶段的水
月和 12 月分别取得扩建工程的生活及生产用水 段的水权许可
权许可
许可
考古遗迹工作方案 2022 年工作方案已于 2023 年 3 月到期,2023 年
逐年审批 不适用
许可 度考古方案已递交文化遗产局进行审批
消防许可 否 不适用 是
针对主体工程大面积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各类垃圾
危险废物管理认证 否 不适用
届时会临时进行危险垃圾登记
炸药储存许可 否 不适用 是
截至目前,米拉多二期项目建设处于报批和工程准备阶段,待前置审批程序
完成后开展主体工程建设。标的公司将在完成《采矿合同》修订、可行性研究报
告和水权许可审批后,开始主体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定。
(二)履行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建设的具体进展及后续是否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米拉多二期项目履行审批程序、合同签订、工程建设的
具体进展参见本题回复之“四、处于开采阶段初期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米拉多二期
项目尚未办理完毕相关许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之“(一)米拉多二期项目尚
未办理完毕相关许可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1)尚需完成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
整体而言,项目审批属于矿权投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ECSA 与政府在签署
《采矿合同》时即对相关环节的政府义务进行了约定,具体如下:
约定 具体条款
政府有义务保障矿
提供最好的条件,特别是与公共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购买项目所需土地
业活动正常开展
或申请土地通行权方面。
政府有义务接受矿 并快速反应。在收到矿权人提出的申请、建议或者要求之后,在相关事件没有明确之
权人的申请、建议 时,不可再生资源部必须在十五天之内对合同条款及合同期限内的每一事件的申请、
或要求并予以回复 建议或者要求做出回应。如不可再生资源部在相关的合同条款与合同期限内没有做出
声明,则说明不可再生资源部同意其申请、建议或者要求。
政府有义务向矿权 8.2.5.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一旦矿权人需要,迅速及时的向矿权人提供预防措施和行
人提供行政保护 政保护。
政府有义务帮助协
尤其是在发展与矿山项目相关的基建工程,如港口、道路、水电站和输电线路的时候,
调公共管理部门
与矿权人进行合作。
矿权人有权利申请 9.1.7. 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当矿权人需要时,通过国家矿业监督管理局,及时有效地
政府的行政保护 申请并接受给予矿权人的预防措施和对矿权人的行政保护。
由上表可知,《采矿合同》明确约定了政府有义务保障矿业活动正常开展、
接受矿权人的申请并协调公共管理部门,米拉多二期项目尚需完成的审批均属于
项目正常开展所必要的基础审批事项,因此政府有义务予以保障。
具体而言,米拉多二期项目尚需完成的各项审批亦不存在重大障碍,具体情
况如下:
事项 尚需完成的审批 不存在重大障碍的原因
目前已进行 4 轮合同谈判,谈判成果良好。基于双方在
就米拉多二期项目对现有
《采矿合同》 米拉多一期的良好合作,就米拉多二期项目对现有《采
《采矿合同》进行修订
矿合同》进行修订具有较高确定性
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部分已原则性获批,尚
需补充部分测算底稿,Tundayme 尾矿库加高方案由国
可行性研究报告 尾矿库专项研究
际专业机构 KCB 公司(Klohn Crippen Berger)负责专
项研究,其专业能力和公信力较高
目前已经获得级别更高的开采阶段环境许可,且级别更
采矿区域改水许可、水体
低的水权许可亦由同一部门负责审批;
未受影响证明、选矿工程
环境及水权许可 二期项目沿用一期项目的工艺路线,且已经获得勘探和
的环境许可、扩建工程的
开采阶段的环境许可,选矿工程的环境许可具有较高确
生产及生活用水许可
定性
考古遗迹工作方案
许可
消防许可 二期项目的消防许可 一期项目每年亦已获得年度消防许可,具有较高确定性
获批的环评方案中包括垃圾处理方案,相应垃圾处理登
危险废物管理认证 危险垃圾登记
记具有较高确定性
炸药储存许可 炸药储存许可 炸药存储属于采矿项目的常规事项,具有较高确定性
由上表可知,米拉多二期项目尚需完成的各项审批均不存在重大障碍。
(2)尚需完成的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难度
整体而言,米拉多二期项目沿用一期项目的工艺路线,属于项目扩产,整体
具有较高确定性,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难度。
其中,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体部分已于 2023 年 5 月原则性获批,尚
需补充部分测算底稿,尾矿库加高方案由国际专业机构 KCB 公司(Klohn Crippen
Berger)负责专项研究,整体规划以加高尾矿库的坝高为方向,工程建设不存在
重大难度。尾矿库的专项详细设计方案预计将于 2023 年 6 月提交厄瓜多尔政府
部门并于 9 月获批。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的基建排废道路建设已经完工,工
勘工程已经基本完工,尚需完成的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难度。
综上所述,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尚需完成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尚需完成
的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难度。
(三)结合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完工后预测新增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及对
本次评估作价的影响,补充披露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或未能及时达产对标的
资产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是否可能影响米拉多一期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十二、其他情况的说明”之“(一)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
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之“2、标的公司矿业权主要审批事项情况”补充披露
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或未能及时达产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具体情
况如下:
“米拉多一期年产能 2,000 万吨原矿已经达产,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
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完工后预测新增年产量 2,620 万吨原矿,新增产量占总产量
的比重为 56.71%,新增产量占采矿权价值的 47.99%。由于目前项目审批、合同
签订、工程建设等工作均按照计划推进,对本次评估未产生不利影响。
考虑未能按计划及时达产(基建期分别推迟 1 年和 2 年)或未能完成开采前
置程序的情形,具体假设如下:
(1)假定开采前置程序推迟导致未能按计划及时达产,评估按照基建期推
迟 1 年、2 年测算,在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基建期每年的投资相应调整,评
估按照以下方式测算延期后每年投资:
时间 2022 年 7-12 月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6 月 —
基建期延
长1年 年投资额 1,821.00 8,400.00 33,200.00 24,400.00 10,340.97 —
基建期延 时间 2022 年 7-12 月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1-6 月
长2年 年投资额 1,821.00 8,400.00 23,200.00 20,000.00 14,400.00 10,340.97
注:2022 年 7-12 月的投资参考 2022 年实际完成投资,即 1,821.00 万美元。
(2)假定标的公司自始至终均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则二期项目将无法
生产,米拉多北矿床将无法开采,矿权按照一期项目每年 2,000 万吨原矿的生产
规模正常生产,矿权价值将只有米拉多一期采矿工程项目的价值。
结合上述条件,测算对评估作价的影响如下:
采矿权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假设 影响比例
(万美元) 值(万元) 影响金额(万元)
按计划正常完成 87,100.00 953,321.55 - -
基建期推迟 1 年 82,900.00 925,147.14 -28,174.41 -2.96%
基建期推迟 2 年 76,700.00 883,556.34 -69,765.21 -7.32%
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 45,300.00 672,919.05 -280,402.50 -29.41%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953,321.55 万元,若基建
期推迟 1 年和 2 年,将分别调减评估值 28,174.41 万元和 69,765.21 万元,影响比
例分别为-2.96%和-7.32%,影响较小;假如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则二期项目
将无法生产,将调减评估值 280,402.50 万元,影响比例-29.41%,具有一定影响。
但结合前述分析,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尚需完成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尚需完
成的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难度,因此总体上调减评估值的风险较小。
若二期项目未能按计划及时达产或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也不会对米拉多
一期项目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主要系米拉多一期位于南采场,具
有独立的、完善的运行体系,已完成所有的前置审批程序,并于 2021 年达产,
即 6 万吨/日(2,000 万吨/年);而米拉多二期是在一期产能基础上,新增产能 8
万吨/日(2,620 万吨/年),主要位于北采场,同时少量兼顾一期米拉多南采场,
适当优化扩建南采场。米拉多二期审批程序的完成与否不会影响一期项目已获取
的经营许可,其将要开展的工程建设也主要位于北采场,采矿范围与米拉多一期
相互独立,不会影响一期既有的运行体系,不会对米拉多一期项目的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补充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标的
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三)矿业权取得、矿产勘查和开发的审批风险,以及米
拉多铜矿二期项目未完成前置审批程序而导致不能及时达产的风险”和“第十三
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三)矿业权取得、矿产
勘查和开发的审批风险,以及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未完成前置审批程序而导致不
能及时达产的风险”补充披露风险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三)矿业权取得、矿产勘查和开发的审批风险,以及米拉多铜矿二期项
目未完成前置审批程序而导致不能及时达产的风险
标的公司厄瓜多尔子公司 ECSA 作为主要经营主体已获得米拉多铜矿的采
矿特许权,并就米拉多铜矿一期采选工程与厄瓜多尔政府签署了采矿合同和投资
合同,完成了环境许可、用水许可、建设可行性批准、无考古遗迹许可、消防许
可、废弃物管理相关许可、炸药储存和爆破许可等一系列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已
正常开展矿山开采等经营活动。
目前 ECSA 正在开展米拉多铜矿二期采选工程的设计、审批和建设工作,尚
需完成米拉多二期项目《采矿合同》补充签署、主体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测
算底稿补充、Tundayme 尾矿库专项研究、环境及水权许可、审批、考古遗迹工
作方案许可、消防许可、危险废物管理认证、炸药储存许可等前置审批程序,
导致二期工程能否按计划时间投产存在不确定性。若 ECSA 未能完成或未能及
时完成二期项目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完整审批程序,将对标的公司扩产进度、
经营业绩、持续盈利能力及评估值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假定米拉多二期项目的基
建期推迟 1 年、2 年,或者自始至终均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将分别调减标的
公司评估值 28,174.41 万元、69,765.21 万元和 280,402.50 万元,占标的公司
整体评估值的比例分别为 2.96%和 7.32%和 29.41%,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结合米拉多二期项目累计勘探及工程建设投入、后续预计投入金额、
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的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等,补充披
露后续大额资本性支出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等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后续大额资本性支出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等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
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之“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及流动性
的影响”补充披露后续二期项目大额资本性支出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等财务状况的
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及流动性的影响
(1)米拉多二期项目已投入及后续预期投入金额
根据标的公司米拉多铜矿的开采计划及可研报告,米拉多铜矿开采工程二期
投资规模约为 8.60 亿美元(其中建筑工程 3.38 亿美元,设备购置 2.97 亿美元,
安装工程 0.86 亿美元,其他费用 0.62 亿美元,预备费用 0.35 亿美元,建设期利
息 0.41 亿美元),建设期开始于 2022 年下半年,预计于 2025 年 6 月建成投产
并预计于 2027 年达到设计的生产规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勘探及工
程建设投入为 0.18 亿美元,后续预期投入 8.42 亿美元。
该二期工程建成并达产后,米拉多铜矿年采选矿石产能将由 2,000 万吨提升
至 4,620 万吨,对应年金属铜含量产能将由约 9 万吨提升至约 20 万吨。
(2)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等财务状况
标的公司的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科目
年度 年度
货币资金 30,473.51 106,858.92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057.06 144,176.54
资产负债率 55.95% 70.41%
短期借款 - 20,061.2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7,500.01 287,002.97
存量借款相关负债 长期借款 128,792.27 347,555.31
长期应付款 211,034.32 202,188.39
小计 627,326.60 856,807.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568.23 298,991.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678.16 -66,813.26
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2,252.72 -195,663.1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643.98 32,375.43
标的公司自 2019 年投产之后,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大幅增长,2021-2022 年分
别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44,176.54 万元和 181,057.06 万元,各年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分别达到了 298,991.68 万元和 284,568.23 万元。标的
公司利用生产经营实现的利润及货币资金第一时间偿还外部借款,使得存量借款
相关负债余额持续下降至 2022 年末的 627,326.60 万元,资产负债率也持续下降
至 2022 年末的 55.95%。总体而言,标的公司偿债能力逐年提升,债务结构相对
稳健,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上市公司交易前和交易后(备考)的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具体科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货币资金 1,027,252.84 1,057,503.06
项目 具体科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3,036.55 424,917.32
资产负债率 51.19% 53.02%
净资产收益率 11.21% 15.72%
短期借款 1,117,255.38 1,117,255.38
应付票据-信用证融资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5,604.77 443,104.78
存量借款相关负债
长期借款 612,940.00 741,732.27
长期应付款 36,929.95 247,964.26
小计 1,922,730.10 2,550,05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4,419.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02.99 —
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41.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7,731.56 —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其中 2022 年公司深入开展“提质扩量
增效”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精心组织生产经营,全力保持生产经营大局稳
定,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3,036.55 万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至 634,419.93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增长至 1,027,252.84
万元(为本次配套资金规模 4.79 倍),货币资金充裕,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和资
金实力。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备考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后,存量借款相关负债将
增长至 2,550,056.69 万元(增幅 32.63%),但标的公司作为优质资产,也将显著
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因此资产负债率并未发生明显变动。同时,受益于标
的公司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良好的盈利能力,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将大幅提升至 424,917.32 万元(增幅 55.63%),净资产收益率增
长至 15.72%,未来的现金流、货币资金规模将得到有效保证。
(3)米拉多二期项目融资渠道,以及后续大额资本性支出对上市公司流动
性等财务状况的影响
米拉多铜矿开采工程二期投资规模约为 8.60 亿美元(约合 598,730.53 万元),
建设期为 3 年(2022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第一年投入 30%,第二年投
入 50%,第三年投入 20%,截至 2022 年末已投入约 0.18 亿美元。二期项目投资
计划的资金来源为:首先使用一期项目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及现金流,当内生增长
无法覆盖时,考虑从银行借款作为补充。标的公司计划考虑由国家开发银行安徽
省分行牵头组建银团,借款主体为 ECSA,不涉及上市公司境内资金出境,借款
期限 8-10 年,担保方式为信用贷款或由中铁建铜冠股东双方按比例提供担保。
除国家开发银行外,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也意向参与米拉多二
期融资。
根据米拉多二期项目融资方案,假设二期项目优先使用 ECSA 2023 年至 2025
年产生的承诺净利润 148,632.42 万元,剩余考虑外部银行长期借款,并于 2025
年建成固定资产并投产,静态测算的上市公司流动性指标如下:
项目 考虑二期项目融资及建
交易完成后(备考数) 变动率
设
流动比率(倍) 1.38 1.38 -
速动比率(倍) 0.78 0.78 -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 53.02% 54.56% 增加 1.54 个百分点
从整体来看,标的公司二期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利润留存及长期借款融资,
不会对流动性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长期借款的增长使得资产负债率小幅
增加 1.54 个百分点,但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强,随着米拉多一期项目的持续
运营以及二期项目的逐步投产,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有望持续提高,带动改善上市
公司整体的偿债能力。
综上,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和资金实力;标的公司偿
债能力逐年提升,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米拉多二期项目通过一期项目利润留存
以及银行借款融资,无需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不涉及上市公司境内资金出境,不
会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等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二)补充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标
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四)标的公司现有负债规模和未来项目投资需求较
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出现大额现金流出和财务负担较大
的情况的风险”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
“(四)标的公司现有负债规模和未来项目投资需求较高,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出现大额现金流出和财务负担较大的情况的风险”补充披
露风险提示,具体情况如下:
“(四)标的公司现有负债规模和未来项目投资需求较高,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出现大额现金流出和财务负担较大的情况的风险
由于前期探勘和项目建设等原因,标的公司现有负债规模较高,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存量借款相关负债将由 192.27 亿元增加至 255.01 亿元,
增加 32.63%,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由 51.19%增长至 53.02%,增加 1.83 个百
分点。相较负债规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货币资金规模将由 102.73 亿元
增加至 105.75 亿元,增加 2.94%,相对增加较少。
除现有负债外,标的公司目前在建的米拉多铜矿二期采选工程的投资规模
约为 8.60 亿美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勘探及工程建设投入为 0.18
亿美元,后续预期投入 8.42 亿美元,二期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规模较大。虽然
标的公司融资渠道相对通畅,但增加银行借款将可能在一定期间内进一步提高
上市公司的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
考虑到标的公司现有负债规模和未来项目投资需求较高,本次交易后上市
公司在一定期间内可能出现大额现金流出或者财务负担较大的情况,提请投资
者注意风险。”
六、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五、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之“(四)CRI、ECSA 历史期间股权转让情
况及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是否需履行境内外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
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资产过户或者转移是否不存在法律障碍,本次交易
需取得其他可能涉及的有权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准、备案的具体内容,是否存在
未履行的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补充披露涉及审批程序的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四、标的资产及其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债务情况”之“(二)主要
资产情况”之“2、矿产资源”之“(4)标的资产矿业权的取得过程、取得方式
及对价,履行的审批程序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矿业权权属是否清晰,
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
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补充披露涉及矿业权取得、审批及争议的
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
“二、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六)米拉多铜矿采矿权评估基本情况及
分析”之“4、评估参数的确定”之“(7)生产能力及矿山服务年限”之“2)
矿山服务年限”补充披露如未能续期对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十二、其他情况的说明”之“(一)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
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之“2、标的公司矿业权主要审批事项情况”补充披露
米拉多二期的审批程序及其他进展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
或未能及时达产对标的资产持续经营的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情况”之“(九)境外经营情况”之“3、海外生产经营风险应
对措施”补充披露保障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的海外生产经营风险应对措
施及有效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
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之“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及流动性
的影响”补充披露后续二期项目大额资本性支出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等财务状况的
影响。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相关政策,本次交易是否需我国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加拿大投资法下对外国国有企业在关键矿产领域投资的政策》,了解加拿大
对于矿产类资产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是否需加拿大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
备案等程序;
司法》《矿业法》,了解厄瓜多尔对于矿产类资产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是否
需厄瓜多尔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及对价的说明,查阅厄瓜多尔《矿业法》,核查标的资产矿业权的取得过程、取
得方式及对价,履行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许可证书办理的具体进展的说明,了解米拉多二期项目工程建设的具体进展以及
相关许可证书办理的具体进展;
讼材料,核查标的公司矿业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业法》及采矿合同,核查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是否需补交费用,续期是否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
境、矿业权续期、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和环境保护等各类
风险应对措施出具的说明,了解上述措施执行的有效性,核查是否能保障预测期
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影响底稿;
序或未能及时达产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测算;
的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等财务状况;查阅《二期可研》《米拉多铜矿
扩建项目融资方案》,结合米拉多二期项目投入金额和融资渠道,分析后续大额
资本性支出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等财务状况的影响。
评估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许可证书办理的具体进展的说明,了解米拉多二期项目工程建设的具体进展以及
相关许可证书办理的具体进展;
业法》及采矿合同,核查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是否需补交费用,续期是否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
境、矿业权续期、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和环境保护等各类
风险应对措施出具的说明,了解上述措施执行的有效性,核查是否能保障预测期
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价的影响;
时达产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进行测算。
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相关政策,本次交易是否需我国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加拿大投资法下对外国国有企业在关键矿产领域投资的政策》,了解加拿大
对于矿产类资产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是否需加拿大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
备案等程序;
司法》《矿业法》,了解厄瓜多尔对于矿产类资产的相关政策,本次交易是否
需厄瓜多尔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
及对价的说明,查阅厄瓜多尔《矿业法》,核查标的资产矿业权的取得过程、取
得方式及对价,履行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许可证书办理的具体进展的说明,了解米拉多二期项目工程建设的具体进展以及
相关许可证书办理的具体进展;
讼材料,核查标的公司矿业权权属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
情况;
业法》及采矿合同,核查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是否需补交费用,续期是否不
存在实质性障碍;
境、矿业权续期、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和环境保护等各类
风险应对措施出具的说明,了解上述措施执行的有效性,核查是否能保障预测期
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章程,且中铁建铜冠一直是 CRI 的唯一股东;经查阅厄瓜多尔《公司法》
《矿业法》并复核 PBP 律所的《备忘录》,ECSA 的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
加拿大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备案,但是加拿大政府有权下令对本次交易进行
国家安全审查,由于相关资产的性质(即铜-金)和所在地(即厄瓜多尔)以及
最终控制权将保持不变的事实,本次交易引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概率很小;本次交
易无需获得厄瓜多尔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但需向厄瓜多尔能源和矿业部以及
国税局发出通知,标的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履行上述通知义务;在相关法
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
实质性法律障碍;
料并复核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标的公司各矿业权的取得均已获得采矿监
管和控制机构的认可,符合厄瓜多尔《矿业法》的规定,尚未有针对各矿业权所
有权提起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纠纷,各矿业权所有权已于矿业登记处及采矿地籍处
合法登记。所有矿业权均无产权负担。此外,对 18 项矿业权的交易或处置没有
任何限制;
查报告》《备忘录》,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采矿
合同和采矿特许权续期无需支付额外的附加费用;
后,开始米拉多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米拉多二期项目尚需完
成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尚需完成的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难度;
防控领导小组,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制定了充分的政治、经济、法律、
治安环境、矿业权续期、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和环境保护
等各类风险的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或化解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保障预测
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履行《矿业法》的相关规定及《采矿合同》的相关约定,且采矿合同明确约定了
政府有义务保障矿业活动正常开展、接受矿权人的申请并协调公共管理部门,因
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本
次评估按照矿权到期可正常延期具备合理性;
估值的影响较小;假如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对标的公司评估值具有一定影响。
但米拉多二期项目尚需完成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尚需完成的工程建设不存在
重大难度,且与一期项目的采矿范围、运行体系相互独立,不会对一期项目的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总体上调减评估值的风险较小;
能力逐年提升,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米拉多二期项目通过一期项目利润留存以
及银行借款融资,无需使用上市公司资金,不涉及上市公司境内资金出境,不会
对上市公司流动性等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
查报告》《备忘录》,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采矿
合同和采矿特许权续期无需支付额外的附加费用;
履行《矿业法》的相关规定及《采矿合同》的相关约定,且采矿合同明确约定了
政府有义务保障矿业活动正常开展、接受矿权人的申请并协调公共管理部门,因
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本
次评估按照矿权到期可正常延期具备合理性;
估值的影响较小;假如未能完成开采前置程序,对标的公司评估值具有一定影响。
但米拉多二期项目尚需完成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尚需完成的工程建设不存在
重大难度,且与一期项目的采矿范围、运行体系相互独立,不会对一期项目的正
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因此总体上调减评估值的风险较小。
经核查,律师认为:
公司章程,且中铁建铜冠一直是 CRI 的唯一股东;经查阅厄瓜多尔《公司法》
《矿业法》并复核 PBP 律所的《备忘录》,ECSA 的历次股权转让均履行相应审
批程序;
资法》《加拿大投资法下对外国国有企业在关键矿产领域投资的政策》并复核
BJ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本次交易无需获得加拿大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
备案,但是加拿大政府有权下令对本次交易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由于 CRI 通过厄
瓜多尔子公司持有的矿资产的性质(即铜-金)和所在地(即厄瓜多尔)以及本
次交易前后 CRI 的实际控制权未变更的事实,本次交易引发国家安全审查的概
率很小;经查阅厄瓜多尔《公司法》《矿业法》并复核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
录》,本次交易无需获得厄瓜多尔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但需向厄瓜多尔能源
和矿业部以及国税局发出通知,标的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履行上述通知义
务;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
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料并复核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标的公司各矿业权的取得均已获得采矿监
管和控制机构的认可,符合厄瓜多尔《矿业法》的规定,尚未有针对各矿业权所
有权提起的任何诉讼或仲裁纠纷,各矿业权所有权已于矿业登记处及采矿地籍处
合法登记。所有矿业权均无产权负担。此外,对 18 项矿业权的交易或处置没有
任何限制;
查报告》《备忘录》,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的风险较小,采矿
合同和采矿特许权续期无需支付额外的附加费用;
后,开始米拉多二期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符合相关规定;米拉多二期项目尚需完
成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尚需完成的工程建设不存在重大难度;
防控领导小组,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制定了充分的政治、经济、法律、
治安环境、矿业权续期、矿产资源状况不确定、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和环境保护
等各类风险的应对措施,可有效降低或化解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从而保障预测
期内米拉多项目稳定运行。
问题 2
申请文件显示:(1)中铁建铜冠的一级子公司 CRI 原系一家于加拿大注册
并于加拿大及美国上市的矿产资源开发公司;2010 年,有色集团与中国铁建股
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中铁建铜冠及其下属子公司,以全面要约收购方式收购取
得本次重组主要资产;(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存在劳务纠纷及厄瓜多
尔当地劳工及工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潜在风险。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标的资产此前收购 CRI 后对 CRI、ECSA
派驻董事、高管人员及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机制等管控模式及其有效性,补充披
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及其境外子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包括
但不限于董事会构成及股东推荐董事及高管情况,对标的资产重大事项的经营
决策机制,人员、财务、业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的具体整合管控措施及其有
效性;(2)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历史期间是否曾发生劳务用工纠纷及对正常生
产运营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此前收购 CRI 后对 CRI、ECSA 派驻董事、高管人员及
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机制等管控模式及其有效性,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
公司对标的资产及其境外子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构成及
股东推荐董事及高管情况,对标的资产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机制,人员、财务、
业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的具体整合管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一)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后对 CRI、ECSA 派驻董事、高管人员及重大
事项经营决策机制等管控模式及其有效性
(1)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后,CRI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是否由中铁建铜冠或其股东委派
收购 CRI 至 2012 年 4 月
金守华 董事 是
姓名 职务 是否由中铁建铜冠或其股东委派
李冬青 董事、总裁 是
胡国斌 董事 是
余兴喜 董事 是
马四海 财务总监 是
郑群棣 董事 是
陆凯 董事 是
范永芳 董事 是
杨黎生 董事 是
胡声涛 董事 是
胡国斌 董事 是
李冬青(2012.4-2012.8)
总裁 是
盛忠义(2012.8-2013.12)
马四海 财务总监 是
杨军 董事 是
邵武(2013.12-2014.11) 董事 是
詹德光 董事 是
疏志明 董事 是
胡国斌 董事 是
王均山 董事 是
李连华 董事 是
盛忠义 总裁 是
马四海(2013.12-2014.11)
财务总监 是
吴健(2014.11-2015.3)
杨军 董事 是
胡新付(2014 年 11 月起) 董事 是
盛忠义 董事、总裁 是
詹德光 董事 是
疏志明 董事 是
范永芳 董事 是
金龙 董事 是
孔邵威 财务总监 是
姓名 职务 是否由中铁建铜冠或其股东委派
杨军 董事 是
胡新付 董事 是
胡建东 董事、总裁 是
詹德光(2016.7-2017.3)
董事 是
疏志明(2017.3-2020.6)
刘道昆 董事 是
王建青 董事 是
盖仕锋 董事 是
孔邵威 财务总监 是
胡新付 董事 是
蒋培进 董事 是
胡建东 董事、总裁 是
疏志明(2020.6-2022.7)
董事 是
连洁(2022 年 7 月至今)
叶向阳 董事 是
朱学胜 董事 是
盖仕锋(2020.6-2021.1)
董事 是
贾明波(2021 年 1 月至今)
孔邵威 财务总监 是
(2)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后,ECSA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是否由中铁建铜冠或其股东委派
收购 CRI 至 2012 年 4 月
金守华 执行董事 是
李冬青 总裁 是
胡国斌 副总裁 是
马四海 财务总监 是
MAURICIO NU?EZ
副总裁兼法律风控部经理 由 ECSA 在厄瓜多尔当地招聘
(2011 年 9 月起)
郑群棣 执行董事 是
盛忠义 总裁 是
王亚昆 副总裁 是
马四海 财务总监 是
姓名 职务 是否由中铁建铜冠或其股东委派
MAURICIO NU?EZ 副总裁兼法律风控部经理 由 ECSA 在厄瓜多尔当地招聘
盛忠义(2014.2-2016.7) 执行董事、总裁 是
金龙 副总裁 是
杨承祥 副总裁 是
马四海(2012.11-2014.11)
吴健(2012.11-2015.3) 财务总监 是
孔邵威(2015.7-2017.2)
MAURICIO NU?EZ 副总裁兼法律风控部经理 由 ECSA 在厄瓜多尔当地招聘
胡建东(2016 年 7 月起) 执行董事、总裁 是
盖仕锋 副总裁 是
朱学胜 副总裁 是
孔邵威 财务总监 是
MAURICIO NU?EZ 副总裁兼法律风控部经理 由 ECSA 在厄瓜多尔当地招聘
胡建东 执行董事、总裁 是
盖仕锋 副总裁 是
朱学胜 副总裁 是
程石 副总裁 是
申其鸿(2019 年 5 月起) 副总裁 是
孔邵威 财务总监 是
MAURICIO NU?EZ 副总裁兼法律风控部经理 由 ECSA 在厄瓜多尔当地招聘
胡建东 执行董事、总裁 是
朱学胜 副总裁 是
申其鸿 副总裁 是
贾明波 副总裁 是
程石(至 2022 年 1 月) 副总裁 是
胡卫民 副总裁 是
朱钧 副总裁 是
李冬 副总裁 是
孔邵威 财务总监 是
MAURICIO NU?EZ 副总裁兼法律风控部经理 由 ECSA 在厄瓜多尔当地招聘
由上表可知,除 ECSA 的副总裁兼法律风控部经理 MAURICIO NU? EZ 外,CRI
及 ECSA 董事和高管人员均由中铁建铜冠或其股东委派,不存在其他公司委派的
情形。中铁建铜冠收购 ECSA 后对其派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主要在境外直
接从事管理工作。自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以来,中铁建铜冠派驻到 CRI 和 ECSA
的董事和高管人员与中铁建铜冠自身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保持一致,委派
单位均为中铁建铜冠或其股东,ECSA 外籍高管的选聘亦经标的公司董事会同
意,标的公司对 CRI 和 ECSA 的法人治理具有决定权。
(1)中铁建铜冠拥有 CRI、ECSA 的绝对控制权
自中铁建铜冠完成对 CRI 的收购后,一直持有 CRI 100%股权,并间接控制
ECSA 100%的股权,根据 CRI 及 ECSA 章程及标的公司出具的说明,除股权控
制关系外,CRI 及 ECSA 不存在协议控制、特殊表决权、表决权委托及其他可能
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章程规定或相关投资协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安排,中铁建铜冠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所持的 CRI 及 ECSA 股权具有完整的股
东权利,中铁建铜冠能够通过股权关系控制 CRI 及 ECSA,对 CRI 及 ECSA 具
有实际决策权。
(2)中铁建铜冠对 CRI、ECS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具有决定权
根据中铁建铜冠章程之约定“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法人治理及管理层坚持
前后方一致原则,公司的决策及时贯彻落实到项目上。根据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需要,在确保双方股东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控制权的基础上,ECSA 可以采
取社会化方式引进少数(1-2 名)外籍高管,外籍高管的选聘和工作分工方案必
须报双方股东协商同意后方可由董事会聘任。”董事会职权包括“......,对公司
下属的全资企业,委派和更换该企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根据股东
推荐和总经理提名,决定该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前述人员的报酬事项。......”
CRI 及 ECSA 均为中铁建铜冠 100%控制的子公司,根据各级子公司法人治理及
管理层坚持前后方一致的原则,自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后,CRI 及 ECSA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主要由中铁建铜冠委派或其股东推荐,并经中铁建铜冠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委派至 CRI 及 ECSA,确保了标的公司及其股东拥有境外子公司的实际
控制权。米拉多铜矿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安排经中铁建铜冠董事会、经理层研究
决定后,由委派至 CRI 及 ECSA 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执行,中铁建铜冠
对 CRI 及 ECSA 的日常经营具有实际管理权。
综上,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后,能够通过股权关系绝对控制 CRI 及 ECSA,
且通过委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管理 CRI 及 ECSA 的日常经营,中铁建铜
冠对 CRI 及 ECSA 的重大事项具有经营决策权,其管控措施具有有效性。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及其境外子公司的整合管控安
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仍然作为
独立的法人主体存在,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及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上市
公司充分认可标的公司的管理团队、业务团队及技术团队,鼓励标的公司及其子
公司保持原有团队的稳定性,将在业务层面对标的公司授予充分的自主性和灵活
性,并为其业务开拓和维系提供足够的支持。
经交易双方沟通协商,对标的公司董事会人员构成等的具体安排如下:在保
持标的公司管理层现有团队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召开标的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促使标的公司办理相关变更登记等方式,由上市
公司派驻董事、总经理进入标的公司董事会及高管团队,并根据需要新聘或更换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董事、高管人员由改
选后的标的公司董事会决定,且继续遵循标的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法人治理及
管理层前后方一致原则,派驻至境外子公司的管理人员亦将在境外直接从事管
理工作,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董事会的控制以及对标的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权和控制权。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已建立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会、董
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结合的公司治理体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成为上
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仍然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存在,标的公司的资产、
业务及人员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上市公司主要通过标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
及管理层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及控制,参与标的资产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
(1)本次交易的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目前的
规划,未来标的公司仍保持其经营实体存续,并由其原核心管理团队继续管理。
对于未来的整合,上市公司制定了如下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不会发生变化,仍
继续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
考虑到主要管理团队对于标的公司运营发展起着至关重要作用,为保证标的
公司持续发展并保持竞争优势,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标的公司原有
管理团队稳定,对于标的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员,上市公司将不做重大调整,原
由标的公司聘任员工的人事劳动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标的公司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等实
行统一管理监控,提高其财务核算及管理能力,协助其构建和完善符合上市公司
要求的财务核算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使上市公司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
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上市公司将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加强标的公司的内
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符合上市公司要求。上市公司将定
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除此之外,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上市公
司将统筹考虑资金使用效率和外部融资方式,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融资能力强
和成本低的优势,为标的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标的公司的业务、经营理念等方面的工作进一
步纳入到上市公司整体发展体系中。在保持标的公司的独立性、规范治理以及相
关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标的公司业务将纳入上市公司的统一规划,从而发挥与
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标的公司的资产纳入到整个上市公司体系进
行全盘考虑,将保障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资产完整,同时统筹协调资源,在保
持标的公司的独立性、规范治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情况下,合理安排上市公
司与标的公司之间的资源分配与共享,优化资源配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协助标的公司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保证中铁建铜冠按照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原则
上保持中铁建铜冠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并根据中铁建铜冠业务开展、上
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
(2)整合风险及管控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业务覆盖的区域也将有
所扩张,管辖的子公司数量、管理半径都会显著增加,对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次交易尽管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但由于中铁建铜冠旗下核
心资产位于境外,在法律法规、会计税收制度、商业惯例、公司管理制度、企业
文化等经营管理方面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差异。随着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快速扩
大,若上市公司不能及时健全、完善和调整管理模式及风险控制制度,可能会面
临因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对相关业务控制不力的或无法在短期内完成与标的
公司的融合或融合效果不佳的风险。上市公司将积极进行资产、业务、财务、机
构及人员的调整与整合,但整合的深入需要一定的时间,且其过程较为复杂,存
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为降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提高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协同效应,上
市公司将采取以下管理控制措施:
标的公司已有的决策制度,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将标的公司的战略管理、财务
管理和风控管理纳入到上市公司统一的管理系统中,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和控制权,使上市公司与子公司在抗风险方面形成有机整体,提高
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流程,推进上市
公司与标的公司管理制度的融合,以适应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的资产的管理与控制,提高上市公司整体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上市公
司将加强对标的资产的审计监督、业务监督和管理监督,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资
产日常经营的知情权,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财务风险。
深入分析境外企业文化,提炼核心价值,吸收境外企业文化的优点,确立文化建
设的目标和内容,整合有利于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文化。
(3)上述管控措施的可实现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70%股权,对标的公司拥有绝对
控制权,从根本上保证了管理控制措施的可实现性。上市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
于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标的公司的股权层面,以及标的公司董事会构成层面均
对标的公司具有绝对控制权,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对包括经营发展战略在
内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上市公司享有最终决策权,有利于管理控制措施的顺
利实施。
综上,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制定了具体的整合计划和风险管控措施,相
关管理控制措施具备可实现性。
二、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历史期间是否曾发生劳务用工纠纷及对正常生产
运营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根据标的公司承诺并经网络核查,中铁建铜冠自成立以来至本回复出具之
日,不存在因劳务用工纠纷导致的诉讼、仲裁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根
据 BJ 律所《备忘录》,加拿大相关监管机构不存在因劳务纠纷而对 CRI 提起诉
讼,仲裁或处罚的情形,CRI 或其子公司不存在《就业标准法》项下的积极索赔
或违规行为;根据 PBP 律所《备忘录》及相关诉讼材料,自收购 CRI 以来,ECSA
存在以下因劳务用工纠纷导致的诉讼情形:
原告 案件号 诉讼性质 司法管辖区 当前状态 诉讼结果
Mu?oz Noro?a 17371-202 未及时解 皮钦查省基 上诉中。2023 年 3 月 17 日进行 判决于 2023 年
Christian 1-04005 雇赔偿 多大都市区 了抽签,皮钦查省法院专门劳动 2 月 1 日公布,
原告 案件号 诉讼性质 司法管辖区 当前状态 诉讼结果
Patricio 分庭并未受理公司提出的上诉, 责令公司向原
Mu?oz Noro?a 授予暂停效力 告 支 付
Christian 9,287.12 美元
Patricio
双方当事人就听证会上达成了全 根据达成的赔
Ochoa Molina 部调解。公司须向原告支付总额 偿协议,对原
萨 莫 拉- 钦 奇
Tulio Fabian 19333-201 工伤事故 为 12,000 美元的赔偿金,该笔赔 告的赔偿总额
佩省埃尔潘
Ochoa Molina 8-00286 赔偿 偿金将自 2019 年 9 月开始的每月 为 12,000 美
Tulio Fabian 吉县
前五天按月分期支付 1,000 美元, 元,不存在罚
为期 12 个月 款
Quilambaq ui
Arias Angel 萨 莫 拉- 钦 奇 2014 年 9 月 25 日,因 2014 年 7
Rodrigo 19331-201 支付劳动
佩省扬特萨 月 1 日劳工索赔被驳回而予以立 没有赔偿
Quilambaq ui 4 -1681 赔偿金
Arias Angel 萨县 案
Rodrigo
由于存在一笔以被告公司为受益
Marca Cabrera 因原告胜诉而
萨 莫 拉- 钦 奇 人的余额,责令从其名下账户扣
Angel Benigno 19331-201 支付劳动 支付 284.40 美
佩省扬特萨 缴 1,782.77 美元,且因原告申诉
Marca Cabrera 2-0554 赔偿金 元,该金额已
Angel Benigno 萨县 而支付 284.40 美元,因此法院下
支付
令退还 1,498.37 美元
Guamán Agila
Franklin
萨 莫 拉- 钦 奇
Geovanny 19331-201 支付劳动 2012 年 12 月 17 日立案,判决已 目前不存在未
佩省扬特萨
Guamán Agila 3-0063 赔偿金 执行完毕 决赔偿
Franklin 萨县
Geovanny
Cosios Parra 萨 莫 拉- 钦 奇
Patricio Manuel 19331-201 支付劳动 2012 年 12 月 17 日立案,判决已 目前不存在未
佩省扬特萨
Cosios Parra 2-0241 赔偿金 执行完毕 决赔偿
Patricio Manuel 萨县
员工委员会 宪法法院 没有赔偿
-EP 行动 的 ECSA 胜诉的裁决仍然有效
根据 PBP 出具的《备忘录》,上述劳动纠纷均未对 ECSA 的采矿和选矿厂
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除上述诉讼外,自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后,不存在其他
因劳务纠纷而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迄今为止,不存在任何表明应暂停公司活
动的制裁。
综上,中铁建铜冠及 CRI 均不存在因劳务用工纠纷而导致的诉讼、仲裁或
被当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ECSA 发生的上述劳务用工纠纷对标的公司正常生
产运营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任何表明应暂停 ECSA 生
产经营活动的制裁。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
的分析”补充披露标的资产此前收购 CRI 后对 CRI、ECSA 派驻董事、高管人员
及重大事项经营决策机制等管控模式及其有效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标
的资产及其境外子公司的整合管控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构成及股东推荐董
事及高管情况,对标的资产重大事项的经营决策机制,人员、财务、业务、资产、
机构等方面的具体整合管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九、
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之“(三)劳务用工纠纷情况”补充披露标的
资产及其子公司历史期间是否曾发生劳务用工纠纷及对正常生产运营和持续经
营能力的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的公司章程,分析中铁建铜冠对 CRI 及 ECSA 管控模式的有效性;
划和风险管控措施的说明,分析相关管理控制措施的可实现性;
信用中国等网站、查阅了 ECSA 关于劳务纠纷诉讼材料,分析相关劳务用工纠纷
对标的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备忘录中列明的相关劳务纠纷诉讼问题及法律风险进行独立判断,并针对性的
就相关问题与境外律师沟通,获取境外律师对相关事项的解释说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认为:
通过委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管理 CRI 及 ECSA 的日常经营,中铁建铜冠
对 CRI 及 ECSA 的重大事项具有经营决策权,其管控措施具有有效性。本次交
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将通过对标的公司及
其子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安排,拥有对标的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控制权,
且上市公司已针对本次交易制定了具体的整合计划和风险管控措施,相关管理控
制措施具备可实现性;
务用工纠纷导致的诉讼、仲裁或被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经查阅 ECSA 诉讼
资料并复核 PBP 律所的《备忘录》,ECSA 发生的上述劳务用工纠纷对标的公司
正常生产运营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任何表明应暂停
ECSA 生产经营活动的制裁。
问题 3
申请文件显示:(1)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益于标的资产铜精矿产销量的提升;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资产铜精矿的产销
量及销售额逐年上升;(2)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资产的主营业务成本由采
矿支出、折旧摊销、辅料及耗材、运输和保险费用、能源动力、职工薪酬等构
成。标的资产实际生产经营中矿石开采、剥离及矿石运输外包给其他供应商;
(3)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资产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2.04%、60.03%和 55.67%,
其中铜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 31.30%、54.74%和 49.06%,呈波动趋势,主要受
国际铜价变动的影响。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标的资产米拉多铜矿一期建成投产时间、
具体达产时间、报告期内一期原矿产能及平均品位等,说明标的资产铜精矿产
量大幅增长是否与其原矿产能相匹配,以及 2020 年至 2022 年铜精矿销量超过其
产量的原因及合理性;(2)按照采矿成本和选矿成本分类说明 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构成明细,以及矿石开采、剥离及矿石运输等
外包成本占比;(3)结合报告期内铜金属价格波动趋势、米拉多铜矿一期原矿
平均品位、铜精矿产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标的资产
铜产品毛利率水平的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米拉多铜矿一期建成投产时间、具体达产时间、报告期
内一期原矿产能及平均品位等,说明标的资产铜精矿产量大幅增长是否与其原
矿产能相匹配,以及 2020 年至 2022 年铜精矿销量超过其产量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结合标的资产米拉多铜矿一期建成投产时间、具体达产时间、报告
期内一期原矿产能及平均品位等,说明标的资产铜精矿产量大幅增长是否与其
原矿产能相匹配
米拉多铜矿一期于 2019 年 7 月开始投产进入试生产期,至 2020 年 12 月结
束试生产。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进入生产期,在 2021 年 9 月 30 日时达到设
计产能。
最近三年,米拉多铜矿一期原矿设计产能、原矿产量、铜精矿产量、平均品
位等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原矿设计产能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原矿产量 21,135,686.28 13,552,239.13 5,760,786.87
达产率(原矿产量/设计产量) 105.68% 67.76% 28.80%
铜精矿产量 495,698.63 351,405.88 150,385.34
铜产品-含铜产量 121,223.95 87,568.82 36,909.87
铜平均品位 24.46% 24.92% 24.54%
米拉多铜矿一期工程共两条采选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计产能为 1,000 万吨
/年。2019 年下半年米拉多铜矿一期投入试生产,2020 年度尚处于试生产期间,
受厄瓜多尔当地政策影响,标的公司在 2020 年 4-8 月期间停工,于 2020 年 9 月
恢复试生产,并于 2020 年末完成首条生产线调试正式投入使用,全年达产率仅
条生产线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2021 年 9 月标的公司达产率达到 87.61%。全
年产量达到设计产量的 67.76%。
产状态。
综上,原矿产量的上升的过程与生产线按进度建设并逐步投入运行情况动态
关联,与实际情况相匹配。
(二)2020 年至 2022 年铜精矿销量超过其产量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吨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期初库存量 55,949.29 66,101.34 71,761.94 —
本期产量 495,698.63 351,405.88 150,385.34 71,761.94
减:本期销量 522,635.58 361,557.93 156,045.94 —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期末库存量 29,012.34 55,949.29 66,101.34 71,761.94
吨、10,152.05 吨及 26,936.95 吨,三年累计销量超过产量 42,749.60 吨。导致各
期销量超过产量的主要原因系 2019 年公司已产出铜精矿 71,761.94 吨,但 2020
年 1 月才正式发船(2019 年内标的公司开始进行整体运输安排(内陆车队组建、
港口库存和吞吐能力评估、出口手续及海运手续办理、入境港口接驳安排、境内
运输等配套因素),首批铜精矿于 2020 年 1 月方才正式发船。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公司逐步消化 2019 年末的库存,至 2022 年末期末库存已下降至 29,012.34
吨,相比 2019 年末下降 42,749.60 吨。2020 年至 2022 年期间铜精矿销量超过其
产量的情况具备合理性。
二、
按照采矿成本和选矿成本分类说明 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资产主营业务
成本的具体构成明细,以及矿石开采、剥离及矿石运输等外包成本占比
(一)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具体构成
标的公司按照生产环节,主要分为采矿和选矿环节,具体成本构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采矿环节
采矿支出 76,099.96 21.20% 49,143.48 21.42% 30,554.05 31.05%
折旧摊销 17,101.35 4.76% 11,022.89 4.81% 658.48 0.67%
职工薪酬 2,343.31 0.65% 2,131.16 0.93% 1,424.55 1.45%
其他 7,342.47 2.05% 5,187.15 2.26% 2,538.67 2.58%
采矿小计 102,887.10 28.66% 67,484.68 29.42% 35,175.75 35.75%
选矿环节
折旧摊销 69,609.87 19.39% 44,091.55 19.22% 2,752.85 2.80%
耗材 48,263.83 13.44% 28,632.95 12.48% 18,789.49 19.09%
能源动力 27,322.11 7.61% 15,987.66 6.97% 8,434.72 8.57%
职工薪酬 19,562.66 5.45% 12,919.20 5.63% 6,200.09 6.30%
其他 29,566.22 8.24% 21,415.89 9.34% 11,401.51 11.59%
选矿小计 194,324.69 54.13% 123,047.24 53.64% 47,578.65 48.35%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环节
运输装卸保险费用 48,219.00 13.43% 29,788.02 12.99% 15,646.36 15.90%
冶炼净收益 13,593.87 3.79% 9,063.43 3.95% - -
销售成本小计 61,812.87 17.22% 38,851.45 16.94% 15,646.36 15.90%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359,024.66 100.00% 229,383.37 100.00% 98,400.76 100.00%
标的公司单位成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 359,024.66 229,383.37 98,400.76
本期销量(吨) 522,635.58 361,557.93 156,045.94
单位成本(万元/吨) 0.69 0.63 0.63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的单位营业成本保持稳定,分别为 0.63 万元/吨、0.63
元/吨、0.69 万元/吨。2022 年,标的公司单位主营业务成本为 0.69 万元/吨,较
位运输和保险费用增长所致。2022 年,由于生石灰、吨袋、柴油等有所涨价,
因此单位辅料及耗材、能源动力成本相应增加,耗材及能源动力占比分别由 2021
年的 12.48%、6.97%上升至 13.44%、7.61%。2022 年,随海运价格的增长,标的
公司的单位运输和保险费用略有增加,当期标的公司的单位职工薪酬基本稳定。
投产以来,经过一年半的设备精细化调试与技术攻关,前期存在的选矿厂设备故
障和缺陷等问题已解决,鉴于所有设备运行良好,标的公司生产将持续稳定开展,
采选工程相应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由试生产期转入正式生产期,将
已完工的相关工程陆续转入固定资产。
(二)矿石开采、剥离及矿石运输等外包成本占比
标的公司的采矿支出皆由中铁十九局提供外包劳务。中铁十九局是国家铁路
综合工程大型一级施工企业,是一支修建铁路、公路、承担市政建设、工业与民
用建筑、设备安装、火电、水利水电、机场港口、矿山建筑与安装的大型专业施
工队伍,具备丰富的矿山开采项目经验。标的公司采购中铁十九局采矿、剥离服
务,已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除中铁十九局外,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还包括中国十
五冶、葛洲坝、中国电建等知名建筑施工企业。
报告期内,中铁十九局提供的劳务外包服务内容包括矿石开采、剥离及矿石
运输,外包成本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外包成本(采矿支出) 76,099.96 49,143.48 30,554.05
采矿环节成本 102,887.10 67,484.68 35,175.75
外包成本/采矿环节成本 73.96% 72.82% 86.86%
主营业务成本 359,024.66 229,383.37 98,400.76
外包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21.20% 21.42% 31.05%
本 期销量(吨) 522,635.58 361,557.93 156,045.94
单位外包成本(采矿支出)(万
元 /吨)
单 位采矿环节成本(万元/吨) 0.1969 0.1866 0.2254
解决,米拉多项目的主要在建工程尚未转固,因此 2020 年采矿支出的主营业务
成本占比较高。采矿环节成本从 2021 年的 0.1866 万元/吨上升至 0.1969 万元
吨,上升幅度 5.47%,主要系采矿环节成本以美元计价,2022 年度美元兑人民
币的平均汇率较 2021 年度上升 4.23%;同时,受 2022 年俄乌战争影响,自俄罗
斯进口的炸药单价有所上涨,2022 年度采矿所需炸药成本较 2021 年度有所上升。
随着标的公司由试生产阶段转入正式投产,标的公司主要在建工程于 2021 年初
转入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中的折旧摊销费用上升,采矿支出的主营业务成本
占比下降并整体保持稳定。
三、结合报告期内铜金属价格波动趋势、米拉多铜矿一期原矿平均品位、
铜精矿产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分析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铜产品毛利
率水平的合理性
和 704,803.1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8.33%和 87.02%,是公司收
入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公司铜产品销售额及毛利率情况
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铜产品销售额(万元) 704,803.14 506,827.96 143,233.00
铜产品成本(万元) 359,024.66 229,383.37 98,400.76
铜产品毛利率 49.06% 54.74% 31.30%
销费用增长,铜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增加 23.44 个百分点。铜产品标的公司铜产品
毛利率主要受国际铜价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报告期内铜金属价格波动趋势
报告期内,国际铜价走势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图可见,2020 年初,受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冲击,全球经济下滑,铜下
游行业需求锐减导致铜价下降。2020 年 4 月以来,全球多个经济体相继推出量
化宽松政策,叠加智利等有色金属开采国受创严重,铜矿石供应严重萎缩,铜价
快速攀升。
美元/吨的涨幅达到 132.26%,铜价达到历史新高。2022 年第二季度起,随着铜
消费量的下降,铜价回落至 7,800.50 美元/吨左右,2022 年末铜价小幅回升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铜产品的产销量及国际铜价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吨、美元/吨、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同比变动
铜产品-产量 121,223.33 87,568.82 38.43%
铜产品-销量 128,418.26 90,135.09 42.47%
铜产品-销售额 704,803.14 506,827.96 39.06%
铜产品-平均单价 8,158.90 8,713.05 -6.36%
LME 现货铜价平均值 8,797.01 9,324.71 -5.66%
铜产品-毛利率 49.06% 54.74% 下降 5.68 个百分点
LME 现货铜价数据来源:Wind 资讯,系全年现货收盘价的算数平均值。
增长 197,975.18 万元,同比增长 39.06%。2022 年,受 LME 现货铜价下降影响,
标的公司铜精矿含铜平均单价 8,158.90 美元/吨,同比下降 6.36%,2022 年铜产
品毛利率下降 5.68 个百分点,与 LME 现货铜价变动趋势及幅度基本一致。
(二)报告期内,米拉多铜矿一期原矿平均品位、铜精矿产率
报告期内,米拉多铜矿一期原矿平均品位、铜精矿产率如下表所示:
米拉多一期 2022 年 2021 年
开采矿石量(万吨)( A ) 2,113.57 1,355.22
铜精矿产量(吨)( B ) 495,698.23 351,405.88
铜精矿含铜产量(吨)( C ) 121,223.33 87,568.82
铜精矿含银产量(千克)( D ) 32,778.31 23,263.66
铜精矿含金产量(千克)( E ) 2,456.88 1,668.51
铜精矿产率( F=B/A/10,000) 2.35% 2.59%
选 铜回收率(G=C/B) 24.46% 24.92%
铜品位( H=C/A/10,000) 0.57% 0.65%
银品位(g/t)( I=D/A/10) 1.55 1.72
金品位(g/t)( I=E/A/10) 0.12 0.12
综合毛利率 55.67% 60.02%
注 1:铜精矿产量=(开采矿石量×原矿含铜品位×选铜回收率)/铜精矿含铜品位;
注 2:铜精矿产率=铜精矿干重/矿石量=(原矿含铜品位×选铜回收率)/铜精矿含铜品
位×100%,其描述的是 1 单位的矿石量能够产出多少比例的铜精矿;
注 3:品位=金属量/矿石量;
注 4:选铜回收率 = 铜精矿含铜金属量/选矿处理矿石含铜金属量×100%,其含义是选
矿处理的矿石中含有的铜金属量被提取到铜精矿产品中的比例;
注 5:原矿平均品位指的是一定期间内开采的原矿含铜品位的平均值。
原矿石含铜金属量逐步下降至正常值。此外,2022 年开采矿石量较 2021 年增长
位、铜精矿产率变动较上年略有下降,与综合毛利率变动趋势一致。
(三)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 具体业务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盛达资源 有色金属采选业 62.92% 71.47%
国城矿业 有色金属采选业 42.84% 45.76%
安宁股份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70.92% 74.69%
洛阳钼业 矿山采掘业 41.62% 44.27%
平均值 — 54.57% 59.05%
标的公司 有色金属采选业 55.67% 60.03%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整体水平和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
公司基本一致,毛利率水平的差异主要是各家企业采选的金属种类及结构不同,
相应受国际金属交易价格的影响不同导致的。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司生产报表分析标的公司投产及达产情况;
否合理;
检查劳务外包服务招标程序,取得劳务外包服务支出明细表,分析劳务外包服务
支出是否合理;
产品毛利率变动的原因;
变动的一致性;
结合公司产品优势分析毛利率与同行业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公司已产出一定规模的铜精矿,但 2020 年 1 月才正式发船(2019 年内标的公司
开始进行整体运输安排(内陆车队组建、港口库存和吞吐能力评估、出口手续及
海运手续办理、入境港口接驳安排、境内运输等配套因素)),首批铜精矿于
存,2020 年至 2022 年铜精矿销量超过其产量的情况合理;
销售环节成本。采矿环节成本主要包括采矿支出、折旧摊销等。选矿环节成本包
括折旧摊销、耗材、能源动力、职工薪酬等。标的公司外包成本为采矿支出,包
括矿石开采、剥离及矿石运输。标的公司外包服务商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采购
价格公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外包成本占比相对稳定,劳务外包服务支出合理;
率的整体水平及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毛利率水平的差异主要是
各家企业采选的金属种类及结构不同,相应受国际金属交易价格的影响不同导
致,报告期内标的资产铜产品毛利率水平具有合理性。
问题 4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评估对标的资产全资子公司 CRI 控股的 13 家子
公司均采用资产基础法,控股的子公司中 Explorcobres S.A.(以下简称 EXSA)
拥有 13 项矿业权、Minera Midasmine S.A.拥有 1 项矿业权、ECSA 拥有 4 项矿
业权;(2)因当地社区活动等不可抗力影响,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全部处于
中止保护状态,本次评估中 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按照账面价值列示;(3)
ECSA 所持 4 项矿业权中除米拉多铜矿目前处开发阶段外,其他 3 项矿业权探矿
程度较低或暂不具备开发价值,已将该 3 项矿业权成本调入费用,本次未对其进
行评估;(4)ECSA 本次评估增值率为 91.49%,主要系无形资产的评估增值,
其中土地所有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 1,206.79 万美元,增值率为
增值率为 778.34%;(5)截至评估基准日,米拉多铜矿保有可采储量为 81,713
万吨,根据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扣除各种损失后可采出的储量计算得出,其中
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 1,222.76 百万吨,采矿回采率为 97%;(6)米拉多铜矿
包括米拉多矿床和米拉多北矿床,目前处于二期建设期(2022 年 7 月-2025 年 6
月),扩建完成后米拉多铜矿总规模 4,620 万吨/年(14 万吨/日),其中一期项
目于 2019 年建成投产,目前实际生产能力 2,000 万吨/年(6 万吨/日),二期扩
建将扩大产能至 2,640 万吨/年(8 万吨/日);米拉多北矿床属于新建采场,设
计生产能力为 1,980 万吨/年(6 万吨/日)。由于米拉多北矿床尚未开始生产,
评估参考《二期可研》采剥进度计划考虑米拉多北的开采,综合确定整个采矿
特许权评估计算年限为 22.26 年(含二期基建期 3 年)。二期建设期后,米拉多
矿床于 2027 年达到设计产能,米拉多北矿床于 2026 年达到设计产能,并对各期
原矿产能进行了预测;(7)米拉多铜矿销售收入包括铜精矿产品收入和金属产
品收入,其中精矿产品产量=年生产能力×地质品位×(1-贫化率)×选矿回收率÷
精矿品位,金属产品产量=年生产能力×地质品位×(1-贫化率)×选冶回收率,
本次评估销售价格取值为铜 7,500 美元/吨、金 1,685 美元/盎司、银 21 美元/盎司;
米拉多铜矿生产成本及经营成本评估采用 2021 年及 2022 年 1-6 月企业实际成本
费用作为评估参数选取主要依据。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回函日,标的资产铜精矿产能、产量、销
量、销售单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实际情况,以及与预测数据
的比较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是,进一步分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
结合 EXSA 目前 13 项矿权勘探所处阶段、矿权有效期全部处于中止保护状态、
导致 EXSA 暂停勘探及采矿活动的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未
来进行普查和详查等高级勘探及进一步投资时间不确定、未探明经济可采储量
等情况,以及在本次评估未对 ECSA 所持 3 项探矿程度较低或暂不具备开发价
值的矿业权进行评估的情况下,补充披露对 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按照账面价
值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3)结合市场法评估选取的土地交易案例,具体选取
的比较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ECSA 所持土地的性质、区位、面积、土地形状、
基础设施、地形地势、周边地块成交情况等,编制因素比较修正系数的调整依
据等,披露土地所有权评估值确定的过程及合理性;(4)结合米拉多铜矿评估
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和采矿回采率参数的选取依据,披露米拉多铜矿可
采储量和收益年限预测的合理性;(5)结合米拉多矿床自 2019 年建成投产后的
产能爬坡情况、截至目前米拉多铜矿二期建设进展、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尚需
投入金额、每年资金需求缺口、标的资产自有资金情况、偿债和融资能力、采
矿特许权到期后获得续期的审批程序及无法续期的风险等,披露二期扩建预计
达产时间的具体测算依据及可实现性,未来按期达产运营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
性,以及上述事项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影响;(6)销售收入评估中贫化率、选矿
回收率/选冶回收率、精品品位等参数取值的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所处行业周
期性特点、大宗商品历史价格走势及波动因素、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影响、同行
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铜金属、金和银金属预期价格参考近 3 年 1 期平均价格
的依据及合理性;(7)分别按照采矿成本、选矿成本、销售成本、冶炼收益、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列示预测期各项成本费用明细;(8)结合米拉
多铜矿所处当地社区及居民情况、历史勘探过程中是否出现过周围社区反抗等
社会不可抗力事件、地缘政治形势等,披露上述因素对米拉多铜矿未来持续经
营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停止运营的风险,以及本次评估是否充分考虑上述因
素的影响,并作重大风险提示。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至回函日,标的资产铜精矿产能、产量、销量、销售单价、产品毛
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实际情况,以及与预测数据的比较分析,是否存在
重大差异,如是,进一步分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实际情况,以及与评估预测数据的比较
情况如下:
项目 差异率 差异率
实际数 A 预测数 B 实际数 A 预测数 B
(A-B)/B (A-B)/B
铜精矿产量(吨) 244,900.74 175,286.01 39.71% 116,900.00 87,643.01 33.38%
铜精矿销量(吨) 237,501.80 175,286.01 35.49% 127,500.00 87,643.01 45.48%
铜精矿含铜销量
(吨)
销售单价
(万元/吨)
产品毛利率 50.46% 34.75% 15.71% 55.89% 34.65% 21.24%
营业收入(万元) 344,744.99 241,184.16 42.94% 264,889.49 120,592.13 119.66%
净利润(万元) 67,271.28 22,108.22 204.28% 52,419.47 9,830.27 433.25%
注:上表 2023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产量 39.71%和 33.38%。一方面,实际原矿品位高于设计品位,因此处理等量原
矿较设计产能产出的铜精矿更多;另一方面,标的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下调了铜精
矿的品位标准,因此处理相同品位原矿可实际产出更多(品位更低的)铜精矿。
通过铜精矿品位的适当下调,在选矿技术上可以达到在处理相同原矿的情况下
增加金和银的金属量产出的目的,从而提高标的公司产品附加值,提高销售收
入。
在实际采矿过程中,企业根据原矿品位、选矿回收率、销售价格等的变化
相应调整精矿品位符合行业惯例。通过调整精矿中金属品位,企业得以均衡产
品中各金属类型并设置合理的品位指标,从而达到生产的最优化状态。调整的
标准主要考虑销售收入增加额是否大于铜精矿重量增加带来的额外选矿和运输
成本的增加额。因此,各期的实际铜精矿销量相应超过预测销量,符合标的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具备合理性。
预测销售单价 5.49%和 50.99%,主要系国际铜价在当期呈波动上涨趋势所致,
考虑到矿山服务年限为 22.26 年,评估选取最近 3 年 1 期均价 7,500 美元/吨用以
估计预测期内的铜价水平。
受益于上述销量和单价的带动,各期的实际营业收入、净利润水平亦相应超
过预测水平。针对毛利率,2022 年下半年,标的公司单位原矿成本的预测数与
实际数差异较小,但由于铜精矿的品位由设计的 26.30%下降至实际的 24.80%且
实际原矿品位 0.56%高于设计的 0.52%,因此实际单位原矿产出的铜精矿数量高
于预计,相应摊薄了单位铜精矿成本,使得当期销售单价变动较小的情况下毛利
率提升明显;2023 年一季度,叠加单位铜精矿售价的提升,标的公司毛利率进
一步提高。
综上所述,2022 年下半年和 2023 年一季度,标的资产铜精矿产能、产量、
销量、销售单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实际情况均高于评估预测水
平,主要系评估预测更为谨慎所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 EXSA 目前 13 项矿权勘探所处阶段、矿权有效期全部处于中止保
护状态、导致 EXSA 暂停勘探及采矿活动的不可抗力的持续时间具有重大不确
定性、未来进行普查和详查等高级勘探及进一步投资时间不确定、未探明经济
可采储量等情况,以及在本次评估未对 ECSA 所持 3 项探矿程度较低或暂不具
备开发价值的矿业权进行评估的情况下,补充披露对 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按
照账面价值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EXSA 的 13 项矿权及 ECSA 除米拉多铜矿外的 3 项矿
权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有人 矿权 具体情况 评估值
已通过矿产普查,在成矿有利地段进行了相对系
统的探矿工程。根据 SRK 公司出具的《独立技
Panantza、San Carlos 术评估报告》,推断资源量合计 10.63 亿吨。若
未来不可抗力消失,能够进行详查、勘探,探明
EXSA 经济可采储量的可能性较高 19,427.05
Curigem 2、Curigem 3、Curigem
位于 Panantza、San Carlos 周边,未布置相对系
统的探矿工程,只进行了少量物化探取样化验工
Caya 29、Curigem 6、Curigem 7、
作,已发现了矿致异常,总体探矿前景较好
Curigem 11、Curigem 22
基本没有资源量,已经在矿权的土地上建设了米
Curigem 18、Curigem 19、Mirador
ECSA 拉多铜矿的选矿及尾矿库等设施,未来基本不存 -
在开采可能性
由上表可知,EXSA 的 13 项矿权中,Panantza 和 San Carlos 两项矿权已经
完成探矿阶段的普查工作,在成矿有利地段进行了相对系统的钻探(分别施工
了 16,643.52 米、5,935.64 米)和物化探工作,得到推断资源量合计 10.63 亿
吨;Curigem 2 和 Curigem 3 两项矿权完成了少量钻探和部分物化探工作,已经
发现了矿致异常(指判断与矿化点、矿点、矿床有直接关系的地球物理、地球
化学异常,用于判断相应区域是进一步找矿的目标区域);Panantza 2、Caya 20、
Caya 29、Curigem 6、Curigem 7 和 Curigem 11 六项矿权进行少量物化探工作,
已经发现了矿致异常;Curigem 8、Caya 7 和 Curigem 22 三项矿权的化探工作
量较少,尚未发现矿致异常。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上述 13 项矿权投入了部分地表或钻探地质工作(其
中主要在 Panantza 和 San Carlos 进行了较系统的钻探工作)分别完成了踏勘
或普查工作,发现了矿致异常,部分矿权计算了推断资源量,总体判断找矿前
景较好。
由于 EXSA 暂停勘探及采矿活动的不可抗力,矿权有效期全部处于中止保护
状态,导致 EXSA 下一步开展普查、详查、勘探及进一步开发投资时间具有重大
不确定性。但一旦不可抗力消失,未来可以继续进行探矿工作,探明经济可采
储量的可能性较大。
总体而言,EXSA 的 13 项矿权处于同一区域,主要矿区已经发现了矿致异常,
找矿前景较好。但由于未来该等矿权进行详查、勘探、开发等工作的时间不确
定,基于当前的形态准确评估其未来现金流入及价值存在困难,遵循谨慎性原
则,评估采用账面值确认具有合理性。
ECSA 所持 3 项矿权所处土地已实际建设米拉多铜矿的选矿及尾矿库等设
施,未来基本不存在开采可能性,故评估值为零。
截至评估基准日,EXSA 因其 13 项矿权探矿工作尚未完成,发生的相关探矿
及维护支出 19,427.05 万元均在在建工程中核算。该 13 项矿权均以账面价值评
估,评估值合计 19,427.05 万元,占标的资产整体评估值的比例为 2.04%,占比
较小。考虑到本次交易方案拟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
基础将 EXSA 自标的公司以现金置换的方式剥离,故 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的
评估值亦对本次整体交易无实质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依据现有勘探进展和未来探矿预期对 EXSA 所持 13 项
矿业权按照账面价值评估,评估方式具有合理性。相应矿权评估值占标的公司整
体评估值的比例较小且拟将以现金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
估值为基础进行剥离,对相应矿权的评估情况对本次交易无实质影响。
三、结合市场法评估选取的土地交易案例,具体选取的比较因素,包括但
不限于 ECSA 所持土地的性质、区位、面积、土地形状、基础设施、地形地势、
周边地块成交情况等,编制因素比较修正系数的调整依据等,披露土地所有权
评估值确定的过程及合理性
本次评估列入评估范围的土地所有权共有 111 宗,土地总面积 6,070.40 公顷,
评估值为 8,046.90 万元,占标的公司总评估值的比例为 0.84%,占比较小。本次
评估的土地所有权均分布于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埃尔潘吉市铜达伊米镇,
土地所有权人为 ECSA,土地所有权评估汇总表如下:
单位:美元
宗地项数 总面积(公顷)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本次评估地块位于厄瓜多尔米拉多矿区,其土地为购买的农村土地,该区域
ECSA 对第三方购买同类用途宗地的交易案例较为丰富,故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比
较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选用 ECSA 购买的距离评估基准日最近的 3 宗土地作为可比案例,
分析可比案例与 ECSA 每一宗土地在交通、地面因素、地形因素、基础设施因素
等因素条件方面的差异,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以及修正系数表,对可比案例
的交易价格进行修正,得到修正后的比准价格,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土地所
有权评估的比准价格。
以下从 ECSA 拥有的 111 宗土地所有权中选择 1 宗土地举例,详细描述评估
的具体过程:
选取评估宗地的所有权为购买农村土地取得,土地所有权人为 ECSA,土地
面积为 24.2 公顷,其土地登记情况见下表:
卖方 土地位置 登记日期 面积(公顷)
Manuel Jesus Llanos Sanchez 埃尔潘吉 03/06/2017 24.2
评估宗地位于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旁归市铜达伊米镇,为厄瓜多尔东
部亚马逊河流域,环境条件较差,产业集聚度差,基础设施状况较差,为亚马逊
河流域的一部分。海拔 1200-250 米的山麓地带河水湍急,250 米以下为冲积平原,
河面开阔,水流平缓,多河曲。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7-2014),市场法选取的案例需要
根据替代原则,选取评估基准日近期同一供需圈内相邻地区的三个相同用途的
出让案例进行比较。由于评估宗地位于厄瓜多尔偏僻山区,当地的土地交易市
场仅有 ECSA 近期购买的土地交易,故本次案例选取其最近成交的案例作为本次
评估案例。可比案例如下:
面积 购买价格 土地单价
序号 卖方 登记日期 土地位置
(公顷) (美元) (美元/公顷)
Luis Ermelo Orellana
Arevalo
Segundo Jose Pandi
Cajamarca Y Herederos
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7-2014),土地的修正因素主要为
交易时间、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修正。评估宗地位于厄瓜多尔,
其当地的土地市场的影响因素跟中国土地市场不完全一致。考虑到本次评估对
象为农村土地,故本次评估依照当地的土地市场具体情况,并结合中国的土地
市场确定了评估土地的修正因素。根据当地的土地市场情况,其影响土地价格
的主要因素为交易时间、交通情况、地面建筑物情况、地形因素、基础设施、
地面种植物情况以及地质条件。
根据评估宗地的宗地条件,影响评估宗地价格的主要因素有:
(1)交易时间:根据中国驻厄瓜多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处等共同出具的《对
外投资合作指南(厄瓜多尔)》,2019-2022 年厄瓜多尔的购买土地价格一直未
有变化,故本次评估不做修正,较为谨慎;
(2)交通:主要指是否有公共道路。根据 ECSA 购买土地合同,道路开通与
否的购置价格不同,修正系数取值为 5%;
(3)地面因素:主要为购买时地上构筑物情况。根据购买的土地所有权地
面是否有构筑物情况,进行修正。地面有附着物的土地,地面较平整,开发利
用率高,基本无需二次改造等等,其购置价格高于地面无附着物的土地,本次
修正系数取 10%;
(4)地形因素:主要指宗地是几乎平坦无起伏、起伏至强烈起伏状、强烈
起伏和丘陵状、陡峭和非常陡峭状。由于评估对象为山区的农村用地,其地形是
起伏不定的,与案例所选取得地形一致,故本次评估不做修正;
(5)基础设施因素:主要指土地的基础设施情况,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情况。评估对象与可比案例的基础设施情况相似,故本次评估不做修正;
(6)地上种植情况:主要指购买时地上的农作物情况。由于选取的案例都
是畜牧业用地,其地面上种植的是天然牧草或人工牧草,其价值量不高,根据
当地的实际情况,本次修正系数取 2%;
(7)地质条件:主要指土地贫瘠程度。评估宗地与可比案例土地从几乎平
坦到略微倾斜,侵蚀程度从轻微到中等,质地为黄土,土壤为中等深度,适于
农业,都是属于良好土地,故本次评估不做修正;
(8)因评估对象为土地所有权,无土地使用年期限制,故以无限年进行评
估。
评估宗地与比较实例的比较因素条件对比见下表:
项目 评估对象 案例土地 1 案例土地 2 案例土地 3
Segundo Jose Pandi
Manuel Jesus Luis Ermelo Angelica Jiron
卖方 Llanos Sanchez Orellana Arevalo Garcia
Cajamarca Y
Herederos
成交日期 2022/6/30 2019/3/15 2020/5/7 2019/6/5
土地面积(公顷) 24.2000 35.7466 20.8400 40.0000
成交单价
/ 3,000.00 2,550.12 3,000.00
(美元/公顷)
交通 有公共道路 有公共道路 无 有公共道路
地面因素 无 有房屋建筑物 无 有房屋建筑物
项目 评估对象 案例土地 1 案例土地 2 案例土地 3
地形因素 几乎平坦无起伏 几乎平坦无起伏 几乎平坦无起伏 几乎平坦无起伏
基础设施因素 通路、通电、通水 通路、通电、通水 通路、通电、通水 通路、通电、通水
地上种植情况 无 牧场 牧场 牧场
地质条件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根据评估对象与比较实例各种因素具体情况,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并
逐项打分。通常将基准分值设定为 100;当可比案例因素条件优于评估对象,则
得分高于 100;当可比案例因素条件劣于评估对象,则得分低于 100,详见下表:
项目 委估对象 案例土地 1 案例土地 2 案例土地 3
Segundo Jose Pandi
Manuel Jesus Luis Ermelo Angelica Jiron
卖方 Cajamarca Y
Llanos Sanchez Orellana Arevalo Garcia
Herederos
土地成交日期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土地面积(公顷)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交通 100.00 100.00 95.00 100.00
地面因素 100.00 110.00 100.00 110.00
地形因素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基础设施因数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地上种植情况 100.00 102.00 102.00 102.00
地质条件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在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实例各种因素等修正,即将评估
对象的因素条件与比较实例的因素条件进行比较,得出各因素修正系数,并得出
比准价格。详见下表:
项目 案例土地 1 案例土地 2 案例土地 3
Luis Ermelo Orellana Segundo Jose Pandi
卖方 Angelica Jiron Garcia
Arevalo Cajamarca Y Herederos
土地成交日期 1.00 1.00 1.00
土地面积(公顷) 1.00 1.00 1.00
交通 1.00 1.05 1.00
地面因素 0.91 1.00 0.91
地形因素 1.00 1.00 1.00
项目 案例土地 1 案例土地 2 案例土地 3
基础设施因素 1.00 1.00 1.00
地上种植情况 0.98 0.98 0.98
地质条件 1.00 1.00 1.00
修正价格 2,675.40 2,624.07 2,675.40
考虑到三个比较实例修正后得到的结果相近,故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本次土
地所有权评估的比准价格:
比准价格=(2,675.40+2,624.07+2,675.40)÷3=2,658(美元/公顷)(取整)。
综上,本次土地所有权评估可比案例选取合理,各项比较因素的选取、相关
调整系数以及计算过程合理有据;由于 ECSA 购买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大多数于
有权的价格也呈增长趋势,本次评估增值具有合理性。
四、结合米拉多铜矿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和采矿回采率参数的
选取依据,披露米拉多铜矿可采储量和收益年限预测的合理性
(一)采矿权关键参数选取的依据
米拉多铜矿分为米拉多矿床和米拉多北矿床 2 个矿床,南矿区或南采场均指
米拉多矿区,北矿区或北采场均指米拉多北矿区。
米拉多铜矿的主要资源量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吨
项目 米拉多矿床 米拉多北矿床
尚未开采时的资源量(A) 806.70 692.10
其中:探明+控制(B) 657.70 599.30
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保有资源量(C) 772.36 692.10
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保有资源量合
计(C1+C2)
其中:探明+控制(D) 623.46 599.30
评估利用资源量(E= D1+ D2) 1,222.76
开采境界内的矿石量(F) 585.44 291.20
设计损失(G=B-F) 72.26 308.10
项目 米拉多矿床 米拉多北矿床
设计损失合计(G1+ G2) 380.36
各主要参数的含义及计算公式如下:
指标 含义/计算公式
尚未开采时的资源量 尚未开采时的矿床资源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矿床剩余的资源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保有资源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保有资源量=尚未开采时的资源量-开采的资源量
评估利用资源量 截至评估基准日的保有资源量中探明+控制的部分
矿业权人考虑开采成本、开采难度、环保和安全等因素于开采之初确定
开采境界内的矿石量
的准备开采范围内的资源量
资源矿业权人于开采之初决定不进行开采的资源量,与开采境界内的矿
设计损失 石量相对应;
设计损失=尚未开采时的资源量-境界内的资源量
指实际开采矿石储量与消耗地质矿石储量的所占的百分比,采矿回采率
与矿山生产期间因矿体的增大或减小,开采过程中穿孔、爆破、采挖、
采矿回采率
装车、运输和其他管理不善等造成的矿石损失相关。
采矿回采率=可采出矿石资源储量/消耗的地质储量
指矿石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废石的混入等原因致使采出矿石的品位降低
贫化率 的程度
贫化率=(地质矿石品位-采出的矿石品位)/地质矿石品位
选矿回收率 选矿回收率=被回收有用成分的质量/入选矿石中该有用成分的质量
冶炼回收率 冶炼回收率=最后所得合格产品中的金属质量/原料中此种金属质量
各主要资源量的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截至评估基准日,米拉多铜矿的保有资源量矿石量 1,464.46 百万吨,铜品位
品位 1.31 克/吨,伴生银全部在米拉多矿床。
在《初步设计》的估算资源量基础上扣除动用资源量(截至评估基准日已经
开采的资源量),可得评估基准日米拉多矿床保有资源量为 772.36 百万吨,其
中探明+控制资源量 623.46 百万吨,具体如下:
资源量 平均品位
资源类别
矿石量(百万吨) 铜( %) 金(克 /吨) 银(克 /吨)
探明 174.90 0.59 0.20 1.60
控制 448.56 0.50 0.16 1.23
探明+控制 623.46 0.52 0.17 1.34
推断 148.90 0.47 0.12 1.22
资源量 平均品位
资源类别
矿石量(百万吨) 铜( %) 金(克 /吨) 银(克 /吨)
总计 772.36 0.51 0.16 1.31
根据《二期可研》的估算资源量,评估基准日米拉多北矿床总资源量 692.10
百万吨,其中控制资源量 599.30 百万吨,具体如下:
资源量 平均品位
资源类别
矿石量(百万吨) 铜( %) 金(克 /吨)
控制 599.30 0.42 0.08
推断 92.80 0.38 0.07
总计 692.10 0.42 0.08
单位:百万吨
初 步设计及二期 截至 2022 年 6 月的 评 估基准日保 评 估利用资源储
矿区 资 源储量类别
可 研资源量 动 用资源量 有 资源量 量
探明 174.90 - 174.90 174.90
控制 482.80 34.24 448.56 448.56
米 拉多 探 明+控制 657.80 34.24 623.46 623.46
推断 148.90 - 148.90
小计 806.70 34.24 772.36 623.46
控制 599.30 599.3 599.30
米 拉多北 推断 92.80 92.8
小计 692.10 692.1 599.30
合计 1498.80 34.24 1,464.46 1,222.76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按照《初步设计》及《二期可研》进行分类处理:探明
及控制资源量,全部参与评估估算;推断资源量均未考虑利用。评估利用资源储
量=623.46+599.30=1,222.76 百万吨,即 122,276.3 万吨。
(1)米拉多矿床设计损失
根据《初步设计》,一期工程(针对米拉多矿床)初步设计阶段确定以铜
高于边界品位(0.30%)的总资源量 806.70 百万吨,铜平均品位 0.52%,其中探
明的+控制的资源量为 657.70 百万吨。
根据《初步设计》,米拉多矿床露天开采境界内矿石量 58,544.30 万吨,境
界内矿石平均地质品位为铜 0.54%、金 0.18 克/吨、银 1.44 克/吨。据此推算一期
设计损失为 72.26 百万吨(657.70-585.44)。
(2)米拉多北矿床设计损失
根据《二期可研》,米拉多北矿床露天开采境界内矿石量 29,116.7 万吨,铜
地质品位 0.46%,金地质品位 0.08 克/吨,设计损失为 308.10 百万吨(599.3-291.2)。
设计损失量=72.26+308.10=380.36 百万吨。
《初步设计》和《二期可研》的设计采矿回采率均为 97%。
可采储量=(评估利用资源储量-设计损失量)×采矿回采率
=(122,276.3-7,226-30,810)×97%=81,713(万吨)。
根据矿山可采储量、生产能力计算矿山服务年限,公式如下:
T=Q/[A·(1- )]
式中:T—矿山服务年限;Q—矿山可采储量;
A—矿山生产能力; —采矿贫化率,设计 3%。
依据《二期可研》采掘进度计划及选厂供矿表,南采场(米拉多矿床)服务
年限约 20 年,生产第 1 年(2025 年下半年)和生产第 2 年生产规模为设计规模
的 87.5%,即 7 万吨/日(2,310 万吨/年),第 3 年达到设计的生产规模,即 8 万
吨/日(2,640 万吨/年),稳产年限 14 年,在生产第 17 年开始减产(生产规模减
至 7 万吨/日),其中未达产或减产年限 6 年;北采场(米拉多北矿床)在二期
生产第 1 年(2025 年下半年)598.90 万吨,第 2 年达产(1,980 万吨/年),在生
产第 15 年、第 16 年减产,北露天采场服务年限约 16 年,其中稳产年限 13 年,
稳产期开采规模 1,980 万吨/年(6.0 万吨/日),未达产或减产年限共 3 年。
由于米拉多北项目处于设计阶段尚未开始生产,评估参考《二期可研》采剥
进度计划考虑米拉多北的开采,综合确定整个采矿特许权评估计算年限为 22.26
年(含二期基建期 3 年)。即自 2022 年 7 月-2025 年 6 月为二期建设期,建设期
内南采场(米拉多矿床)正常生产,生产能力为 6 万吨/日(2,000 万吨/年);南
采场(米拉多矿区)2025 年下半年和 2026 年生产规模为设计规模的 87.5%,即
计的生产规模,即 8 万吨/日(2,640 万吨/年),稳产年限 14 年,在 2041 年开始
减产(生产规模减至 7 万吨/日),2044 年 10 月闭坑;北采场(米拉多北矿区)
在基建期开拓矿量 211.10 万吨,2025 年下半年生产能力为 598.90 万吨,2026 年
达产,生产规模 1,980 万吨/年(6.0 万吨/日),稳产年限 13 年,2039 年开采规
模 1,485 万吨,2040 年开采规模 1,085 万吨,2040 年闭坑,具体如下:
单位:万吨
时间 2023 年 2024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南 采场 1,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0 1,155.00 2,310.00 2,640.00 2,640.00
北 采场 - - - 211.10 598.90 1,980.00 1,980.00 1,980.00
合计 1,000.00 2,000.00 2,000.00 1,211.10 1,753.90 4,290.00 4,620.00 4,620.00
时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南 采场 2,640.00 2,640.00 2,640.00 2,640.00 2,640.00 2,640.00 2,640.00 2,640.00
北 采场 1,980.00 1,980.00 1,980.00 1,980.00 1,980.00 1,980.00 1,980.00 1,980.00
合计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时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2041 年 2042 年 2043 年
南 采场 2,640.00 2,640.00 2,640.00 2,640.00 2,310.00 2,310.00 2,310.00 1,765.25
北 采场 1,980.00 1,980.00 1,485.00 1,085.00 - - - -
合计 4,620.00 4,620.00 4,125.00 3,725.00 2,310.00 2,310.00 2,310.00 1,765.25
(二)米拉多铜矿可采储量、收益年限预测及开采回采率的合理性
首先,《初步设计》和《二期可研》中充分考虑了资源量的可靠程度,对推
断资源量未设计开采,本次评估亦未将推断资源量纳入评估利用资源量,因此符
合谨慎性原则。
其次,《初步设计》和《二期可研》依据设计规范和矿体情况划分了开采范
围,对设计可采出资源量进行了估算,评估按照评估利用资源量(设计范围内资
源量)扣除设计范围内可采出资源量,得到设计损失量。
此外,《初步设计》和《二期可研》设计的露天开采回采率为 97%,系由专
业人员以地测实测资料、地质采样和编录资料为依据,在设计图纸上重新计算出
设计范围内设计利用资源量及可采出资源量而最终计算所得。
采矿损失略高。随开采深入矿体的连续性和形态的规则性提高,采矿回采率亦将
相应提高,逐步达到并超过 97%,使得矿产整体采矿回采率达到甚至超过 97%
的设计水平。同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
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2013 年第
矿体形态变化大、矿体薄、矿岩稳固性差的矿山的开采回采率不低于 92%。米拉
多铜矿设定的采矿回采率 97%与实际回采率差异较小且在国家对于境内露天铜
矿的回采率要求范围内,具有合理性。
在评估利用资源量扣除设计损失量的基础上,本次评估结合开采回采率计算
可采储量,计算方法正确,结果准确。按照可采储量并参照《二期可研》设计的
年开采量,确定矿山服务年限,基本符合未来企业开采实际,收益年限预测具备
合理性。
综上所述,米拉多铜矿可采储量和收益年限预测具有合理性。
五、结合米拉多矿床自 2019 年建成投产后的产能爬坡情况、截至目前米拉
多铜矿二期建设进展、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尚需投入金额、每年资金需求缺口、
标的资产自有资金情况、偿债和融资能力、采矿特许权到期后获得续期的审批
程序及无法续期的风险等,披露二期扩建预计达产时间的具体测算依据及可实
现性,未来按期达产运营是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以及上述事项对本次评估结
果的影响
(一)米拉多一期项目的爬坡情况
米拉多铜矿自 2019 年建成投产后历年的采出矿石量如下:
单位:万吨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原矿产量 2,113.57 1,361.21 576.57 307.25
根据《初步设计》,米拉多铜矿设计产能为 2,000 万吨原矿/年,标的公司米
拉多铜矿自 2019 年 7 月建成投产后,产量逐步爬坡,并于 2021 年下半年正式达
产,2022 年全年达到 2,000 万吨原矿的设计产能水平。因此,米拉多一期项目历
时约 2 年实现达产。
根据《二期可研》,米拉多二期项目在第 1 年处理原矿 598.90 万吨,第 2
年达产 1,980 万吨/年,参考米拉多一期项目的产能爬坡情况,米拉多二期的产能
爬坡规划具有可行性。
(二)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的建设进展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米拉多二期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
项目 进展情况
已完成国家发改委和安徽省国资委报备工作,境外投资证书已由安徽省商务厅更新,中国政
府的报批工作全部完成;
已获得厄瓜多尔环境水权生态部颁发的 4,620 万吨/年(扩建)采矿工程补充环境证书,目前
项目报批
在申请办理 4,620 万吨/年(扩建)选矿工程补充环境证书。针对选矿工程补充环境证书,标
的公司与当地政府部门已经进行多轮沟通,沟通结果符合预期,公司预计将于 2023 年 10
月 获批,申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试验研究 已完成米拉多北矿产的工程勘察,以及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及环境研究。
已完成多项工程和服务类项目招标,包括招标代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露天材料堆场、采
场酸性水库、排土场酸性水库、新建营地 F 区宿舍、基建探矿和岩芯化验等;
项目招标
已完成 3 批次 11 类设备的招标,包括球磨机、半自磨机、旋回破碎机、立磨机、浮选机、
浮选柱、直线振动筛、水力旋流器、浓密机、压滤机、起重机。
正在进行施工进场道路和露天材料堆场的施工,以及相关区域的清污分流、水质控制措施工
项目施工 程施工工作,并持续进行水质监测、林业清查、砍伐、考古、生物监测和拯救、复绿垦等工
作。
由上表可知,米拉多二期项目的各项报批、试验、招标和施工工作均有序进
行,项目正常推进过程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米拉多铜矿二期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尚需投入金额、每年资
金需求缺口、标的资产自有资金情况、偿债和融资能力
整体而言,标的公司偿债能力逐年提升,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米拉多二期
项目通过米拉多一期项目的利润留存以及银行借款融资即可完成项目建设。具体
固定资产投资进度、尚需投入金额、每年资金需求缺口、标的资产自有资金情况、
偿债和融资能力参见本回复之“问题 1”之“五、结合米拉多二期项目累计勘探
及工程建设投入、后续预计投入金额、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的货币资金、现金流
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等…”。
(四)采矿特许权到期后获得续期的审批程序及无法续期的风险
整体而言,标的公司采矿特许权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小,具体参见本回复
之“问题 1”之“三、米拉多项目矿业权续期是否需补交费用,续期是否不存在
实质性障碍,结合评估基准日后矿业权剩余年限…”。
综上所述,米拉多矿床自 2019 年建成投产后的产能爬坡情况良好,米拉多
铜矿二期建设进展顺利,标的公司的自有资金充足、偿债和融资能力良好,能够
解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考虑到采矿特许权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小,米拉多
二期扩建项目根据《二期可研》的预计达产时间具有可实现性,未来按期达产运
营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
六、销售收入评估中贫化率、选矿回收率/选冶回收率、精矿品位等参数取
值的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所处行业周期性特点、大宗商品历史价格走势及波
动因素、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披露铜金属、金和
银金属预期价格参考近 3 年 1 期平均价格的依据及合理性
(一)销售收入评估中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冶炼回收率、精矿品位等参数
取值的依据及合理性
本次评估值采用的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冶炼回收率、精矿品位等指标均参
照《二期可研》选取,相关指标主要来源于实验室流程试验结果,具体如下:
品位 选矿回收率
对象 项目
铜 金 银
铜 金 银
(%) (克/吨) (克/吨)
《二期可研》米拉多
一期数据
Sumitomo 数据 28.90 / / 89.80% / /
米拉多矿 SGS-1 数据 31.20 5.600 / 92.50% 50.40% /
床
SGS-2 数据 27.90 2.970 / 95.70% 54.60% /
G&T 数据 30.00 5.700 62.000 92.00% 55.00% 51.00%
技术中心数据 25.50 5.710 67.300 92.10% 45.37% 58.80%
品位 选矿回收率
对象 项目 铜 金 银
铜 金 银
(%) (克/吨) (克/吨)
最近 3 年实际数据 24.63 4.799 64.471 89.89% 58.16% 59.67%
《二期可研》米拉多
二期数据(1-5 年)
米拉多北 《二期可研》米拉多
矿床 26.30 1.918 4.265 88.00% 30.00% 30.00%
二期数据(6-16 年)
技术中心数据 27.27 2.060 45.600 90.69% 31.57% 35.65%
注 1:上表数据均为最优化流程下的数据,G&T 公司、瑞士 SGS 集团(Société Générale
de Surveillance)、日本住友集团(Sumitomo)均系国际知名机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系有色集团的技术单位;
注 2:根据针对米拉多北矿床,技术中心选矿试验的铜精矿银品位为 45.600 克/吨,显
著高于《二期可研》设计的银品位,主要系 RPA 公司出具的《米拉多北矿床技术报告》(采
矿报告)测算原矿中伴生银的品位水平较低,故《二期可研》出于谨慎角度未在米拉多北矿
床设计银金属的利用,仅考虑铜、金两种金属的产出;
注 3:最近三年实际生产数据中铜品位低于《二期可研》设计的原因参见本题回复之“一、
截至回函日,标的资产铜精矿产能、产量、销量、销售单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
润等实际情况,以及与预测数据的比较分析…”。
由上表可知,针对米拉多矿产,ECSA 委托了 G&T 公司、瑞士 SGS 集团
(SociétéGénérale de Surveillance)、日本住友集团(Sumitomo)等多家国际知
名机构对岩心样品进行了选矿试验。2010 年 8 月,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
公司技术中心完成了最近一次针对米拉多矿床的矿石可选性验证试验和优化试
验;同时,对比最近 3 年米拉多矿床的实际生产数据可知,实际生产数据与《二
期可研》的设计参数不存在显著差异。
针对米拉多北矿床,2017 年 11 月,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技术中
心完成了工艺矿物学研究和选矿试验研究。《二期可研》的设计参数均参照试验
结果选取,相关参数亦在实际生产中得到验证。
《二期可研》采用的冶炼回收率主要参考实际生产情况设计,《二期可研》
设计及标的公司与铜陵有色实际约定的冶炼回收率情况如下:
项目 铜 金 银
《二期可研》数据 96.20% 90.00% 90.00%
实际合同约定情况 96.50%(注) 90.00%-93.00% 90.00%
注:如果铜精矿中铜含量不低于 20%,扣除最低 1 个百分点的铜品位作为冶炼回收率;
如果铜含量低于 20%,扣除最低 1.1 个百分点的铜品位作为冶炼回收率。标的公司铜精矿中
铜含量均高于 20%。
由上表可知,《二期可研》的设计冶炼回收率与标的公司和铜陵有色实际约
定的冶炼回收率不存在显著差异。
《二期可研》的贫化率数据系以地测实测资料和地质采样和编录资料为依
据,最终在设计图纸上计算所得。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公司实际的贫化率分
别为 5.03%、4.28%和 3.77%,呈逐渐降低趋势,亦系开采初期矿床矿体不连续、
形态不规则导致混入废石略多所致。随开采深入矿体的连续性和形态的规则性提
高,贫化率亦将相应降低,逐步达到并低于 3%,使得矿产整体贫化率达到甚至
低于 3%的设计水平。
综上所述,销售收入评估中贫化率、选矿回收率/选冶回收率、精矿品位等
参数参照《二期可研》选取具有合理性。
标的公司进行矿山开采及下游的金属冶炼环节涉及的主要技术指标包括采
矿回采率、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和冶炼回收率,相应指标反应生产环节的效率
和技术水平。
本次评估中生产经营的主要技术指标根据《二期可研》进行预测,各技术
指标的预测值及最近三年的实际水平情况如下:
《 二期可研》设 最 近三年的实际水平
指标
计 水平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采 矿回采率 97.00% 95.47% 96.11% 96.50%
贫 化率 3.00% 5.03% 4.28% 3.77%
铜 89.00% 86.34% 90.80% 90.38%
选 矿回收率 金 50.00% 49.82% 62.63% 57.98%
银 67.00% 51.88% 64.47% 58.80%
铜 96.20% 95 .91% 95.93% 95.93%
冶 炼回收率 金 90.00% 92.00% 92.22% 92.42%
银 90.00% 90.00% 90.00% 90.00%
注:上表数据系米拉多南采场/米拉多一期项目的数据。
总体而言,最近三年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技术指标呈逐渐优化的趋势。
最近一年,铜和金的选矿回收率已达到并超过设计水平,银的选矿回收率相对
较低;冶炼回收率整体已达到设计水平,不同金属的冶炼回收率存在内部结构
性差异(铜精矿品位调整等原因);由于开采初期矿床矿体不连续、形态不规
则、生产调试尚未达到最佳状态等原因,采矿回采率、贫化率与《二期可研》
设计水平存在差异,但差异较小。
若按照尚未达到设计水平的各生产经营主要技术指标分别变动 1 个百分点
测算,对标的公司评估值的影响如下:
采 矿权价值 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 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 估假设
( 万美元) ( 人民币万元) 变 动比例
比 较基准 87,100 953,322 -
采 矿回采率低于设计水平 1 个百分点 86,100 946,613 -0.70%
贫 化率低于设计水平 1 个百分点 81,300 914,414 -4.08%
银的选矿回收率低于设计水平 1 个百
分点
注 1:上表敏感性分析假定单项指标变动,其他指标按《二期可研》设计水平不变计算;
注 2:变动比例=(变动后价值-比较基准价值)/比较基准价值。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在矿山开采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培养了成熟团队,
随着设备调试优化、生产经验积累和技术升级,标的公司生产运营的主要技术
指标有望进一步提升或超过设计水平。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标的
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五)生产经营主要技术指标未达到设计水平的风险”
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之“一、与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之“(五)生产经
营主要技术指标未达到设计水平的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
(二)销售价格选取合理性
评估参数的选取主要根据评估技术规范与评估准则的相关要求所确定,矿产
品价格评估所涉及的相关要求及具体内容如下:
技术规范与评估准则 具体内容
矿产品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确定的矿产品计价标准与矿业权评估
确定的产品方案一致;(2)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一般应是实际的,或潜在的销
《矿业权评估参数确 售市场范围市场价格;(3)不论采用何种方式确定的矿产品市场价格,其结果均
定指导意见》 视为对未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的判断结果;(4)矿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应有充分
的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并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确定与产品方案口径相一致的、评
估计算的服务年限内的矿产品市场价格。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 矿产品销售价格一般采用当地价格口径确定,可以评估基准日前 3 个年度的价格
则》( 2023 年 5 月更 平均值或回归分析后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对产品价格波动较大、服务年限较
名为《矿业权出让收益 长的大中型矿山,可以评估基准日前 5 个年度内的价格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
评 估应用指南》) 价格。销售价格的取值依据一般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可研、初步设计等
技术规范与评估准则 具体内容
及企业的会计报表资料和有关的价格凭证,以及国家(包括有关期刊)公布、发
布的价格信息。
铜作为大宗商品,具有同质化、可交易的特点,被广泛作为工业基础原材
料,大宗商品价格的走势主要受经济周期、产业之间的供求关系、货币政策等
影响,在选取销售价格时,简单选取最近 5 年的平均价格缺乏针对性,需要在
参考历史交易价格的基础上,综合产业供求关系、经济周期等因素,确定评估
采用的价格。从目前国际铜市场情况看,铜金属市场需求旺盛,库存量较低,
同时中国经济增速稳定,作为铜需求大国亦将对国际铜价格形成支持;从经济
周期看,在美国需求回暖、碳中和以及全球供应链再造三条主线的共同驱动下,
新一轮的全球上行周期已经呈现开启之势,大宗商品的价格处于上行期。
评估基准日近 1 年 1 期至 5 年 1 期的国际铜价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吨
期限 5年1期 4年1期 3年1期 2年1期 1年1期
平均价 7,103.47 7,311.82 7,536.47 8,151.39 9,465.2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由上表可知,近几年铜价格持续处于上升状态,从更长周期看铜价也处于
持续上行状态。最近 5 年的平均价格与目前的价格差距较大,简单采用最近 5
年的平均价格预测的未来年度平均铜价情况与近几年的铜价走势相比亦存在差
异,相应评估结果不能体现矿业权目前可以实现的实际市场价值。因此,在参
考整体趋势的基础上,评估遵循必要谨慎性,基于《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
指南》规定的原则,采用 3 年 1 期价格平均值确定评估用的产品价格更符合当
前的市场情况。基准日(2022 年 6 月末)后,铜价整体呈波动上行态势,基准
日至 2023 年 5 月末 LME 铜的平均价格为 8,282 美元/吨,相较预测铜价上浮
证了本次铜价取值的合理性。
此外,上表中《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一般 3 年+特殊 5 年”的
定价原则系针对国家对外出让矿业权环节的定价原则,矿业权二次流转环节需
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该原则的适用性。本次交易根据矿业权的实际情况确定以最
近 3 年 1 期作为定价参考区间可以更为准确的体现矿业权价值。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以上述内容为依据,进行铜等大宗产
品的价格预测时,在充分考虑历史价格信息资料、分析未来变动趋势的基础上,
选取基准日前 3 个年度及 1 期的价格平均值,符合技术规范与评估准则的要求。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铜精矿,即评估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矿种为铜,以下
主要针对铜价取值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说明:
(1)市场可比交易情况
况如下:
单位:美元/吨
评估选取均价
评估基准
评估选取 较评估基准日
序号 证券简称 标的资产 评估基准日 日铜价
铜价(B) 价格的溢价率
(A)
(B/A-1)
收购云铜集团持有的迪庆有
色 38.23%股权
平均值 5.15%
- 铜陵有色 标的公司 70%股权 2022/6/30 8,245.00 7,500.00 -9.04%
注:云南铜业预测铜价为:2021Q4 为 9,899 美元/吨、2022 年为 8,989 美元/吨、2023
年为 8,635 美元/吨、2024 年为 8,619 美元/吨、2025 年以后为 7,509 美元/吨,预测期平均值
为 7,753.42 美元/吨。
上述交易的基准日铜价及评估选取铜价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吨
洛阳钼业 中色股份
云南铜业
评估基准日铜价
赤峰黄金
由上表和上图可知,境内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交易案例中,铜价主要基于评
估基准日其所处的长期铜价区间的位置综合调整所得。例如,洛阳钼业和云南铜
业评估基准日铜价分别处于长期低位和长期高位,因此其评估最终选取的铜价分
别较评估基准日价格明显增加/减少,从而反应长期铜价的平均水平;中色股份、
ST 南风和赤峰黄金评估基准日铜价在长期铜价走势中处于中位区间,因此其评
估最终选取的铜价较评估基准日价格略有相反方向的调整。
与同行业案例的定价原则相一致,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的铜价在长期走势中
处于比较高的水平,因此其评估最终选取的铜价较基准日铜价下浮 9.04%确定,
具备合理性。
此外,本次交易与云南铜业的评估基准日相距 9 个月较为接近,云南铜业长
期选取的 7,753.42 美元/吨的铜价与本次交易确定的 7,500 美元/吨差异仅 3.38%,
亦可印证同行业公司对未来铜价的预测与本次交易的预测基本一致。
(2)历史价格及波动敏感性分析
铜作为国际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包括但不限于生
产国的产业政策与生产状况、消费国的需求状况、潜在代替产品的价格变化、全
球铜资源存量的变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市场参与者的情绪和
行为等因素。根据伦敦金属交易所网站(www.lme.com),2010 年至 2023 年 4
月的铜价走势如下图所示:
从 2010 年以来的铜价走势图可以看出,近年来铜价走势整体呈周期性波动
态势。2017 年以来,铜价整体呈波动上涨趋势,各年铜价平均值如下:
单位:美元/吨
年度 2022.1-6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铜价平均值 9,760.7 9,317.5 6,180.6 5,999.2 6,525.5 6,165.9
注:铜价平均值系期间 LME 现货结算价算数平均值。
根据 2017 年至 2022 年 6 月的铜价数据,不同时间周期的铜价平均值情况如
下:
单位:美元/吨
时间周期 1年1期 2年1期 3年1期 4年1期 5年1期
铜价平均值 9,465.2 8,151.4 7,536.5 7,311.8 7,103.5
由上表可见,3 年 1 期平均铜价 7,500 美元/吨(取百位整数)位于近年来铜
价平均值的中位数附近,在兼顾铜价历史周期性波动特点的同时,亦将市场关于
未来铜价变动趋势的预测考虑在内(详见下文分析),具备合理性。
根据伦敦金属交易所网站(www.lme.com),2000 年 7 月至 2023 年 5 月的
铜价的 120 日均线走势如下图所示:
注:图中 120 日均线系铜价的 120 日移动平均线,该均线在一定程度上平滑了短期铜
价波动对判断铜价长期趋势的扰动,更便于观察和分析铜价长期趋势。
由上图可见,受消费需求增加、供给限制和货币贬值等因素影响,最近 20
年铜价呈明显的波动上涨趋势,以最近 3 年 1 期的平均铜价预测未来约 20 年的
铜价均值亦具有谨慎性。
本次评估采用的预测期内铜价为 7,500 美元/吨。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
下,预测期铜价如发生变动对标的公司评估结果的影响测算如下:
预测期铜价
(美元/吨)
定价结果
(亿元)
定价结果
-24.21% -18.15% -12.10% -6.05% - 5.98% 12.03% 18.08% 24.14%
变动率
(3)市场关于未来铜产品需求及铜价走势的预测
由于铜在电力系统、清洁能源和运输行业扮演的关键作用,全球绿色能源转
型将高度依赖铜产品。根据安泰科数据,2020 年电力用铜占我国铜总需求的
器等。就国内市场而言,“十四五”期间国家电网计划投入 2.23 万亿元,全国
电网总投资有望达到 3 万亿元,同比“十三五”期间增加 16.7%;对于全球市场,
美国众议院通过了价值 1.2 万亿美元(约合 7.68 万亿元)的两党基建法案,将在
五年内新增约 650 亿美元将用于完善美国电力系统。综上,电力投资、清洁能源
投资的增长将带来全球精炼铜显著的新增需求。
根据世界金属统计局(WBMS)统计数据:2022 年 1-8 月,全球铜需求为
仅增长 1.3%,形成全球铜市供应短缺 65.7 万吨,相比 2021 年全年的供应短缺
同时,根据标普全球研究报告,铜需求将从现在的 2,500 万吨增长至到 2035
年的 5,000 万吨左右。由于寻找和开发新的矿藏更加困难和昂贵,新供应的主要
来源将来自现有矿山的回收和增产。根据目前的趋势,到 2035 年每年将出现约
/吨
铜等大宗商品一般为全球定价机制,国内外市场基本保持一致,部分国际权
威机构会有固定研究人员对特定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做持续分析并发布未来价
格预测。根据彭博数据终端统计,2022 年以来,多家国际权威机构对铜产品未
来 3-5 年的价格进行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吨
权威机构 发布日期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澳大利亚国民银行 2022/10/27 8,606.00 6,410.00 7,618.00 8,103.00 8,588.00
花旗集团 2022/10/25 8,570.00 7,075.00 9,000.00 / /
惠誉解决方案 2022/10/13 8,800.00 8,400.00 9,100.00 9,400.00 9,800.00
Panmure Gordon &
Co Plc
高盛集团 2022/10/3 8,475.00 8,800.00 14,000.00 / /
Market Risk
advisory Co ltd
阿联酋国民银行 2022/9/27 8,558.00 7,187.50 / / /
联合圣保罗银行 2022/9/23 8,567.46 7,700.00 9,200.00 9,800.00 10,400.00
西太平洋银行 2022/9/20 8,789.88 7,941.67 8,936.79 9,197.35 /
德国商业银行 2022/9/2 8,600.00 8,250.00 / / /
MPS 资本服务银
行公司
德意志银行 2022/7/5 9,326.59 8,200.00 9,200.00 9,314.00 9,528.00
摩根大通 2022/6/30 10,040.00 9,411.00 9,167.00 7,716.00 /
权威机构 发布日期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三菱东京 UFJ 银行 2022/4/1 11,003.00 12,310.00 / / /
Capital Economics
Ltd
合计 平均值 9,008.73 8,606.08 9,362.18 9,075.76 9,663.20
如上表所示,基于铜在电力系统、清洁能源和运输行业的重要性,国际权威
机构对 2023-2026 年度的铜价预测分别达到了 8,606.08 美元/吨、9,362.18 美元/
吨、9,075.76 美元/吨和 9,663.20 美元/吨,高盛集团、联合圣保罗银行、三菱东
京 UFJ 银行等机构的预测值甚至超过了 10,000 美元/吨。
综上,本次交易在确定铜产品预测价格时,在充分考虑历史价格波动性的基
础上,在分析未来铜价价格变动趋势后确定为 7,500 美元/吨,取值客观且谨慎,
符合行业现状及未来趋势,具有合理性。
(4)基准日后铜价变动情况
基准日后,铜价整体呈波动上行态势,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至
体现了本次铜价取值的谨慎性。与此同时,相较 4 年 1 期及 5 年 1 期,3 年 1 期
的铜价更能够反映基准日后的铜价水平,进一步印证了本次铜价取值的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以技术规范与评估准则为依据,在充
分考虑铜价历史价格及波动率的基础上,结合对未来铜价变动趋势及行业情况的
分析后,选取基准日前 3 个年度及 1 期的价格平均值,该价格的选取与可比交易
相比具备谨慎性,符合行业惯例。与此同时,基准日后铜价整体呈波动上涨态势,
进一步印证了本次铜价取值的谨慎性以及合理性。故此,评估机构参考 3 年 1 期
平均价格而非其他平均价格具备依据及合理性,评估参数选取审慎。
经查询同花顺 iFinD,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网站(www.lmba.org.uk)LMBA 金
日均交易价格走势见下图:
依据伦敦金银市场协会(www.lmba.org.uk)交易数据,LMBA 金日均交易
价格统计如下:
单位:美元/盎司
年份 2022.1-6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平均单价 1,873.95 1,798.61 1,769.45 1,392.20 1,268.49 1,257.15
从金金属价格走势图可以看出,国际金价处于长期缓慢上行态势,随着世界
局势的动荡、地缘政治风险和美国经济下行等,黄金作为避险产品,价格具有一
定保证。当然,美联储长周期的加息会导致黄金价格下行。综合多方面因素,长
期看黄金既不会维持 2022 年 1-6 月的 1,873.95 美元/盎司的高位,也不会大幅度
下行到 1,200 美元/盎司以下,而是会在 1,600 至 1,800 美元/盎司之间震荡。故参
照 3 年 1 期价格,确定本次评估金产品价格取值为 1,685 美元/盎司。
况如下:
单位:美元/盎司
评估选取均
价较评估基
评估 评估基准 评估选取
序号 证券简称 标的资产 准日价格的
基准日 日金价(A) 金价(B)
溢价率
(B/A-1)
收购水口 山有色 金属有 限责
任公司股权
收购山东 地矿来 金控股 有限
资有限公司股权
评估选取均
价较评估基
评估 评估基准 评估选取
序号 证券简称 标的资产 准日价格的
基准日 日金价(A) 金价(B)
溢价率
(B/A-1)
拟收购广 西地润 矿业投 资有
限公司 40%股权
收购宁波 天弘益 华贸易 有限
公司(中非贵金属公司)股权
拟收购托 里县世 峰黄金 矿业
有限公司股权
平均值 -11.45%
- 铜陵有色 中铁建铜冠 70%股权 2022/6/30 1,817.00 1,685.00 -7.26%
注:上表项目均为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项目,价格按项目评估基准日当日汇率转换为美元。
由上表可知,由于金价总体处于持续上行状态,可比案例预测金价一般低于
或接近评估基准日价格,体现评估的谨慎性。整体而言,可比交易案例平均预测
金价较基准日金价溢价率为-11.45%,标的公司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的金价较基
准日金价下浮 7.26%,不存在显著差异。
此外,在本次评估中金是伴生矿种,价格取值期间应与主矿种(铜)价格选
取期间一致,符合一致性的评估原则。
经查询同花顺 iFinD,伦敦金银市场协会网站(www.lmba.org.uk)LMBA 银
日均交易价格走势见下图:
依据伦敦金银市场协会(www.lmba.org.uk)交易数据,LMBA 银日均交易
价格统计如下:
单位:美元/盎司
年份 2022.1-6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平均单价 23.32 25.14 20.53 16.20 15.71 17.05
年 2 月起,国际银价开始显著上升,并在 2020 年 8 月达到 7 年内的新高,2020
年 8 月以后,国际银价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因独特的贵金属价值和日益工业化的趋势,随着金价创下新高,白银上涨可
能性更大,故参照 3 年 1 期价格,确定本次评估银产品价格取值为 21.00 美元/
盎司。
况如下:
单位:美元/盎司
评估选取均价
评估基 评估选
评估 较评估基准日
序号 证券简称 标的资产 准日银 取银价
基准日 价格的溢价率
价(A) (B)
(B/A-1)
收购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
责任公司股权
收购山东天承矿业有限公
司股权
收购赤峰宇邦矿业有限公
司股权
收购新巴尔虎右旗荣达矿
业有限责任公司 49% 股权
拟收购新疆西拓矿业有限
公司股权项目
平均值 -4.28%
- 铜陵有色 中铁建铜冠 70%股权 2022/6/30 20.41 21.00 2.89%
注:上表项目均为国内上市公司并购项目,价格按项目评估基准日当日汇率转换为美元。
由上表可知,由于本次评估及可比案例中银均为伴生矿种,价格取值期间随
主矿种(铜)的价格选取期间调整,因此评估选取的白银价格与所处期间市场行
情相关度不大。伴生矿种价格取值期间与主矿种(铜)价格选取期间一致,符合
一致性的评估原则。
整体而言,可比交易案例平均预测价格较基准日价格溢价率为-4.28%,标的
公司本次交易评估基准日的金价较基准日银价上浮 2.89%,不存在显著差异。
七、分别按照采矿成本、选矿成本、销售成本、冶炼收益、管理费用、销
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列示预测期各项成本费用明细
本次评估预测期内,各项成本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美元
类别/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年产量(万吨) 1,000.00 2,000.00 2,000.00 2,965.00 4,290.00 4,620.00
采矿成本 6,209.32 12,418.65 12,418.65 18,213.06 26,144.63 28,108.87
选矿成本 8,563.01 17,126.02 17,126.02 24,227.55 33,749.17 36,083.88
销售成本 2,360.39 4,720.78 4,720.78 6,784.02 9,645.79 10,312.24
冶炼收益 630.67 1,261.33 1,261.33 1,727.83 2,367.80 2,523.24
管理费用 5,170.42 10,338.71 10,333.13 13,844.10 17,412.24 17,400.48
销售费用 30.03 60.07 60.07 86.32 122.73 131.21
财务费用 97.05 194.09 194.09 236.57 356.36 382.20
总成本费用 23,060.88 46,119.65 46,114.07 65,119.45 89,798.73 94,942.14
类别/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2033 年度
年产量(万吨)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采矿成本 28,108.87 28,108.87 28,108.87 28,108.87 28,108.87 28,108.87
选矿成本 36,083.88 36,083.88 36,083.88 36,083.88 36,083.88 36,083.88
销售成本 10,558.87 10,558.87 10,220.67 10,220.67 10,220.67 10,220.67
冶炼收益 2,574.72 2,574.72 2,612.78 2,612.78 2,612.78 2,612.78
管理费用 17,388.73 17,376.97 17,365.21 17,353.45 17,281.35 17,036.48
销售费用 134.35 134.35 130.05 130.05 130.05 130.05
财务费用 382.20 382.20 382.20 382.20 382.20 382.20
总成本费用 95,231.63 95,219.87 94,903.67 94,891.91 94,819.81 94,574.94
类别/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2037 年度 2038 年度 2039 年度
年产量(万吨)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620.00 4,125.00
采矿成本 28,108.87 28,108.87 28,108.87 28,108.87 28,108.87 25,097.21
选矿成本 36,083.88 36,083.88 36,083.88 36,083.88 36,083.88 32,516.52
销售成本 10,220.67 10,220.67 10,220.67 10,220.67 10,220.67 9,221.18
冶炼收益 2,612.78 2,612.78 2,612.78 2,612.78 2,612.78 2,372.27
管理费用 16,996.24 16,972.35 16,948.46 16,824.35 16,666.20 16,654.93
销售费用 130.05 130.05 130.05 130.05 130.05 117.33
财务费用 382.20 382.20 382.20 382.20 382.20 382.20
总成本费用 94,534.70 94,510.81 94,486.92 94,362.81 94,204.66 86,361.63
类别/年度 2040 年度 2041 年度 2042 年度 2043 年度
年产量(万吨) 3,725.00 2,310.00 2,310.00 2,310.00 1,765.25
采矿成本 23,188.54 14,054.44 14,054.44 20,054.44 16,740.09
选矿成本 30,255.68 18,535.68 18,535.68 18,535.68 14,295.12
销售成本 8,587.74 5,452.50 5,452.50 5,452.50 4,166.68
冶炼收益 2,219.84 1,456.84 1,456.84 1,456.84 1,113.28
管理费用 14,638.69 9,890.76 9,884.48 9,878.21 7,735.16
销售费用 109.27 69.38 69.38 69.38 53.02
财务费用 382.20 191.10 191.10 191.10 159.25
总成本费用 79,381.96 49,650.69 49,644.42 55,638.15 44,262.60
八、结合米拉多铜矿所处当地社区及居民情况、历史勘探过程中是否出现
过周围社区反抗等社会不可抗力事件、地缘政治形势等,披露上述因素对米拉
多铜矿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停止运营的风险,以及本次评估是
否充分考虑上述因素的影响,并作重大风险提示
(一)米拉多铜矿所处当地社区及居民情况
标的公司高度重视社区工作,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原则,以合作共赢为目
标,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当地社区建设,实施各项
社区帮扶工作,为社区和居民谋福利。
米拉多铜矿开发之前,矿区内约 60%的居民生活水平低于贫困线,失业率较
高,人均收入、教育水平较低,基础设施落后,缺乏基本公共服务和医疗保健设
施,交通公路不畅,偏远地区缺乏电力。
随着米拉多一期项目的开发和运营,ECSA 为当地社区提供了基础设施援
助、教育支持、医疗卫生援助、弱势群体帮扶、产业扶持等项目。自 2010 年起,
标的公司先后兴建了跨越萨莫拉河的大桥、连接琼琼布莱萨镇至米拉多矿区的标
准沥青公路、铜达伊米镇和琼琼布莱萨镇两条沥青公路,帮助持续改善所在社区
基础设施。
就业方面,标的公司为当地约 1.4 万人创造了直接或间接的就业岗位,培养
和扶持了家庭供应商 190 家,社区居民家庭收入稳步提高。截至 2022 年末,ECSA
的厄瓜多尔籍员工 1111 人,占员工总数的 87.21%。标的公司拓宽了当地的就业,
提升了当地居民的收入,使反矿人士的数量有所降低。根据 2021 年铜达伊米镇
政府调查数据,铜达伊米镇居民支持标的公司的比例达 88.33%。
通过与卫生部合作,标的公司每年有计划地在社区开展各项医疗健康服务活
动;每年投入一定的资金,改善铜达伊米镇卫生所的硬件设施,并且每年定期组
织医生深入各社区对孩子们进行健康体检。
(二)历史勘探过程中是否出现过周围社区反抗等社会不可抗力事件、地
缘政治形势
历史勘探过程中,米拉多铜矿周边社区的主要反矿事件如下:
时间 事件
CONAIE 土著联盟发起全国性游行,从萨莫拉省开始前往基多市,游行主题是“保护水
源和捍卫领土”,反对时任总统科雷亚推行的采矿政策,未对 ECSA 运营造成任何影响
Ecuarunari 土著联盟组织全国性的游行,从 ECSA 所处的铜达伊米镇开始,历时 11 天前
往基多市,未对 ECSA 运营造成任何影响
由上表可知,米拉多矿区的反矿活动较少且主要集中在标的公司并购米拉多
矿权之前,因此米拉多铜矿的开发进展显著快于 Panantza 和 San Carlos。在地缘
政治方面,虽然厄瓜多尔地处南美,但是与中国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2022
年,厄瓜多尔总统应邀访华并与习近平主席进行了会谈,双方宣告将深化全面战
略伙伴关系,并决定在多个方面开展进一步合作。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在米拉多铜矿所处社区与居民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米拉
多历史勘探过程中的反矿活动较少,厄瓜多尔与中国亦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
述因素对米拉多铜矿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显著不利影响。
本次评估在折现率选取时已经考虑了社区风险,考虑到该国的社会风险尤其
是社区环境无法由企业控制,若出现国家政局不稳、产业政策和财税政策等发生
变化会给矿业投资者带来不利影响。本次评估社会风险报酬率取 2.0%。
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社会风险是一国经济环境的不确
定性带来的风险。如:产业政策的调整,财政政策的调整,所有制政策、经济
发展政策的多变等,影响投资者的合理预期,造成投资风险。通常而言,一国
引进外资时应考虑社会风险。《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未对社会风险
报酬率设定取值区间。通常而言,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社会风险报酬率低于非洲、
亚洲、南美等发展中国家。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矿业资产在评估时的社会风险报酬率取值相
关案例如下表所示:
评 估时 上市 所 属国 社 会风险
项 目名称 取 值理由
间 公司 家 报 酬率
蒙古国的矿业政策、经济政策、所有制政策等多变,非常不稳
定,比如蒙古国的矿产资源法和投资法,近年来处于不停的修
中润 蒙 古国蒙古国色楞格省伊罗县
资源 伊 罗河铁矿采矿权
项目的一定股份。此外,蒙古国内抗议矿业开采及反华声音强
烈 ,近年来蒙古国社会膨胀率也居高不下。
该国形势较为稳定、政策法规相对完善,投资环境良好;并能
为当地居民提供较多就业岗位,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当地政府、
民众对矿山开发持支持态度;选厂距离塔国第二大城市胡占德
约 103km,之间有公路相通,运输方便。塔中两国建交多年,有
西藏 塔 吉克斯坦阿尔登-托普坎铅锌 塔 吉克 广泛的外交基础和法律基础,双方已经在经济和人文等领域签
珠峰 矿 斯坦 署了 150 多项相关文件。2007 年 1 月 15 日在北京签署《中华人
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以来,塔中
两国经贸合作发展迅速。目前,在塔吉克斯坦的塔中合资企业
大约有 20 家,合作领域包括采矿、交通、电力等。塔中两国稳
定 的外交关系是影响塔国投资报酬率要求的重要方面。
东方 老 挝国甘蒙省龙湖矿区西矿段
铁塔 钾 镁盐矿采矿权
南 非 Palabora Copper
河北 结合项目所在地南非的政治、经济环境等相关情况,未详细描
宣工 述 取值逻辑。
权
天业 澳 大利亚西澳洲南十字金矿项 澳 大利 1 .00%
股份 目 (SXO)矿业权 亚 ( 注)
注:2017 年天业股份澳大利亚西澳洲南十字金矿项目(SXO)矿业权项目将社会风险报
酬率取值为 3%,具体包括国家投资风险 1%、汇率风险 1%、黄金价格波动风险 1%。这里为
提高可比性,将国家投资风险 1%认定为上表中的社会风险报酬率。
如上表所述,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矿业资产主要位于非洲、亚洲、
澳洲等地区,相应资产在评估时的社会风险报酬率取值视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
环境而存在差异。本次评估标的资产构成主要为米拉多铜矿,自 2019 年投入试
生产、2021 年进入正式生产阶段以来,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当地员工比例约 90%,
为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周边社区社会环境和厄瓜多尔矿业活动接
受度持续改善,法规和政策预期稳定;截至评估基准日,中厄自贸协定正处于
谈判中,经过历时一年多的高效磋商,已于 2023 年 5 月签署自贸协定,中厄关
系持续向好,其社会风险整体好于一般发展中国家。本次评估社会风险报酬率
取值为 2%,具备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与标的公
司相关的风险”之“(二)海外经营相关的政治、经济、法律、治安环境风险”
和“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风险”之“(五)标的公司发生劳务纠纷及厄瓜多尔
当地劳工及工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
九、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之“2、未来
收益预期”之“(8)息前税后利润”补充披露了标的公司 2022 年下半年和 2023
年一季度铜精矿产能、产量、销量、销售单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
等实际情况与预测数据的比较分析。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九)重要其他事项说明”之“2、关于 EXSA
所持矿权的基本情况及评估基准日后 EXSA 股权剥离的说明”之“(1)EXSA
拥有矿权的基本情况”补充披露了 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按照账面价值评估的
依据及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五)ECSA 评估基本情况”之“6、无形资产
评估说明”之“(1)土地所有权及土地占有权”之“3)评估案例”补充披露了
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按照账面价值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六)米拉多铜矿采矿权评估基本情况及分析”
之“4、评估参数的确定”之“(2)保有资源量”、“(6)可采储量”和“(7)
生产能力及矿山服务年限”之“2)矿山服务年限”之“②米拉多铜矿可采储量、
收益年限预测及开采回采率的合理性”补充披露了米拉多铜矿可采储量和收益年
限预测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之“2、未来
收益预期”之“(1)营业收入预测”之“1)铜资源及市场分析”之“②结合米
拉多矿床的产能爬坡情况、米拉多铜矿二期建设进展、尚需投入金额、标的资产
自有资金情况、偿债和融资能力、采矿特许权到期后获得续期的审批程序及无法
续期的风险等,对二期扩建达产预计的合理性分析”补充披露了相关因素对二期
扩建达产预测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之“2、未来
收益预期”之“(1)营业收入预测”之“1)铜资源及市场分析”之“③贫化率、
选矿回收率/冶炼回收率、精矿品位等参数取值的合理性”补充披露了相关参数
取值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四)收益法的评估情况及分析”之“2、未来
收益预期”之“(1)营业收入预测”之“1)铜资源及市场分析”和“2)销售
价格”补充披露了本次评估中铜、金、银金属价格的合理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六)米拉多铜矿采矿权评估基本情况及分析”
之“4、评估参数的确定”之“(13)净利润”补充披露了按照采/选矿成本、销
售成本、冶炼收益、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列示预测期各项成本费用明
细。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二、
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九)重要其他事项说明”之“7、米拉多铜矿
所处当地社区及居民情况、历史勘探过程中的周边反矿活动、地缘政治形势等因
素对米拉多铜矿未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补充披露了相关因素对米拉多铜矿未
来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停止运营的风险。
十、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销售单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实际情况,与预测期的评估预测进
行比较,分析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探进展和现状出具的说明,分析 EXSA 所持 13 项矿业权按照账面价值评估的依
据及合理性;
情况,分析土地所有权评估的合理性;
拉多铜矿的实际开采情况、相关矿产开采参数规定等,分析米拉多铜矿可采储量
和收益年限预测的合理性;
进展和建设资金计划、标的公司截止 2022 年末和 2023 年 3 月末的财务报表,结
合标的公司的偿债和融资能力、采矿特许权到期后获得续期的审批程序及无法续
期的风险等,分析米拉多二期扩建计划的可实现性,未来按期达产运营是否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以及上述事项对本次评估结果的影响;
矿销售合同等分析销售收入评估中贫化率、选矿回收率/选冶回收率、精品品位
等参数取值的依据及合理性。查询大宗金属价格走势和相关同行业案例,结合所
处行业周期性特点、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影响等因素分析参考近 3 年 1 期确定金属
平均价格的依据及合理性;
反矿事件情况出具的说明,结合地缘政治情况分析上述因素对米拉多铜矿未来持
续经营能力的影响,是否存在停止运营的风险,以及本次评估是否充分考虑上述
因素的影响。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坤元评估认为:
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实际情况均高于评估预测水平,主要系评
估预测更为谨慎所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虑到本次交易方案拟将 EXSA 自标的公司中通过以现金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进行置换的方式剥离,因此 EXSA 所持 13 项矿
业权按照账面价值评估具有合理性;
形因素等多个因素调整所得,评估具有合理性;
资源量未设计开采,设计的露天开采回采率与实际回采率差异较小且亦在国家对
于境内露天铜矿的回采率要求范围内,相应评估方法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建设进展顺利,标的公司的自有资金充足、偿债和融资能力良好,能够解决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考虑到采矿特许权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小,米拉多二期扩建
项目根据《二期可研》的预计达产时间具有可实现性,未来按期达产运营不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
《二期可研》选取,上述报告参考了历次探勘试验的情况且与米拉多铜矿实际开
采情况相印证,销售收入评估中贫化率、选矿回收率/选冶回收率、精矿品位等
参数选取具有合理性。结合所处行业周期性特点、大宗商品历史价格走势及波动
因素、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铜金属、金和银金属预
期价格参考近 3 年 1 期平均价格具有合理性;
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补充披露预测期各项成本费用明细;
勘探过程中的反矿活动较少且主要集中在标的公司并购米拉多矿权之前,厄瓜多
尔与中国亦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因素对米拉多铜矿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
在显著不利影响。本次评估在折现率选取时已经考虑了社区风险。
经核查,之源评估认为:
价、产品毛利率、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实际情况均高于评估预测水平,主要系评
估预测更为谨慎所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资源量未设计开采,设计的露天开采回采率与实际回采率差异较小且亦在国家对
于境内露天铜矿的回采率要求范围内,相应评估方法具有合理性和谨慎性;
建设进展顺利,标的公司的自有资金充足、偿债和融资能力良好,能够解决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考虑到采矿特许权到期后无法续期的风险小,米拉多二期扩建
项目根据《二期可研》的预计达产时间具有可实现性,未来按期达产运营不存在
较大不确定性,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可靠性;
《二期可研》选取,上述报告参考了历次探勘试验的情况且与米拉多铜矿实际开
采情况相印证,销售收入评估中贫化率、选矿回收率/选冶回收率、精矿品位等
参数选取具有合理性。结合所处行业周期性特点、大宗商品历史价格走势及波动
因素、市场供求对价格的影响、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铜金属、金和银金属预
期价格参考近 3 年 1 期平均价格具有合理性;
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补充披露预测期各项成本费用明细;
勘探过程中的反矿活动较少且主要集中在标的公司并购米拉多矿权之前,厄瓜多
尔与中国亦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上述因素对米拉多铜矿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
在显著不利影响。本次评估在折现率选取时已经考虑了社区风险。
问题 5
申请文件显示:(1)2020 年至 2022 年,标的资产存在关联销售和关联采
购,标的资产向主要客户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销售铜精矿,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的企业和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矿山工程建
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 53,319.82 万元、94,930.72 万元
和 119,094.99 万元;(2)2020 年至 2022 年 1-6 月,标的资产铜精矿含铜销售均
价、LME 现货铜价平均值及市场可比价格如下:
单位:美元/吨
项目
金额 变动 金额 变动 金额
LME 现货铜价平均值 9,758.51 4.65% 9,324.71 50.74% 6,185.82
铜 精矿含铜销售均价 9,136.04 4.85% 8,713.05 64.94% 5,282.53
市 场可比价格 8,947.93 4.31% 8,578.50 55.10% 5,531.05
与 市场可比价格差异 2.10% 1.57% -4.49%
注 1:LME 现货铜价数据来自 Wind,系期间现货收盘价的算数平均值;
注 2:铜精矿含铜市场可比价格= LME 现货铜价平均值*标的资产应付金属比例-标的资
产铜精矿含铜粗炼费-标的资产铜精矿含铜精炼费。
与 LME 现货铜价均值相比,标的资产均价较低主要系标的资产铜精矿定价
方式与行业一致,均需考虑冶炼回收率和加工费所致。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标的资产铜精矿销售定价主要参数与市场
可比案例的比较分析情况、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铜精矿均
价等,披露标的资产向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销售定价的公允性,以及本次交易
完成后标的资产向上市公司销售定价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及合理性;(2)结合关
联采购的内部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履行情况、关联方与竞争对手的对比、市
场可比交易价格或同类项目非关联方价格、关联方毛利率的合理性等,分别披
露标的资产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的关联采购定价依据及公
允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铜精矿销售定价主要参数与市场可比案例的比较分析情
况、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铜精矿均价等,披露标的资产向
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销售定价的公允性,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向上市
公司销售定价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及合理性
(一)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方式及主要参数与市场可比案例不存在显
著差异
标的公司对铜陵有色(含香港通源)销售铜精矿的定价方式与国际通行方式
及铜陵有色对其他境外铜精矿采购定价方式一致,按照铜精矿中铜、金、白银等
金属含量乘以应付金属比例(即冶炼回收率,铜精矿在提炼过程中存在金属损
耗),然后乘以作价月公开市场铜等金属平均现货价格,再减去加工费后确定。
标的公司向铜陵有色(含香港通源)销售铜精矿的主要合同条款如下所示:
应付金属比例 定价公式 扣减项 付款方式 作价期
铜:支付最终铜含量的 96.50%,最低 1、临时付款:买方在到货后 10 个
折 扣 为 铜 含 量 1% ; 若 铜含 量 低 于 工作日内 支付临 时发票 价值的
作价期(QP)由买方
银:若每干公吨的最终银含量大于等 1、粗炼费 临时水分、卖方的临时化验结果和
金属含量*应付金属 选择,从合同装运月
于 30 克,支付最终银含量的 90%; 2、铜精炼费 提单日期前一个日历周的平均金
比例*公开市场金属 的前一个月(M-1)
金:每干公吨金含量在 1-3 克,支付 3、银精炼费 属报价确定;
均价-扣减项 到 合 同 装 运月 后 的
总最终金含量的 90%;每干公吨金含 4、金精炼费 2、最终付款:卖方在所有定价因
第四个月(M+4)。
量在 3.01-5 克,支付总最终金含量的 素确定后开出最终发票,买方收到
付总最终金含量的 93% 退少补
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主要参数包括应付金属比例、公开市场金属均价及
加工费。标的公司铜精矿含铜、银及金定价参考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为作价月
LME 现货铜价平均价、LBMA 现货金价平均价和 LBMA 现货银价平均价。除
公开市场金属均价外,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核心参数应付金属比例、加工费
亦与市场基本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应付金属比例
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公式中的应付金属比例系相关金属的冶炼回收率,
标的公司铜精矿含铜、铜精矿含银及铜精矿含金实际冶炼回收率分别约为 96%、
公司 应付金属比例
铜:支付最终铜含量的 96.50%,最低折扣为铜含量 1%;
银:若每干公吨的最终银含量大于等于 30 克,支付最终银含量的 90%;
标的公司
金:每干公吨金含量在 1-3 克,支付总最终金含量的 90%;每干公吨金含量在 3.01-5 克,支付总
最终金含量的 92%;每干公吨金含量高于 5 克,支付总最终金含量的 93%
MRI TRADING AG 铜:金属含量低于 30%结算价 96.5%至少扣除一个单位;含量在 30%-32%支付 96.65%;含量在
TRAFIGURA PTE.LTD.(瑞 32%以上支付 96.75%;
士矿业); 银:小于 30g/t 不计价;大于等于 30g/t 支付 90%;
TRAFIGURA PTE.LTD.(瑞 金:低于 1g/t 不计价;1-3g/t 支付 90%;3-5g/t 支付 92%;5-7g/t 支付 93%;7-10g/t 支付 94%;10-15g/t
士托克) 支付 95%;大于等于 15g/t 支付 95.5%
中色新加坡 铜含量的 96%,银含量的 90%,金含量的 90%
NFC Africa Mining PLC 铜含量的 96.5%,银含量的 90%,金含量的 90%
Lubambe Copper Mine
Limited 铜含量的 96%
Lumwana Mining Company
铜含量的 96.5%,银含量的 90%,金含量的 90%
Limited
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 铜含量的 96.5%,金含量的 90%
(帕拉博拉铜业公司)
铜:铜精矿含铜大于或等于 32%且小于或等于 38%,付款百分比 96.65%;
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金:含金大于 5 克/吨小于或等于 10 克/吨、付款百分比 95%;
银:含银大于 30 克/吨、付款百分比 90%
注:MRI TRADING AG TRAFIGURA PTE.LTD.和 TRAFIGURA PTE.LTD.应付金属比例
数据来自南风化工重组报告书;中色新加坡、NFC Africa Mining PLC、Lubambe Copper Mine
Lim ited 及 Lumwana Mining Company Lim ited 应付金属比例数据来自中色股份重组报告书:
Palabora Copper Proprietary Limited 应付金属比例数据来自河北宣工重组报告书;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 应付金属比例数据来自洛阳钼业收购 Northparkes Joint Venture80%权益及相关
权利和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加工费
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扣减的加工费包括铜精矿粗炼费与铜、银及金的精
炼费。
标的公司铜精矿粗炼费和铜精炼费参考中国铜原料联合谈判小组(CSPT)
所确定的长单加工费基准价,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粗炼费(TC)和铜精炼费(RC) 64.93 美元/吨与 6.49 美分/磅 61.07 美元/吨与 6.01 美分/磅
中国铜原料联合谈判小组(CSPT)所
确定的长单加工费基准价
注:标的公司粗炼费(TC)和铜精炼费(RC)为实际发生的粗炼费和精炼费。
上表显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发生的铜精矿粗炼费与精炼费与 CSPT
长单加工费基准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的金和银精炼费分别为 0.4 美元/盎司和 5 美元/盎
司,与市场案例及上市公司自其他供应商采购铜精矿的精炼费一致,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金 银
标的公司铜精矿精炼费 0.4 美元/盎司 5 美元/盎司
南风化工采购 TRAFIGURA PTE.LTD.(瑞士托克)、
MRI TRADING AG(瑞士矿业)铜精矿精炼费
上市公 司自 IXM S.A.(埃 珂森) 、 GLENCORE
INTERNATIONAL AG(嘉能可)、中信金属香港 0.4 美元/盎司 5 美元/盎司
有限公司采购铜精矿精炼费
注:TRAFIGURA PTE.LTD.和 MRI TRADING AG 销售给南风化工铜精矿的银和金的精
炼费数据来自南风化工重组报告书,上市公司自其他供应商采购铜精矿的精炼费数据来自相
关铜精矿采购合同。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模式遵照国际通行惯例,与铜陵有色对
其他境外铜精矿采购定价方式一致,销售定价主要参数与市场或同行业公司不存
在显著差异。因此,标的资产向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销售铜精矿定价具备公允性。
(二)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均价与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向非关联第三
方采购铜精矿均价不存在显著差异
报告期内,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存在向非关联第三方采铜精矿的情形,标的
公司向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销售铜精矿均价与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向其他非关
联的海外矿企采购铜精矿均价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美元/吨
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
盎格鲁黄金 —— 8,760.71
自由港麦克莫兰 7,915.49 8,759.70
埃珂森 8,306.79 8,754.85
瑞士托克 8,426.43 8,813.59
瑞士矿业 7,459.23 8,868.83
嘉能可 8,077.49 8,796.24
平均值 8,037.09 8,792.32
标的公司 8,158.90 8,713.05
注:2022 年,铜陵有色未向非关联方盎格鲁黄金采购铜精矿,下同。
上表显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至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铜精矿含金均价
为 8,713.05 美元/吨和 8,158.90 美元/吨,与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向其他非关联的
海外矿企采购铜精矿均价平均值的差异较小,主要系采购时点及市场铜价波动所
致。
单位:美元/盎司
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
盎格鲁黄金 —— 1,522.91
自由港麦克莫兰 —— ——
埃珂森 1,659.53 1,677.75
瑞士托克 1,636.92 1,353.36
瑞士矿业 1,821.94 1,755.10
嘉能可 1,662.55 1,659.09
平均值 1,695.23 1,653.71
标的公司 1,671.59 1,652.86
注 1:2021 年及 2022 年,自由港麦克莫兰销售至铜陵有色的铜精矿金品位不足 1g/t,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该铜精矿含金不计价;
注 2:2021 年,瑞士托克销售至铜陵有色的铜精矿部分批次金品位低于 1g/t,按照合同
约定该部分铜精矿含金不计价,导致 2021 年瑞士托克铜精矿含金均价显著低于平均水平,
铜陵有色自非关联方采购铜精矿含金均价未考虑瑞士托克异常值。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至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的铜精矿含金均价分别为
含金均价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单位:美元/盎司
公司 2022 年度 2021 年
盎格鲁黄金 —— 22.99
自由港麦克莫兰 18.81 22.64
埃珂森 20.68 22.82
瑞士托克 19.22 22.98
瑞士矿业 20.20 22.19
嘉能可 20.01 21.99
平均值 19.79 22.60
标的公司 19.84 22.1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至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的铜精矿含银均价分别为
价平均值不存在显著差异。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模式遵照国际通行惯例,与铜陵有色对
其他境外供应商铜精矿采购定价方式一致,销售定价主要参数与市场或同行业公
司不存在显著差异,铜精矿销售均价与铜陵有色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采购价格亦
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标的公司向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销售铜精矿定价具备公
允性。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向上市公司销售定价模式不变
目前,标的公司对铜陵有色(含香港通源)销售铜精矿的定价方式与国际通
行方式及铜陵有色对其他境外铜精矿采购定价模式一致。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
资产将延续目前的销售定价模式,标的资产向上市公司销售定价模式不变。
二、结合关联采购的内部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履行情况、关联方与竞争
对手的对比、市场可比交易价格或同类项目非关联方价格、关联方毛利率的合
理性等,分别披露标的资产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的关联采
购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
服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采购类型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股东中铁建国际同一控 采矿、剥离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58,714.21 49,242.40
制的企业 服务
矿山采选
铜陵有色金神耐磨材料有限责任 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制
耗材及 钢球 30,813.70 14,202.11
公司 的企业
服务
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制 设备维护
安徽铜冠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72.38 988.46
的企业 服务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建筑安装股 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制
工程服务 10,452.49 17,835.44
份有限公司 的企业
股东中铁建国际同一控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服务 1,383.40 7,256.34
制的企业
矿山工程 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制
铜陵鑫铜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服务 535.67 360.80
建设服务 的企业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 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制
工程服务 - 192.41
份有限公司 的企业
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制
安徽铜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 - 41.07
的企业
采购类型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上海投资贸易有 控股股东有色集团控制 设备、备品
限公司 的企业 备件
合计 119,094.99 94,930.72
(一)关联采购的内部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履行情况
标的公司及其主要经营主体 ECSA 已制定《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办法》《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物资服务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等
制度文件,普遍适用于与关联方和非关联方的交易。上述制度文件对采购的审批
权限、内控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制度 制度规定
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商务谈判,招标方式选择须经投资控制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审查后报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投资管理部提交招标申请后由投资管理部或招标
《工程招标管 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经专业会审、投资控制领导小组组会议及总裁办公
理办法》 会审议;招标文件确定后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及定标,投资管理部根据评标
中铁建铜冠
报告提交申请报告,经投资控制领导小组及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中标人。公司法律
风控部对招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工程项目合 对公司探矿、工程勘察、施工等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过程的审批流程、
同管理办法》 审批权限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根据合同金额大小,均详细制定了多级签批程序。
ECSA 采购优先级顺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价及唯一来源。大宗物资采购方
式为公开招标,经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总裁办公会批准;单
《物资、服务
项合同 15 万美元以上的设备和 30 万元美元以上的备品备件应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其他
采购管理办
金额可采用询比价方式在 3 家及以上供应商内询比价采购;总额 15 万美元以上或合同
法》
年度累计超过 30 万美元的 HSE 物资、生活和后勤保障物资、其他辅材应采用公开招标
ECSA
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ECSA 物资和服务招标形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情形应符合《ECSA
《物资服务招
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律风控部、财务审计部、投资管理部等多部门共
标采购实施细
同开标,形成开标记录;评标小组评标形成评标报告;商务物流部根据评标报告推荐中
则》
标人,并经物资采购和产品销售领导小组审议,提交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
标的公司及 ECSA 关联采购按照《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物资、服务采购管
理办法》《物资服务招标采购实施细则》等规定履行了相应采购程序,关联采购
协议按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分级审核后签署。报告期内,标
的公司及 ECSA 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内控措施健全。
标的公司及 ECSA 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采购均按照公
司相关制度规定履行比价或市场化招投标程序,招投标中的招标、评标、定标等
流程均经投资管理部、投资控制领导小组会议、评标小组、总裁办公会等多级审
议审批程序,法律风控部对招投标全流程进行监督,财务审计部亦会对公司物资
采购、招投标程序等经济活动及重要经济合同进行审计,标的公司履行的招投标
程序流程公平公开。
(二)标的公司关联采购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定价依据
标的公司采购的矿山工程建设服务为主要为非标准化服务,标的公司根据工
程建设服务各项工程量、施工难度、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
结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工程方案、历史业绩等综合评估确定中标方。最后标的
公司与中标方在正式采购合同中明确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不高于中标方投标报
价。
标的公司通过上海投贸代理采购对中国进口设备及零星备品备件,主要系标
的公司相应产品在境外直接采购存在困难,且大部分境内供应商缺少出口所需资
质和能力。上海投贸根据标的公司的采购需求,委托招标公司组织招标或通过三
家以上供应商比价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及采购相关产品。上海投贸负责相关产品的
国内采购及出口运输。标的公司向上海投贸支付的采购额原则上按照上海投贸向
供应商的采购额确定,并包含代理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报关费、保险费、运至厄瓜
多尔运费等其他费用。
(2)关联供应商与竞争对手的比较
标的公司矿山工程建设服务的主要关联供应商为中铁十四局、铜冠建安、铜
冠矿建等。标的公司矿山工程建设服务主要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委托给总包方,工
程设计、设备采购、建安施工全部由总包方负责,项目建设中的质量、进度、造
价、安全等方面均受总承包合同约束,并由总承包商全权负责,因此在选择总承
包商的过程中,需要对承包商进行综合评审,全面了解承包商的各项能力和市场
业绩口碑,才能保证后续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与竞争对手相比,标的公司上述
关联供应商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中铁十四局、铜冠建安、铜冠矿建等多年来已承揽并实施了多个矿山工程建
设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先进的施工技术及完成较高难度项目的实力。
中铁十四局、铜冠建安、铜冠矿建等为标的公司股东同一控制的企业或控股
股东下属企业,项目熟悉度更高,能够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组织效能和沟通
效率,有利于缩短项目建设周期。
结合上述因素综合考虑,选取该等关联方有利于有效保证工程质量,在效率、
成本以及维保方面获取更优质的服务。
(3)市场可比交易价格或同类项目非关联方价格
标的公司矿山工程建设服务为非标准化服务,不存在公开可比的市场价格。
标的公司矿山工程建设服务供应商及采购定价主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故选
用比较投标报价的方式论证关联采购的公允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关联供应商正在进行的主要中标项目
的投标报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采购 中标 投标 最高 最低 平均
序号 中标公司 项目名称
内容 价格 家数 报价 报价 报价
厄瓜多尔米拉多铜矿 2000 万吨/年采选项目
Tundayme 尾矿库清污分流系统隧洞工程
厄瓜多尔米拉多铜矿 2000 万吨/年采选项目
选矿生产设备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厄瓜多尔米拉多铜矿 2000 万吨/年采选项目
废石胶带输送系统(1#、2#)建筑安装工程
厄瓜多尔米拉多铜矿 2000 万吨/年采选项目
工程
注:标的公司招投标项目均存在非关联方参与投标。
上表显示,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关联供应商中标价格一般低于平均报价,不存
在中标价格显著高于平均报价的有失公允的情况。
(4)关联方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供应商对标的公司和其他非关联客户同类业务的毛利率情况
如下:
关联供应商
标的公司 非关联客户 标的公司 非关联客户
铜冠建安 10.03% 4.65% 9.89% 5.61%
上海投贸 0.89% —— 1.06% ——
鑫铜监理 30.80% 36.20% 25.90% 16.60%
注 1:上述数据系关联供应商提供,未经审计;
注 2:中铁十四局,系上市公司中国铁建子公司,无法获取其对标的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客户的毛利率数据;
注 3:铜冠矿建 2021 年对标的公司仅存在部分尾款收回,2022 年未发生收入;上海投
贸 2021 年及 2022 年不存在对非关联客户的设备及备件销售,上海投贸对标的公司业务毛利
率未考虑出口退税的影响。
上表显示,报告期内,关联供应商铜冠建安对标的公司工程服务业务毛利率
高于其他非关联客户,主要系铜冠建安对标的公司业务为海外项目,对其他非关
联方主要为国内项目。受国内建筑工程市场竞争激烈影响,国内建筑工程项目议
价空间有限,毛利率较低,而海外项目存在一定风险溢价且厄瓜多尔当地用工成
本较低,项目毛利率较高。除标的公司外,铜冠建安于 2021 年成立铜冠建安刚
果(金)有限公司开展境外业务,该公司于 2022 年开始运营,由于当地生活、
政治环境较差,成立以来施工任务不足,仍处于亏损状态,与对标的公司业务不
存在可比性。
除标的公司外,上海投贸不存在对其他非关联客户代理进口设备及备件,在
不考虑出口退税的情形下,其对标的公司业务毛利率约 1%,与市场上代理进口
费率不存在显著差异。此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为保障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从
上海投贸额外采购部分备件用作安全库存,安全库存满足后,标的公司仅需就日
常生产正常消耗的备件进行采购。
报告期内,鑫铜监理对标的公司和非关联客户监理业务毛利率存在较大波
动,主要系在手项目业务量变动及规模差异导致。2021 年,鑫铜监理对标的公
司业务毛利率显著高于非关联客户,主要系当年鑫铜监理对非关联客户项目承接
不及预期,且执行的主要为民用工程等规模较小的项目,在必要的人力成本支出
下,毛利率水平较低。而鑫铜监理承接标的公司项目规模较大,平均收费高于规
模较小的项目,毛利率较高。2022 年,鑫铜监理加大外部业务承接,对非关联
客户业务收入实现较大增长,带动对非关联客户毛利率实现较大提升。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对关联方的矿山工程建设服务采购定价公允。
(1)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定价依据
标的公司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采购均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采购定价主要依
据标的公司结合工程量、成本、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和中标方投标
报价。
(2)关联供应商与竞争对手的比较
相较于竞争对手,采矿全流程服务供应商中铁十九局的海内外矿山采选项目
经验丰富,如承接塔吉克斯坦库河东金矿氧化矿采剥工程项目、利比里亚邦矿磁
铁矿年产铁精矿 150 万吨干式磨选项目等;金神耐磨钢球质量稳定,其钢球在与
米拉多铜矿矿石性质相似的中国黄金乌山矿有良好的耐磨度及破碎率表现。
(3)市场可比交易价格或同类项目非关联方价格
除中铁十九局外,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
司及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标的公司采矿服务项目竞标,上述三家
投标企业投标报价与中铁十九局实际合同确定的单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美元/m2,万美元
采矿费用
单价 公辅设施费用 总计
投标企业 采矿总价
爆破 非爆破
中国十五冶 4.20 3.20 79,222.63 631.01 79,853.12
葛洲坝 4.79 3.03 88,773.95 151.17 88,925.12
中国电建 4.44 3.29 83,555.78 745.23 84,279.49
中铁十九局 4.52 3.90 86,458.68 517.48 86,976.16
由上表可知,中铁十九局合同确立的爆破单价与其他非关联投标企业较为接
近,非爆破单价高于其他投标方(非爆破工程量占比仅 12.68%,非爆破单价对
合同总价影响较小),但采矿服务总价与其他投标方不存在显著差异。
此外,标的公司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即综合考虑各投标方的经
济标和技术标。根据评标文件,中铁十九局施工技术方案符合实际需求,边坡维
护、排土(碴)场建设和维护措施具体;施工工序部署全面、详细,采、剥进度
安排合理,既承诺投入全新大型生产设备,又能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排配套部分
中小型设备,使设备配置更趋合理;环境及安全管理方案措施有力,机构设置及
拟投入人员结构合理。中铁十九局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综合评分最高,成为公司采
矿服务项目中标单位。
投标单位 经济标评分 技术标评分 综合评分
中国十五冶 72.53 69.00 71.12
葛洲坝 66.37 60.67 64.09
中国电建 68.58 78.67 72.61
中铁十九局 61.93 89.61 73.00
注:厄瓜多尔米拉多铜矿露天采矿与剥离工程项目经济标和技术标评分权重为 60%和
因此,综合考量各投标方的经济标及技术标评分,标的公司最终选择中铁十
九局作为中标单位,标的公司对中铁十九局采矿服务采购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
形。
异
报 告 期 内 , 标 的 公 司 存 在 向 非 关 联 方 MOLY-COP CHILE S.A. 、
CORPORACION BINJACORPSA S.A.等采购钢球的情况,上述非关联方钢球均价
与金神耐磨钢球均价如下表所示:
单位:美元/吨
供应商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ACEROS CHILCAS SAC - 1,498.00
CORPORACION BINJACORPSA S.A. 1,294.33 1,229.32
MOLY-COP CHILE S.A. 1,676.00 1,367.98
平均值 1,294.33 1,298.65
金神耐磨 1,259.41 1,275.75
差异 -2.70% -1.76%
注: 平均值计算剔除了 2021 年 ACEROS CHILCAS SAC 钢球均价和 2022 年 MOLY-COP
CHILE S.A.钢球均价异常值的影响。
上 表 显 示 标的 公 司 2021 年 对 ACEROS CHILCAS SAC 和 2022 年 对
MOLY-COP CHILE S.A.的钢球采购均价显著高于其他供应商,主要原因为标的
公司原有钢球供应商的钢球发货计划及船期安排延后,部分规格的钢球出现紧
缺,标的公司从上述两家满足发运要求的钢球供应商紧急采购相应规格钢球,钢
球采购价格相对较高。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自金神耐磨采购的钢球均价和其他钢球
供应商不存在显著差异。因此,标的公司对金神耐磨的钢球采购价格公允。
(4)关联方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供应商对标的公司和其他非关联客户同类业务的毛利率情况
如下:
关联供应商
标的公司 非关联客户 标的公司 非关联客户
铜冠机械 —— -4.70% 9.70% 13.80%
金神耐磨 16.80% 1.60% 22.50% 6.00%
注 1:上述数据系关联供应商提供,未经审计;
注 2:中铁十九局,系上市公司中国铁建子公司,无法获取其对标的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客户的毛利率数据;
注 3:铜冠机械 2022 年对标的公司未产生收入。
上表显示,报告期内,关联供应商铜冠机械对标的公司和非关联客户同类业
务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金神耐磨对标的公司钢球销售毛利率高于非关联客
户。除标的公司外,金神耐磨不存在向其他客户出口钢球。金神耐磨对标的公司
钢球采购已按照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考虑到南美地区缺乏有力的钢球供应商,
金神耐磨结合市场行情及南美钢球供应商综合实力,报价高于国内钢球价格,但
与其他投标方报价不存在显著差异,且报告期内自金神耐磨采购的钢球均价和标
的公司其他钢球供应商亦不存在显著差异。此外,通过查询市场案例,凤形股份
方毛利率为 17.51%-27.48%,与金神耐磨对标的公司销售钢球毛利率不存在显著
差异。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的关联采购定
价公允。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及其占比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最近一年(2022 年度)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及其占
比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 易前(实际数) 交 易后(备考数)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关 联销售 441,191.77 3.62% 441,295.90 3.62%
关 联采购 1,202,244.92 10.48% 499,962.92 4.54%
注:上表中关联销售占比系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关联采购占比系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产业链进一步向上延伸至铜精矿采选环节,
关联采购大幅减少,2022 年,上市公司关联采购(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的
金额减少 702,282.00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下降 5.94 个百分点;上市公司
的关联销售占比未发生变化。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二)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之“1、关联交易”之“(2)
出售商品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铜精矿销售定价主要参数与市场可比案例的比
较分析情况、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铜精矿均价等,分析标的
资产向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销售定价的公允性,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向
上市公司销售定价模式是否发生变化及合理性相关内容;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之“(二)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之“1、关联交易”之“(1)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中补充披露关联采购的内部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履
行情况、关联方与竞争对手的对比、市场可比交易价格或同类项目非关联方价格、
关联方毛利率的合理性等,分析披露标的资产矿山工程建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
及服务的关联采购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相关内容。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要参数等信息,核查是否与市场可比案例是否一致;
购非关联第三方铜精矿的采购明细,分析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及其他非关联第三
方铜精矿采购定价差异;
的说明;
部决策程序及招投标程序履行情况的说明;
商竞争对手情况,获取关联供应商毛利率数据,分析标的公司关联采购定价公允
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外铜精矿采购定价方式一致,销售定价主要参数与市场或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
差异,铜精矿销售均价与铜陵有色向其他非关联第三方采购价格亦不存在显著差
异;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向上市公司销售定价模式不变。
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采购均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市场化招投标
程序,关联采购定价主要依据招投标报价;与竞争对手相比,标的公司关联采购
供应商项目经验丰富,能够与标的公司发挥协同功效;标的公司矿山工程建设服
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的关联采购均价或关联供应商投标报价与标的公司对
其他非关联供应商采购均价或非关联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关联采购
供应商对标的公司和非关联客户同类业务的毛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标的公司矿
山工程建设服务和矿山采选耗材及服务的关联采购定价公允。
问题 6
申请文件显示:(1)根据标的资产子公司 CRI 与必和必拓公司(Billiton
Ecuador BV,以下简称 BHP 公司,现为澳大利亚南方 32 公司 South32 Royalty
Investments Pty Ltd.)签订的与矿业权相关的协议,BHP 公司享有在矿山开采
期间收取 2%的冶炼净权益金(以下简称 NSR)的权利,CRI 或其受让人享有
以 200 万美元的对价回购其中 1% NSR 的权利,但目前双方就该 1% NSR 回购
权是否有效存在争议,ECSA 按照合同约定实际支付 1% NSR 金额;(2)当前
交易方案按照 NSR 为 2%进行评估作价,如按照 NSR 为 1%进行测算,评估结
果将相应增加 7,200 万美元,按基准日折合人民币为 48,299.00 万元;如后期仲
裁结果确定 NSR 为 1%,则当前评估结果存在被低估的情形,因此交易双方约
定,若 CRI 和 ECSA 在仲裁中获得支持并行使了上述回购权,则对于估值差额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或有对价的计算过程和相关会计处理,是
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结合标的资产过渡期实际支付 1% NSR 金额
的情况,披露如未来关于回购 1% NSR 权利纠纷解决时明确在实际行使回购权
前仍需支付 2%NSR,对本次交易或有对价的影响。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述或有对价的计算过程和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
(一)或有对价的计算过程
由于南方 32 公司与 CRI 或其受让人针对 1% NSR 回购权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目前该事项正在仲裁中。如果仲裁支持标的公司的诉求,则标的公司只需要支付
南方 32 公司 1%NSR,否则需要支付 2%NSR,因此或有对价的金额即是按 1%NSR
计算的采矿特许权评估价值与按 2%NSR 计算的采矿特许权评估价值的差额,计
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美元
按 1%NSR 计算的采矿特许权评 按 2%NSR 计算的采矿特许权评
或有对价的金额③=①-②
估价值① 估价值②
具体而言,若标的公司仅需支付 1%的 NSR 费用,则除需要在当期支付回购
对价 200 万美元外,预测期内各期的净现金流量均有所增加,从而增加采矿特
许权评估价值。
不同 NSR 支付比例下,采矿特许权的净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美元
类 别/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6 年度
末 7 -12 月 月 7-12 月
差额 200.00 - 243.29 - 485.04 - 485.03 -279.47 - 384.95 - 910.52
折 现率 9.49% 9.49% 9.49% 9.49% 9.49% 9.49% 9.49%
折 现期 - 0.50 1.50 2.50 3.00 3.50 4.50
折 现系数 1.00 0.96 0.87 0.80 0.76 0.73 0.67
折 现值 200.00 - 232.51 - 423.34 - 386.67 -212.93 - 280.28 - 605.50
类 别/年度 2027 年度 2028 年度 2029 年度 2030 年度 2031 年度 2032 年度 2033 年度
差额 - 970.29 - 990.09 - 990.08 - 1,004.72 -1,004.71 - 1,004.72 - 1,004.72
折 现率 9.49% 9.49% 9.49% 9.49% 9.49% 9.49% 9.49%
折 现期 5.50 6.50 7.50 8.50 9.50 10.50 11.50
折 现系数 0.61 0.55 0.51 0.46 0.42 0.39 0.35
折 现值 - 589.35 - 549.20 - 501.57 - 464.88 -424.59 - 387.82 - 354.16
类 别/年度 2034 年度 2035 年度 2036 年度 2037 年度 2038 年度 2039 年度 2040 年度
差额 - 1,004.73 - 1,004.72 - 1,004.71 - 1,004.71 -1,004.72 - 912.23 - 853.62
折 现率 9.49% 9.49% 9.49% 9.49% 9.49% 9.49% 9.49%
折 现期 12.50 13.50 14.50 15.50 16.50 17.50 18.50
折 现系数 0.32 0.29 0.27 0.25 0.22 0.20 0.19
折 现值 - 323.52 - 295.49 - 269.87 - 246.46 -225.06 - 186.64 - 159.54
类 别/年度 2041 年度 2042 年度 2043 年度 合计
差额 - 560.22 - 560.21 - 560.22 - 428.10 -18,455.82
折 现率 9.49% 9.49% 9.49% 9.49% /
折 现期 19.50 20.50 21.50 22.26 /
折 现系数 0.17 0.16 0.14 0.13 /
折 现值 -95.63 - 87.34 -79.78 - 56.85 -7,238.98
由上表可知,不同 NSR 支付比例下采矿特许权的净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为
折合人民币 33,809.30 万元(对应标的公司 70%股权),作为本次交易涉及 NSR
事项的或有对价。
(二)或有对价的会计处理
由于南方 32 公司与 CRI 或其受让人针对 1% NSR 回购权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自米拉多铜矿项目一期投产后,ECSA 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实际支付 1% NSR 的金
额,剩余 1% NSR 由于争议尚未解决而未支付,未来支付与否视双方争议解决情
况决定,目前该事项正在仲裁中。标的公司基于谨慎性的要求,按照 2%计提冶
炼净权益金,按照 1%向南方 32 公司支付冶炼净权益金。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
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
者费用。因此,标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争议事项按照 2%计提冶炼净权
益金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其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营业成本 2%NSR
贷:其他应付款 2%NSR
由于南方 32 公司与 CRI 或其受让人关于 1% NSR 回购权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次备考审阅报告与标的公司按照 2%计提冶炼净权
益金保持一致,未考虑或有对价对会计处理的影响。若考虑或有对价对备考报告
的影响,则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资本公积 33,809.30 万元
贷:预计负债 33,809.30 万元
二、结合标的资产过渡期实际支付 1% NSR 金额的情况,披露如未来关于
回购 1% NSR 权利纠纷解决时明确在实际行使回购权前仍需支付 2%NSR,对本
次交易或有对价的影响
在 2002 年 8 月 9 日由 Billiton Ecuador B.V.、Gatro Ecuador Minera S.A. 和
CRI 签署的第一次修订协议(针对 Chancho option 的协议)第九条规定:“在将
一方有关任何期权物业的特别权益转换为冶炼净权益(“权益金持有人”)后,
未将相关权益转换为冶炼净权益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根据其选择,认购权益
金持有人或者他们各自的受让人或继任者 2%冶炼净权益金的一半(即 1%的
NSR),金额为贰佰万(2,000,000.00)美元。”标的公司在需要支付 NSR 时即
行使回购权,针对 1% NSR 回购权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根据 ECSA、CRI、南方 32 公司于 2021 年签订的《回购权争议解决协议》
约定,在该协议期限届满和根据该协议解决争议之前,各方同意暂停与有争议的
任何对有争议的 1% NSR 的付款将被暂停,任何对有争议的 1% NSR 的购买意图
将被暂停,任何关于支付有争议的 1%NSR 的索赔将被暂停,或执行有争议的 1%
NSR 的权利也将被暂停以及任何商业生产开始后的 12 个月内,就 NSR 的任何
发票或付款。
因此,如果标的公司针对 1% NSR 回购权事宜通过国际仲裁方式得到支持,
则自始至终支付 1% NSR,否则自始至终支付 2% NSR,不会对本次交易或有对
价产生影响。
由于目前仲裁解决时点和结果尚未确定,如未来关于回购 1% NSR 权利纠纷
解决时明确在实际行使回购权前仍需支付 2%NSR,则暂无法计算该情形对或有对
价的具体影响,但该情形对应的或有对价金额应不高于当前已约定的 33,809.30
万元(全部按 1%NSR 计算)。鉴于该情况,有色集团承诺,如对 NSR 争议解决
的最终结果非前述仲裁所涉情形,则在保持评估方法、其他评估参数等不变的
前提下,有色集团同意将重新评估 NSR 变动的影响,并据此确定 NSR 相关的或
有对价,但或有对价金额应不高于当前已约定的 33,809.30 万元(全部按 1%NSR
计算)。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
标的资产及其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债务情况”之“(六)冶炼净权益
金回购事项”补充披露 NSR 相关的或有对价计算过程和相关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四、
标的资产及其主要资产权属、对外担保及主要债务情况”之“(六)冶炼净权益
金回购事项”补充披露如未来关于回购 1% NSR 权利纠纷解决时明确在实际行使
回购权前仍需支付 2%NSR,对本次交易或有对价的影响。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纷解决时明确在实际行使回购权前仍需支付 2%NSR,则暂无法计算该情形对或有
对 价的 具体影 响, 但该 情形对 应的 或有对 价金 额应不 高于 当前 已约定的
对 NSR 争议解决的最终结果非前述仲裁所涉情形,则在保持评估方法、其他评
估参数等不变的前提下,有色集团同意将重新评估 NSR 变动的影响,并据此确
定 NSR 相关的或有对价,但或有对价金额应不高于当前已约定的 33,809.30 万
元(全部按 1%NSR 计算)。以该方法确定对或有对价的影响,具备合理性和可
行性。
问题 7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的大部分铜精矿销售允许根据合同中规定的
报价期(QP)结束时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这些协议被称为暂估定价安排,其
价格是金属基于装运给客户后指定未来日期的有效现货价格的销售价格,销售
价格的调整基于报价市场价格的变动,直到 QP 结束。作价月的选择期间为合同
装运月的前一个月(M-1)到合同装运月后的第四个月(M+4)内,从暂估发票
到 QP 结束之间的时间可以在四到六个月之间;(2)收入的确认发生在精矿中
的金属被物理转移到船上的时间点(装运时刻),收入以标的资产预期有权获
得的金额来衡量,即在 QP 结束时预期收到的估计价格,并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
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将从最初确认到结算之日,按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进行计量。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在每个期间的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
确认,并作为暂估定价应收账款的公允价值损益的一部分与收入分开列报;(3)
公允价值在 QP 结束及之前的变动,是参考更新的金属远期市场价格及相关其他
公允价值考虑因素,包括利率和信用风险调整,进行估算;(4)截至 2022 年
满已确定结算价但未完成验收入库的铜精矿应收款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收入
确认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进一
步说明标的资产以在 QP 结束时预期收到的估计价格作为收入确认金额的合理
性,上述估计价格的估算过程及具体参考依据,以及 QP 结束时销售价格的调整
是否对已确认收入金额产生影响及具体会计处理;(2)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公
允价值的后续变动在每个期间的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的合理性,暂
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后续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结合暂估定价
的应收账款公允价值估算过程,金属远期市场价格及相关其他公允价值的选取
依据,以及利率和信用风险调整过程等,进一步说明应收账款公允价值的确认
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4)对于已到 QP 月并确定结算价但未完
成验收入库的铜精矿,在铜精矿价格不存在风险敞口的情况下,标的资产将应
收账款仍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同行业
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以在 QP
结束时预期收到的估计价格作为收入确认金额的合理性,上述估计价格的估算
过程及具体参考依据,以及 QP 结束时销售价格的调整是否对已确认收入金额产
生影响及具体会计处理
(一)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对比
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公司 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矿产品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货物由客户自提。产品出库时,公司和客
盛达资源 户会进行抽样检测金属含量指标,交易双方根据样品检测结果办理确认结算。收入在公司根据双
方确认的结算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公司的矿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
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公司基于双
方签字确认的本公司磅单(出库单)或客户公司磅单(入库单)作为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凭据,暂
国城矿业 按本公司化验数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待双方正式结算后再将差异调整结算期间的收入金额。采用
点价方式销售的产品,公司在取得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时确认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确认销售收入,
同时将点价结算权产生的应收款变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并于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司点价时,按照最终结算价款结转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确认应收款变动,同时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协议中均包含质量标准及验
安宁股份 收条款,故均以货物发出并经客户验收合格,公司取得对方客户的产品销售结算单的时间作为收
入确认时点。
销售商品与金属贸易
公司向客户销售包括钼、钨、铌、磷、铜、钴、金等自产矿产品以及铜、铅、锌精矿和铜、铝、
锌精炼金属等贸易矿产品。通常,相关销售商品的合同中仅有交付商品一项履约业务,销售产品
的对价按照销售合同中约定的价格确认。公司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
洛阳钼业 公司主要产品铜、铅、锌精矿、氢氧化钴等的售价根据交付时的市场价格暂时确定,价格通常根
据交付后指定时期或期间内伦敦金属交易所所报的月平均现货价格或其他约定的组价方式确定。
公司主要产品铜、铅、锌精矿、氢氧化钴等的售价根据交付时的市场价格暂时确定,价格通常根
据交付后指定时期或期间内伦敦金属交易所所报的月平均现货价格或其他约定的组价方式确定。
公 司将相关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分类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
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标的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
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
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当控制权移交给客户时确认收入,收入的确认发生在精矿中的金属被物理转移到船上的时间点(装
标的公司
运时刻)。收入以标的公司预期有权获得的金额来衡量,即在 QP 结束时预期收到的估计价格,
并确认相应的应收账款。对于受 CIF 运输期限约束的交易,标的公司将运费服务包含在金属价格
中。对于这些暂估定价安排,QP 上发生的任何未来变化都包含在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中。鉴于商
品价格的风险敞口,这些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将从最初确认到结算之日,按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进行计量。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在每个期间的损益表中确认,并作为暂估定价应收账
款的公允价值损益的一部分与收入分开列报。公允价值在 QP 结束及之前的变动,是参考更新的
金属远期市场价格,并相关其他公允价值考虑因素,包括利率和信用风险调整,来估算的。交易
价格在每次销售的日期确定,即每次装运,因此,每笔交易的报价期是可变的。每公吨铜精矿的
公司 收入确认政策
价格是根据 LME 公告中公布的价格减去质量扣除额来确定的,考虑到报价期由买方选择,从合同
运输月(M-1)的前一个月或合同运输月(M+4)之后的第四个月开始,每次出口都签署了 QP 的
接受函。
注:上表列示标的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与销售商品相关的收入确认政策。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铜精矿,标的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
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
入。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矿产品亦按照控制权转移时确认收入,不同公司控制权转
移的具体依据根据业务模式不同而略有差异。总体而言,标的公司的收入确认政
策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国城矿业及洛阳钼业的收入确认政策中包含主合同中
嵌入衍生金融工具。国城矿业采用点价方式销售的产品,公司在取得双方签字
确认的磅单时确认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将点价结算权产生
的应收款变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洛阳
钼业主要产品铜、铅、锌精矿、氢氧化钴等的售价根据交付时的市场价格暂时
确定,价格通常根据交付后指定时期或期间内伦敦金属交易所所报的月平均现
货价格或其他约定的组价方式确定。公司将相关业务形成的应收账款分类为按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标的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的逐一对照情况如下: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收入 是否符合
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
确认步骤 准则规定
标的公司已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已标明具体商品、价格确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是
定方式及支付条款等具体事项
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中包含标的公司向客户转让精矿的承诺 是
确定交易价格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产品对应的交易金额的确定方式 是
将交易价格分配至合同中各 合同单价为标的公司产品的正常售价,反映了单项履约义务
是
单项履约义务 的售价
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客户取得相关产品控制
是
收入 权的时点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以铜精矿中的金属被转移到船上的时间点(装运时刻)作为
判定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 是
控制权实现转移的时点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
(三)标的资产以在 QP 结束时预期收到的估计价格作为收入确认金额符合
会计准则规定,具有合理性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之“2-4 暂定价格销售合同中
可变对价的判断”,“暂定价格的销售合同通常是指在商品控制权转移时,销售
价格尚未最终确定的安排。例如,大宗商品贸易中的点价交易,即以约定时点的
期货价格为基准加减双方协商的升贴水来确定双方买卖现货商品价格;某些金属
矿的贸易价格将根据产品验收后的品相检验结果进行调整等。
暂定销售价格的交易安排中,企业应分析导致应收合同对价发生变动的具体
原因。其中,与定价挂钩的商品或原材料价值相关的变动(如定价挂钩不受双方
控制的商品或原材料价格指数,因指数变动导致的价款变化)不属于可变对价,
企业应将其视为合同对价中嵌入一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通常应按所挂
钩商品或原材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日的价格计算确认收入,客户取得相
关商品控制权后上述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价格后续变动对企业可收取款项的影
响,应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应计入交易对价。”
因此,在控制权转移后与定价挂后挂钩的商品价值相关的变动(LME 铜价、
LMBA 金银价格的变动)不属于可变对价,不应当调整收入确认的金额。标的
公司在控制权转移时以在 QP 结束时预期收到的估计价格作为收入确认金额符合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的要求。
(四)估计价格的估算过程及具体参考依据
标的公司对铜陵有色(含香港通源)销售铜精矿的定价方式与国际通行的铜
精矿定价方式一致,按照铜精矿中铜、金、银等金属含量乘以应付金属比例(即
冶炼回收率,铜精矿在提炼过程中存在金属损耗),乘以作价月公开市场的金属
平均现货价格,再减去加工费后确定。
标的公司向铜陵有色(含香港通源)销售铜精矿的主要合同条款如下所示:
估计价格测算公式 收入金额=金属含量*应付金属比例*公开市场金属均价-扣减项
铜:支付最终铜含量的 96.50%,最低折扣为铜含量的 1%;若铜含量低于 20%,折
扣应为铜含量的 1.1%;
银:若每干公吨的最终银含量大于等于 30 克,支付最终银含量的 90%;
应付金属比例
金:若每干公吨金含量在 1-3 克,支付总最终金含量的 90%;若每干公吨金含量在
含量的 93%
估计价格测算公式 收入金额=金属含量*应付金属比例*公开市场金属均价-扣减项
扣减项 粗炼费和铜、银、金精炼费
作价期(QP)由买方选择,从合同装运月的前一个月(M-1)到合同装运月后的第
作价期
四个月(M+4)
参照国际通行方式的铜精矿采购定价方式,依据合同约定的应付金属比例、公开市
具体参考依据
场金属均价、加工费、作价月等参数确定
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主要参数包括应付金属比例、公开市场金属均价及
加工费,其中,铜精矿含铜、银及金定价参考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为作价月 LME
现货铜价、LBMA 现货金价和 LBMA 现货银价的平均价。除公开市场金属均价
外,标的公司铜精矿销售定价核心参数应付金属比例、加工费亦与市场基本一致,
具体情况参见本回复之“问题 5”之“一、结合标的资产铜精矿销售定价主要参
数与市场可比案例的比较分析情况、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采购铜
精矿均价等…”。
标的公司客户作价月平均周期:
发船数
作价月
M 5 3 2 10
M+1 8 2 3 13
M+2 1 3 2 6
M+3 2 4 — 6
M+4 1 — — 1
发船数合计 17 12 7 36
作价月与发船月间隔月数合计 20 20 7 47
作价月平均周期 1.18 1.67 1.00 1.31
注:“M”代表发船当月。
船月后的 1 个月、1.67 个月、1.18 个月,均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整体而言,标的公司的铜精矿销售定价模式遵照国际通行惯例,定价水平与
行业指导定价、可比案例和铜陵有色自其他第三方供应商采购的定价水平基本一
致。
(五)QP 结束时销售价格的调整对已确认收入金额不产生影响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2 号》之“2-4 暂定价格销售合同中
可变对价的判断”,“与定价挂钩的商品或原材料价值相关的变动(如定价挂钩
不受双方控制的商品或原材料价格指数,因指数变动导致的价款变化)不属于可
变对价,企业应将其视为合同对价中嵌入一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通常
应按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日的价格计算确认收入,客
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后上述所挂钩商品或原材料价格后续变动对企业可收取
款项的影响,应按照金融工具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应计入交易对价。”
因此,标的公司 QP 结束时销售价格的调整适用金融工具准则的规范,后续
变动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核算,不对已确认的收入金额进行调整。
(1)QP 结束,尚未最终结算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QP 结束,尚未最终结算的合同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各期末标的公司根据 QP 月确定的公开市场金属
均价进行重新计算,并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即: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QP 月确定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上期
公开市场金属均价)*金属数量
(2)QP 结束,最终结算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标的公司铜精矿在装船前由其位于米拉多的实验室现场取样,测定铜、金、
银的金属品位和铜精矿的水分比率,以此作为标的公司转移铜精矿控制权时(即
装船发运时刻)确认收入的数量依据。铜精矿抵达目的港后,由中国检验认证集
团(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 CCIC)取样进行品位检测(包括铜、
金、银品位和精矿水分测定),并出具最终品位和重量报告以此作为最终结算的
数量依据。由于不同实验室采用不同的测试方法和仪器、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不
同、样品本身的差异等原因会导致测定结果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最终结算
时会出现数量的差异。
价格及结算量的差异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同时调整营业收入,即:
交易性金融资产/营业收入=(最终确定的数量-收入确认日数量)*收入确认
当月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
数量及结算价格差异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确定的价格-上期确定的价格)*
收入确认日数量+(最终结算的数量-收入确认日数量)*(QP 月确定的公开市场
金属均价-收入确认当月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
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变动无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
二、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在每个期间的损益表和其他
综合收益表中确认的合理性,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后续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
(一)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第五条:衍生工具,是指属于本准则范围并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
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
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者与对市
场因素变化预期有类似反应的其他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初始净投资;3、在未
来某一日期结算。
常见的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和期权合同等。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第二十三条: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
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该嵌入衍生工具
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影响的方式,应当与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类似,且该
混合合同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
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变量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
融变量的,该变量不应与合同的任何一方存在特定关系。
标的公司销售业务中的作价权(QP 月选择权)属于衍生工具(期权合同),
且属于嵌入衍生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第二十四条: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本准则规范的
资产的,企业不应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将该混合合同作为
一个整体适用本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
由于主合同形成的资产(应收账款)属于新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所以标的
公司应当将主合同(应收账款)和嵌入衍生工具(作价权)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新
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不应当分拆)。此外,由于该混合
合同不符合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关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相关规定,所以该混合合
同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因此,标的公司将应收款项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二)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变动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后续计量要
求
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的确认及计量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续计量按照新金
融工具准则关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规定。暂估
定价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变动区分不同情况,具体处理如下:
(1)未到 QP 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未到 QP 的合同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规范,各期末标的公司根据当期确定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进行重新
计算,并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即: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当期公开市场金属均价-上期公开市
场金属均价)*金属数量
(2)QP 结束,尚未最终结算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QP 结束,尚未最终结算的合同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范,各期末标的公司根据 QP 月确定的公开市场金属
均价进行重新计算,并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即: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QP 月确定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上期
公开市场金属均价)*金属数量
(3)QP 结束,最终结算的合同的会计处理
价格及结算量的差异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同时调整营业收入,即:
交易性金融资产/营业收入=(最终确定的数量-收入确认日数量)*收入确
认当月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
数量及结算价格差异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最终确定的价格-上期确定的价格)
*收入确认日数量+(最终结算的数量-收入确认日数量)*(QP 月确定的公开市
场金属均价-收入确认当月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
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变动无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情况。
三、结合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公允价值估算过程,金属远期市场价格及相
关其他公允价值的选取依据,以及利率和信用风险调整过程等,进一步说明应
收账款公允价值的确认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公允价值估算过程参见本题回复之“一、结合同行业可
比公司情况,说明标的资产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同行业存在差异…”之“(四)
估计价格的估算过程及具体参考依据”,其中,未到 QP 月暂估定价的应收账款
公允价值涉及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根据报告期期末所属月份公开市场金属均价
确定,已到 QP 月的相应均价根据 QP 月所属月份公开市场金属均价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第八条,企业以公允价值
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交
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
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
因此,对于未到 QP 月的暂估定价应收账款公允价值的估值应当选择计量日
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标的公司选择报告期所
在月份的公开市场金属均价符合准则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第九条,企业以公允价值
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
度最高的市场。
标的公司铜金属的价格以伦敦金属交易所公布的 A 级阴极铜价为准;金、
银价格以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公布的固定价的平均价为准。标的公司的
金属价格选择符合准则要求的应当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的规定。
标的公司的客户为铜陵有色及其子公司香港通源。铜陵有色为上市公司,
用风险较小。同时标的公司客户作价周期较短,2020 期初至 2022 年末标的公司
客户作价周期平均为 1.31 个月,暂估日到 QP 月时间较短,利率风险相对较小。
因此,作价时未考虑利率和信用风险的影响。
四、对于已到 QP 月并确定结算价但未完成验收入库的铜精矿,在铜精矿价
格不存在风险敞口的情况下,标的资产将应收账款仍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十五条:在本
准则施行日,企业在考虑具有本准则第十六条所述修正的货币时间价值要素的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时,需要对特定货币时间价值要素修正进行评估的,
该评估应当以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存在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
由于初始计量时标的公司的合同为混合合同,且该混合合同不符合新金融工
具准则中关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相关规定,所以该混合合同应当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续结算价虽然已经确定,但是仍
应当按照初始确认时该混合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事实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标的公司的业务模式未发生变化,也不
应改变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方式。
因此,对于已到 QP 月并确定结算价,但尚未完成验收入库的铜精矿对应的
应收款仍应当继续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分析标的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同行业
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标的公司以在 QP 结束时预
期收到的估计价格作为收入确认金额的合理性。结合公开信息披露和铜陵有色对
第三方铜精矿供应商的交易约定,确定估计价格的估算过程及具体参考依据,并
确认 QP 结束时销售价格的调整是否对已确认收入金额产生影响及具体会计处
理;
的后续变动在每个期间的损益表中确认的合理性,以及后续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
则的相关规定;
公允价值的选取依据,结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分析应收账款公允价值的确认方式
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入库的铜精矿,在铜精矿价格不存在风险敞口的情况下,标的公司将应收账款仍
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以在 QP 结束时预期收到的估计价格作为收入确认
金额合理。QP 结束时销售价格的调整对已确认收入金额不产生影响;
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问题 8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拥有 18 项位于厄瓜多尔的矿业权,1 项矿业
权(米拉多铜矿)对应的资源量具有开采价值,其他 17 项矿业权均处于探矿阶
段或暂停状态,目前尚未发现资源储量,上述矿业权在取得时无需支付权利对
价;(2)2020 年至 2022 年末,标的资产无形资产-矿业权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对勘探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明没有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不再
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如进一步探明可采经济资
源储量,将其资本化,在取得该探矿权并转为采矿权后,再按照产量法进行摊
销;(4)2020 年-2022 年,EXSA 旗下的潘兰沙铜矿、圣卡洛斯铜矿未进行钻
孔等实质性的勘探工作,但陆续发生了与探矿相关的矿权维护费、技术服务费、
社区关系支出等,上述支出分别为 901.67 万元、864.20 万元和 955.33 万元,均
为资本化支出。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标的资产 18 项矿业权勘探所处不同阶段、
各处矿业权探明可采经济资源储量的情况等,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与 18
项矿业权相关无形资产的确认过程和计量依据,对应的会计处理,并结合《采
矿合同》的相关条款进一步说明对采矿权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会计处理,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资本化形成无形
资产-矿业权的摊销方式的合理性;(2)结合 EXSA 旗下潘兰沙铜矿和圣卡洛斯
铜矿勘探所处阶段、勘探支出类型、勘探及采矿活动的可行性及时间进度均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等,说明标的资产将 EXSA 旗下潘兰沙铜矿、圣卡洛斯
铜矿的矿权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社区关系支出等均资本化的合理性,是否符
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探矿活动支出资本化的情
形,如是,进一步说明具体金额;(3)对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矿业权减值测试的
过程,相关项目是否足额计提减值。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 18 项矿业权勘探所处不同阶段、各处矿业权探明可采经
济资源储量的情况等,分别说明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与 18 项矿业权相关无形资产
的确认过程和计量依据,对应的会计处理,并结合《采矿合同》的相关条款进
一步说明对采矿权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同行业可
比公司会计处理,进一步说明标的资产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矿业权的摊销方式
的合理性
(一)标的资产 18 项矿业权勘探所处阶段、各处矿业权探明可采经济资源
储量的情况
矿业 面积 暂停/
序号 矿业权名称 所处阶段 持有人 签发机关 登记日
权编号 (公顷) 生效
Mirador 1 南部地区矿业委员
Acumulada 会,第 7 区
南部地区矿业委员
会,第 7 区
南部地区矿业委员
会,第 7 区
南部地区矿业委员
会,第 7 区
南部地区矿业
委员会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中南部地区矿业委
员会(昆卡)
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实体 ECSA 主要运营米拉多铜矿(Mirador 1 Acumulada),
包括米拉多矿床和米拉多北矿床,具体资源量情况如下:
探明储量 控制储量 推断资源量
矿业权 资源
矿体 平均 平均 平均
名称 名称 矿石量 金属量 矿石量 金属量 矿石量 金属量
品位 品位 品位
铜 0.59% 1.03Mt 0.51% 2.46Mt 0.47% 0.70Mt
米拉
多矿 金 174.90Mt 0.20g/t 34.28t 482.80Mt 0.16g/t 77.73t 148.90Mt 0.12g/t 17.57t
Mirador 1 床
Acumulada 银 1.60g/t 279.84t 1.34g/t 646.95t 1.22g/t 181.66t
米拉 铜 - - 0.42% 2.54Mt 0.38% 0.35Mt
多北 - 599.30Mt 92.80Mt
矿床 金 - - 0.08g/t 45.76t 0.07g/t 6.08t
注 1:米拉多矿床和米拉多北矿床的储量数据分别来源于 ENFI 公司 2014 年 6 月出具的
《一期初设》和 CGME 公司 2022 年 2 月出具的《二期可研》;
注 2:《一期初设》和《二期可研》的储量数据分别根据 RPA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和
莫拉-钦奇佩省米拉多北矿床技术报告》及 2010-2011 年的补勘探矿钻孔资料所得,RPA 出
具的报告采用加拿大地质规范 NI43-101 标准;
注 3:米拉多一期项目主要负责米拉多矿床的采选,米拉多二期项目主要负责米拉多北
矿床的采选,亦承担部分米拉多矿床的选矿任务。
除 Mirador 1 Acumulada 矿业权以外,标的公司控制的其他 17 个矿业权探矿
程度较低。ECSA 拥有的其他 3 个矿业权和 MMSA 拥有的 1 个矿业权尚未发现
资源储量,目前没有进一步开采计划。EXSA 的 13 项矿业权目前处于中止保护
状态,其中 Panantza 和 San Carlos 矿业权推断资源量达 10.63 亿吨,但由于当地
社区活动等不可抗力事件,EXSA 已暂时停止勘探及采矿活动。
(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与 18 项矿业权相关无形资产的确认过程和计量依
据,对应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新增无形资产-矿业权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矿业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矿业权名称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Mirador 1 账面原值 336,812.75 323,456.06 330,954.45
矿业权名称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Acumulada
累计摊销 18,536.37 9,800.63 3,953.13
账面价值 318,276.38 313,655.43 327,001.32
注:无形资产-矿业权账面原值变动系汇率变动导致。
(1)2010 年收购合并前 CRI 形成的无形资产矿业权
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铁建铜冠投资(加拿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RCC”),
正式要约收购科里安特资源公司(公司编号:BC0260327,以下简称“合并前
CRI”)100%股权,收购的主要目的是开发建设合并前 CRI 旗下的厄瓜多尔米
拉多铜矿项目。
合并过程中发生部分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合并成本,合计发生合并成本 68,414.84
万加元(折合人民币 444,593.85 万元,加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6.4985),超
出账面净资产 49,719.17 万加元(折合人民币 323,100.00 万元,加元兑人民币汇
率为 1:6.4985)(以下简称“并购溢价”)。
下:
①上述收购不满足构成业务的条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生产经营活动或
资产的组合(以下简称组合)构成业务,通常应具有下列三个要素:
a.投入,指原材料、人工、必要的生产技术等无形资产以及构成产出能力的
机器设备等其他长期资产的投入;
b.加工处理过程,指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运营过程,能够组织投入形成产
出能力的系统、标准、协议、惯例或规则;
c.产出,包括为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为投资者或债权人提供的股利或利
息等投资收益,以及企业日常活动产生的其他的收益。
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组合应当至少同时具有一项投
入和一项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且二者相结合对产出能力有显著贡献,该组合才
构成业务。
由于中铁建铜冠收购 CRI 是为了获取米拉多铜矿矿权,且彼时该主体没有
实质的投入产出,因此不符合具有投入和实质性加工处理过程,因此不符合构成
业务的判断条件,上述并购不属于企业合并而属于资产购买,不涉及商誉。
②无形资产-矿业权为本次收购的主要资产,能够通过集中度测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判断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
组合是否构成业务,也可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
进行集中度测试时,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
一单独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
试,应判断为不构成业务。CRCC 收购 CRI 时,CRI 除现金外,主要资产为矿权,
能够通过集中度测试,因此该交易判断为资产收购而非企业合并。收购时,标的
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加元
流动资产合计 8,176.51 负债合计 1,354.37
其中:货币资金 6,003.38 其中:应付账款 1,183.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873.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695.68
其中:米 拉多矿业权 11,348.39 其中:实收资本 26,436.19
资产合计 20,050.05 未分配利润 -7,740.51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主要铜矿的开发预期,并购 CRI 产生的并购溢价应全部确认为米拉多铜矿矿权。
①收购时点 EXSA 不具备收益法评估条件,仅可使用资产基础法,潘兰沙铜
矿、圣卡洛斯铜矿矿权以账面价值列示
收购时点 ECSA 和 EXSA 拥有矿权的主要铜矿在所处阶段、已探明控制的
资源储量、社区关系及民风情况、环境评估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并购时点潘兰
沙铜矿、圣卡洛斯铜矿处于初步勘探阶段,无探明或控制的资源量,周边社区居
民及返矿人员的阻挠使得未来能够进行普查、详查等高级勘探及进一步投资的时
间不能确定。因此,EXSA 不具备收益法评估条件,仅可使用资产基础法按账面
价值进行评估,潘兰沙铜矿、圣卡洛斯铜矿矿权以账面价值列示。
不同于潘兰沙铜矿、圣卡洛斯铜矿,ECSA 控制的米拉多铜矿在并购时点已
具备较为明确的开采预期,且中铁建铜冠并购 CRI 的主观经济目的为获得米拉
多铜矿矿权,因此并购溢价全部确认为米拉多铜矿矿权的无形资产。
②后续资产评估及铜矿开发进展进一步验证并购时点合并对价分摊合理性
出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3〕第 1071 号)。其中,自 2006 年以来,潘兰沙
铜矿、圣卡洛斯铜矿遭受了来自周边社区居民及返矿人员的入侵,阻止了普查、
详查等高级勘探的进行。上述问题尚未有有效的解决方案,未来能够进行普查、
详查等高级勘探及进一步投资的时间不能确定。因此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对 EXSA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估按账面价值列示。
委托,出具《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涉及的中铁建铜冠投资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坤元评报〔2022〕2-25 号)。鉴于 EXSA 所拥有的矿权资产因当地社
区活动等不可抗力事件,已暂停勘探活动,后续勘探及采矿活动的可行性和时间
进度均无法确定,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同样对 EXSA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评
估按账面价值列示。
因此,上述两份资产评估报告均对 EXSA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结
果均为 EXSA 账面价值,与 2010 年中铁建铜冠并购 CRI 时 EXSA 的评估方式一
致。
综上所述,2010 年收购合并前 CRI 形成的无形资产矿业权的会计处理符合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勘探支出资本化形成的矿业权
勘探支出资本化形成的矿业权为 ECSA 公司拥有的 Mirador 1 Acumulada 矿
权在进入开采阶段之前发生的资本化的勘探支出,主要包括勘探相关的职工薪
酬,技术服务费、探勘钻孔费用等勘探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十三条,钻井勘探支
出在完井后,确定该井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应当将钻探该井的支出结
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因此勘探支出资本化形成结转为矿业权的会计处理符
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米拉多矿业权变动过程
并 购时点至试 2 019年7月试 2019年7月试生 2022年12月
并购时点账 2022年12月
生 产开始发生 生 产开始前 产 开始前账面 31日账面价
项目 面价值(万 31日账面价
的 勘探支出 账面价值(万 价 值(万人民 值 (万人民
加 元) 值(万加元)
( 万加元) 加 元) 币) 币)
米 拉多矿
业权 61,939.55 318,276.38
并 购溢价 49,719.17 - 49,719.17 260,975.92
合计 61,067.56 3,996.41 65,063.97 341,520.76 61,939.55 318,276.38
从并购时点开始至 2019 年 7 月米拉多项目一期试生产开始前,米拉多矿业
权发生勘探相关人员薪酬、技术服务费、探勘钻孔等勘探支出 3,996.41 万加元。
截至米拉多项目一期试生产开始前,米拉多矿业权累计发生勘探支出 15,344.80
万加元,折合人民币 80,544.84 万元(加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5.2490)。截至
米拉多项目一期试生产开始前,米拉多矿业权合计账面价值为 65,063.97 万加
元,折合人民币 341,520.76 万元。米拉多项目一期试生产开始后,米拉多矿业
权根据实际开采情况进行摊销。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米拉多矿业权账面价值
为 61,939.55 万加元,折合人民币 318,276.38 万元(加元兑人民币汇率为 1:
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 18 项矿业权的评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持 有人 矿权 矿 权数量 评 估值
Mirador 1 Acumulada 1 584,562.94
ECSA
Curigem 18、Curigem 19、Mirador 3 3 -
Panantza、San Carlos、Curigem 2、Curigem 3、Curigem
EXSA 8、Panantza 2、Caya 7、Caya 20、Caya 29、Curigem 6、 13 19,427.05
Curigem 7 、Curigem 11、Curigem 22
MMSA Caya 36 1 -
合计 18 603,989.99
注:ECSA 拥有的米拉多铜矿矿业权(Mirador 1 Acumulada)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
EXSA 拥有的 13 项矿业权发生的相关探矿及维护支出均在在建工程科目中核算,因历史上部
分探矿活动共用于其中多个矿业权,EXSA 在财务核算时未将相关支出具体划分到每个矿业
权上。在本次评估中,该 13 项矿业权以在建工程账面价值评估,合计评估值等于账面价值。
(三)标的公司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无形资产-矿业权的摊销方式
单位 项目 摊销方法
本公司以预计可利用的资源储量为基数,按各期开采量占预计总储量的比例
盛达资源 采矿权
对采矿权进行摊销。
国城矿业 采矿权 采矿权按实际矿石消耗量占矿石保有经济储量的比例摊销
安宁股份 采矿权 采用产量法摊销
洛阳钼业 采矿权 产量法
本公司以预计可开采的总资源储量为基数,按各期实际开采量占可开采的总
标的公司 采矿权
资源储量的比例对采矿权进行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
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因此标的公司选择按
照产量法进行摊销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标的公司的采矿权在使用寿命内采用工作量法系统合理摊销,具体摊销方式
为按照预计可利用的资源储量为基数,按各期开采量占预计总储量的比例对采矿
权进行摊销。标的公司的采矿权的摊销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摊销方法一致,
摊销方式合理。
二、结合 EXSA 旗下潘兰沙铜矿和圣卡洛斯铜矿勘探所处阶段、勘探支出
类型、勘探及采矿活动的可行性及时间进度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情况等,说
明标的资产将 EXSA 旗下潘兰沙铜矿、圣卡洛斯铜矿的矿权维护费、技术服务
费、社区关系支出等均资本化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
期内是否存在其他类似探矿活动支出资本化的情形,如是,进一步说明具体金
额
(一)将 EXSA 旗下潘兰沙铜矿、圣卡洛斯铜矿的矿权维护费、技术服务
费、社区关系支出等均资本化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圣卡洛斯铜矿、潘兰
沙铜矿资本化金额
标的公司资产总额 1,671,843.86 1,612,075.58 1,521,276.28
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比 1.22% 1.10% 1.14%
报 告 期 各 期 末,潘 兰 沙 铜 矿 、圣 卡 洛 斯 铜矿 资 本 化金额 的 余 额 分别 为
标的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4%、1.10%、1.22%,整体占比较小。
社区关系支出等均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7 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以下简称“石油
天然气准则”)第五条,为取得矿区权益而发生的成本应当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
申请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土地或海域使用权
支出、中介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矿区权益的其他申请取得支出。
①根据石油天然气准则,申请取得矿区权益的成本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
权使用费。EXSA 的矿权维护费是为了申请取得继续勘探兰沙铜矿、圣卡洛斯铜
矿矿区权益的支出,进行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②技术服务费主要内容为高级探矿环境审计、水土分析、地表水监测、地表
水分析、空气质量分析、林木研究等相关费用等。根据厄瓜多尔矿业法规定,矿
权人应在活动开始前准备和提交环境研究或文件,以预防、减轻、控制和纠正其
活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该部分是矿权人开展勘探前的必要支出,是获取实质
矿区权益的必要支出,进行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EXSA 所拥有的矿权资产因当地社区活动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暂停勘探
活动。EXSA 由于未与厄瓜多尔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签订采矿合同,参照 ECSA
与厄瓜多尔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签订的《采矿合同》中规定了,矿权人应向不可
再生资源部提交《社区关系计划》。社区关系支出是 EXSA 申请取得继续勘探兰
沙铜矿、圣卡洛斯铜矿矿区权益的必要支出,进行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潘兰沙(Panantza)铜矿及圣卡洛斯(San Carlos)铜矿虽然其勘探及
采矿活动的可行性及时间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勘探中断,但
潘兰沙(Panantza)铜矿及圣卡洛斯(San Carlos)铜矿目前处于高级勘探阶段,
通过矿产普查,在成矿有利地段进行了相对系统的探矿工程。根据 SRK 公司出
具的《独立技术评估报告》,其推测的矿山资源量分别为 4.63 亿吨和 6 亿吨,
铜平均品位分别为 0.66%和 0.59%。若未来不可抗力消失,能够进行详查、勘探,
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可能性较高,具有继续勘探的经济价值。
(3)根据标的公司勘探支出的会计政策,只有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勘探和
评价支出才会资本化或暂时资本化:受益区域的开采权是现时的并且可以通过成
功开发和商业利用或出售该受益区域收回成本。2022 年 12 月 15 日,有色集团、
中铁建国际及中铁建铜冠已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鉴于中铁建铜冠子公司
EXSA 所拥有的矿权资产尚处于探矿阶段,不属于本次交易范围的核心资产,中
铁建铜冠下属子公司 CEC 将其持有的 EXSA99.98%股权转让给有色集团和中铁
建国际按照 70%:30%持股比例设立的合资公司一,CTQ 将其持有的 EXSA0.02%
股权转让给有色集团和中铁建国际按照 70%:30%持股比例设立的合资公司二。
本次 EXSA 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基础,
由各方协商确定。因此,受益区域的开采权可以通过出售该受益区域收回成本,
符合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
(4)EXSA 关于潘兰沙(Panantza)铜矿及圣卡洛斯(San Carlos)铜矿的
勘探计划由 EXSA 股权转让后的承接方制定并完成。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对其矿权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社区关系支出等均暂时
资本化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单位 勘探支出政策
勘探开发支出是指在地质勘查活动中进行详查和勘探所发生的支出,以矿区为核算对象。
本公司在详查和勘探过程中,钻探、坑探完成后,如果确定该活动未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
量的,直接费用化;如果确定该活动发现了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将其发生的勘探开发支
出进行资本化。如果未能确定该勘探活动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的,在勘查完成后一
盛达资源
年内予以暂时资本化。一年后仍未能确定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将勘探的资本化支出继续暂时资本化,否则计入当期损益:1、该勘探已发现足够数量
的储量,但要确定其是否属于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的勘探活动;2、进一
步的勘探活动已在实施中或已有明确计划并即将实施。
国城矿业 —
本集团应用的勘探成本会计政策是基于对未来事项的经济利益假设。当未来信息发生变化
安宁股份 时,原会计假设或估计可能改变。当所获取的信息显示未来的经济利益流入无法收回原资
本化成本时,应将已资本化的金额在当期损益中冲销至可收回金额。
勘探和评估费用在其发生期间直接确认为费用。当一处矿产被判断为具有经济价值时,所
有后续的评估支出,包括前期开发阶段的开发支出都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内。上述
洛阳钼业
资本化在矿产达到商业生产阶段后终止。由收购产生的勘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上以评估价
值入账。
单位 勘探支出政策
地 质勘探支出是指在地质勘查活动中进行地质勘探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以矿区
为 核算对象。
公司对已取得采矿证的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探矿”的资源开发战略,相关勘探支出先在
本科目进行归集,暂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该类勘探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
明没有进一步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不再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
转入当期损益;如进一步探明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将其并入无形资产-地质成果核算,并按
无 形资产-采矿权的摊销方法进行摊销。
地质勘探支出资本化与费用化原则。在勘查过程中,如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证(除详查阶段
华 钰矿业 探矿权在无形资产中核算外,此处勘查证主要指预查证、普查证)或在矿产资源勘查登记
机关进行有效登记(获得勘查许可证号),在勘查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在矿产资源勘查登
记机关登记的有效期内将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如上述有效期已过,且相关的勘查证不能
延续的情况下,应当将相关勘探支出停止资本化,并将已资本化的各项支出一次性计入当
期损益;公司在未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证之前或无法在资源勘查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之前发生
的勘查支出可在此科目先进行归集,每年年度终了,仍无法取得相关勘查证或无法在登记
机关进行有效登记的勘查支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公司对该类勘探支出进行分析论
证,如探明没有进一步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不再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
出 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
勘探开发成本包括在地质勘探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即包括地质及地理测量、
勘探性钻孔、取样、挖掘及与商业和技术可行性研究有关活动而发生的支出。在可合理地
西 部黄金 肯定矿山可作商业生产后发生的勘探支出将可予以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采矿权,按照产
量法摊销。公司对于处于预查、普查阶段的勘探支出直接费用化,对于处于详查、勘探阶
段 的开发支出列入开发支出中暂时资本化。
每年年末,公司对勘探支出进行分析论证,如探明没有可采经济资源储量,并已决定后期
不再继续投入,则将此类勘探支出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如进一步探明可采经济资源储量,
将其资本化,在公司取得该探矿权并转为采矿权后,再按照产量法进行摊销。发生的勘探
标的公司 和评价支出按单一矿区可独立辨认的收益区域归集。只有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勘探和评价
支出才会资本化或暂时资本化:受益区域的开采权是现时的并且可以通过成功开发和商业
利用或出售该受益区域收回成本;或受益区域的开发尚未达到可判断是否存在可开采储量
且与开采相关的重要工作尚在进行中。
同行业公司未披露矿业权资本化的具体费用类型,根据同行业公司华钰矿
业的勘探支出费用化与资本化原则,其在勘查证规定的有效期内或在矿产资源
勘查登记机关登记的有效期内将相关支出予以资本化。标的公司的矿权维护费、
技术服务费、社区关系支出均为在矿业权规定的有效期内的相关必要支出,进
行资本化与华钰矿业的处理一致。同行业公司西部黄金对于处于详查、勘探阶
段的开发支出列入开发支出中暂时资本化,标的公司潘兰沙(Panantza)铜矿
及圣卡洛斯(San Carlos)铜矿目前处于高级勘探阶段(Panantza 和 San Carlos
两项矿权已经完成探矿阶段的普查工作,目前处于详查阶段,在成矿有利地段
进行了相对系统的钻探(分别施工了 16,643.52 米、5,935.64 米)和物化探工
作,得到推断资源量合计 10.63 亿吨),因此对应的支出暂时资本化与西部黄
金的处理一致。由上述可见,标的公司勘探支出的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
勘探支出的会计政策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
(二)报告期内其他类似探矿活动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报告期内探矿活动支出资本化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矿权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米拉多铜矿二期 5,512.03 975.65 —
圣卡洛斯铜矿、潘兰沙铜矿 955.33 864.20 901.67
合计 6,467.35 1,839.85 901.67
报告期内除上述矿权存在探矿活动支出资本化外,不存在其他类似探矿活动
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三、对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矿业权减值测试的过程,相关项目是否足额计提
减值
(一)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矿业权不存在资产减值迹象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四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
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
六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矿业
权减值迹象分析如下:
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 标的公司的情况
减值迹象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矿业权
否
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市价不存在大幅度下跌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
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 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 否
业产生不利影响 未发生重大负面变化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
报告期内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
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 否
回报率未发生重大变化
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矿业权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否
不存在陈旧过时或损坏的情形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矿业权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不存在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 否
处置的情况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未出现资产的经
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 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的 否
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情形
未发现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否
减值的迹象
标的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46,869.00 万元、
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 68,994.36 万元、298,991.68 万元、284,568.23 万元。报告期
内,铜价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业绩较好,现金流充足。2023 年一季度
铜价进一步上行。
综上,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矿业权不存在减值迹象,无形资产-矿业权无需计
提减值准备。
(二)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矿业权评估情况
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中铁建铜冠所属子公司厄瓜多尔科里安
特公司(以下简称 ECSA)所持的 Mirador 1(Acumulada)铜矿采矿特许权进行
评估,并于 2022 年 11 月 20 日出具了浙之矿评字[2022]098 号《Mirador 1
(Acumulada)铜矿采矿特许权评估报告书》,矿业权评估价值为 87,100 万美元,
按评估基准日汇率中间价(100 美元=671.14 元人民币)折合人民币为 584,562.94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矿业权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 2022 年 6 月 30 日评估价值 增值率
无形资产-矿业权 322,623.68 584,562.94 81.19%
因此,根据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公
司无形资产-矿业权不存在减值。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技术报告》《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多北矿床技术报告》及 2010-2011
年的补勘探矿钻孔资料等获取矿业权所处勘探阶段、可采经济资源储量等,分析
标的公司无形资产确认的合理性;
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分析、复核评估报告书。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本化形成无形资产-矿业权的摊销方式为产量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符合会
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服务费、社区关系支出等均资本化具有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报告
期内不存在其他类似探矿活动支出资本化的情形;
产-矿业权不存在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问题 9
申请文件显示:报告期内,标的资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50,559.87
万元、967,811.24 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标的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过程和计量依据,并结合固
定资产使用情况、使用年限、成新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固
定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标的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过程和计量依据,并结合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年限、成新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
过程,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一)标的资产固定资产的确认过程和计量依据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确认区分外购固定资产及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中:
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
服务费等。标的公司以取得的对应资产发票等原始凭证作为计量依据。
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具体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工程用
物资支出以及待摊支出如直接相关的人工成本以及应予资本化的费用等,相关成
本构成及计量依据如下:
类别 成本构成 计量依据
工程设计相关费用,工程施工费,工程监理费,工 发票、验收单据、工资计提分配表、
房屋及
程用物资支出,人工成本,利息支出,以及其他待 工程物资领用表、借款利息计算过程
建筑物
摊支出 表、待摊支出分配表等
购买设备支出,运输费,关税及附加,报关及报关
发票、入库单、借款利息计算过程表、
通用设备 手续费,国际货运及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利息支
待摊支出分配表等
出,以及其他待摊支出
购买设备支出,运输费,关税及附加,报关及报关
发票、入库单、借款利息计算过程表、
专用设备 手续费,国际货运及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利息支
待摊支出分配表等
出,以及其他待摊支出
运输设备 购买设备支出 发票、入库单等
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固定资产的确认情况:
单位:万元
类别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金额 人工成本 待摊支出 利息支出 合计
房屋及
建筑物
通用设备 — 217.80 85,445.16 — 15,149.66 15,498.00 116,310.63
专用设备 — 354.92 88,458.43 — 16,170.15 17,808.43 122,791.92
运输设备 — — 3,486.44 — — — 3,486.44
合计 602,636.49 572.72 177,390.03 11,334.73 166,780.79 151,583.77 1,110,298.53
(二)结合固定资产使用情况、使用年限、成新率、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等,进一步说明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标的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进入生产期,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各项固定资产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不存在处于闲置状态或待报废的固定资产。
(1)标的公司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及残值率
标的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
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
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20 3 4.85-9.70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5 3 6.47-32.33
专用设备 工作量法 10-15 3 6.47-9.7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3 19.40-24.25
标的公司与可比公司预计使用年限及净残值率列示如下:
(2)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及残值率
①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名称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盛达资源 20~40 5~15 — 4~10
国城矿业 8~30 5~14 — 5~10
名称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安宁股份 5~20 5~10 — 5~10
洛阳钼业 5~33 3~20 — -
平均值 9.5~30.75 4.5~14.75 — 4.67~10
②残值率
名称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盛达资源 5% 5% — 5%
国城矿业 5% 5% — 5%
安宁股份 5% 5% — 5%
洛阳钼业 0~5% 0~5% — -
平均值 0~5% 0~5% — 5%
由上可见,标的公司预计使用年限与同业基本可比,残值率低于同业平均水
平,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更为谨慎,具备合理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严格按照既定会计政策计提折旧,折旧计提充分。
经查询,标的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同类别固定资产成新率情况如下:
名称 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运输设备
盛达资源 80.31% 61.68% 29.59%
国城矿业 54.59% 38.89% 36.70%
安宁股份 64.90% 34.76% 28.75%
洛阳钼业 62.66% 64.72% 50.93%
标的公司 88.27% 79.41% 88.35% 29.05%
由上表可见,经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标的公司由于刚开始正式投产,固
定资产总体成新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1)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判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
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
回金额,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分析如下:
是否存在
减值迹象 标的公司的情况
减值迹象
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
申报期内固定资产市价不存在大幅度下跌 否
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
申报期内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
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生 否
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未发生重大负面变化
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
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 申报期内市场利率或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未发
否
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 生重大变化
额大幅度降低
申报期内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建成较新,机器设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
备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固定资产不存在陈旧 否
已经损坏
过时或损坏的情形
申报期内公司房屋及建筑物建成较新,机器设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
备使用及维护状况较好,固定资产不存在闲置、 否
提前处置
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
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标的公司申报期内,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否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 高于固定资产净值。
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未发现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否
标的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净利润分别为 46,869.00 万元、
营活动现金流分别为 68,994.36 万元、298,991.68 万元、284,568.23 万元。报告期
内,铜价整体处于较高水平,标的公司业绩较好,现金流充足。2023 年初至本
回复出具日,铜价仍维持较高水平,将支撑标的公司未来短期业绩。
综上,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将标的公司固定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考
虑,2022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评估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账面价值 2022 年 6 月 30 日评估价值 增值率
固定资产 963,667.60 972,425.66 0.91%
由上表可见,标的公司固定资产整体为增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报表合计数核对一致;
在长期未使用的固定资产;
竣工报告等,复核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确认计量是否准确,转固是否及时;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合理性;复核各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残值率是
否与同行业一致;
期内的经营业绩、市场环境、机器设备的通用性等因素,识别标的公司固定资产
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与标的公司沟通,并评估其披露的充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认为:
标的公司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及减值测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计
提减值准备具有合理性。
问题 10
申请文件显示:(1)标的资产业务涉及矿山建设及开采运营,不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行业;(2)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
发生安全事故 14 起,上述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厄瓜多尔社会保障局
启动了上述 14 项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程序;(3)最近三年,标的资产安全生产
投入金额分别为 4,805.88 万元、8,828.29 万元、11,720.12 万元,环境保护投入分
别为 1,726.26 万元、2,474.07 万元、4,710.45 万元。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标的资产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环节、生
产加工工序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能耗情况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认定不属于
“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依据是否充分,标的资产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是
否符合主要经营地区的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被有权机关处罚、关停的风险
以及对标的资产和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结合预测期内米拉多项
目新增产量及消化安排、上市公司铜精矿采购规模,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上市公
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长的风险;(3)认定报告期内安
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标的资产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有效设计
与执行;(4)标的资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具体构成以及金额核算的准
确性,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资产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环节、生产加工工序等,补充披
露标的资产能耗情况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认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
业的依据是否充分,标的资产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主要经营地区的
相关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被有权机关处罚、关停的风险以及对标的资产和交易
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标的资产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环节、生产加工工序以及标的资产
能耗情况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铜金属的开采、选矿及 销售,其主要业务及资产位于
ECSA 体内,目前 ECSA 已开采并运营的铜矿为米拉多铜矿,其主要生产流程为
开采和选矿,标的公司从铜矿中开采出铜矿石,经过选矿成为含铜品位较高的铜
精矿,采矿工艺流程主要包含:工程测量、土石方开挖、布孔钻孔作业、爆破、
机械采装、矿石破碎等多个流程;选矿工艺流程主要包含:碎磨、选别和脱水等
流程。
标的公司主要生产业务由 ECSA 进行,ECSA 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消耗的能源
为电力,主要由厄瓜多尔当地的电力公司 Empresa Electrica Regional Del Sur S.A.
供应,2020 年、2021 年、2022 年,ECSA 年用电量分别为 12,369.15 万 Kwh、
中铁建铜冠主要进行矿业投资、矿山开发技术服务,未直接从事生产业务,
不存在污染物排放的情形。标的公司铜金属的开采、选矿及销售由 ECSA 进行,
其开采出来的铜矿石,经过选矿工艺流程后成为含铜品位较高的铜精矿,在铜精
矿采选过程中会伴随产生价值较低的尾矿(尾砂),属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
物,标的公司已取得废弃物管理许可,且为保证尾矿(废弃物)的有序存储,标
的公司建立了专门的尾矿库,将尾砂通过尾矿管道闭环输送至尾矿库堆存,确保
尾砂不外排。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米拉多铜矿采选过程中产生并储存的
尾砂量分别为 5,610,402 吨、13,201,610 吨、20,641,672 吨。由于尾砂中含硫化物,
在存储过程中经过氧化会产生酸性水,酸性水下渗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因此,
ECSA 对尾矿库迎水面采取了土工材料防渗处理,尾矿库下游设置酸性水收集池
(进行垂直防渗处理),以确保酸性水不外排。
(二)标的资产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本政策落实相关事项的函》规定:“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
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
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20 年 9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 2750 号建议的答复》
规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六、工业统计’中的解释,高耗
能行业是指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
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工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6 大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解释,上述 6 大行业为工业
领域中能源消耗总量排名前六的行业,‘高耗能行业’的分类只是对重点行业能
源消耗状况的客观描述。”
“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
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2018 年 7 月 23 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规定:“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科学
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
序和设备。”
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两高’项目暂按煤电、
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
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标的公司主要从事铜金属的开采、选矿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铜精矿,属于《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B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之“B0911
铜矿采选”行业,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且标的公司运营建设的米拉
多铜矿位于厄瓜多尔境内,由厄瓜多尔子公司 ECSA 持有和运营,其能源采购、
矿石采选、废弃物处理均由 ECSA 进行,在生产出铜精矿后销售至向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不会新增中国境内的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米拉多铜矿项目一期工程目前已进入开采阶段,主要负责米拉多矿床的采
选,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主要负责米拉多北矿床的采选,亦承担部分米拉多矿
床的选矿任务,上述项目所涉及业务均为铜金属的开采和选矿业务,亦不属于“高
耗能、高排放”项目。
综上,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标的公司所运营项目亦不
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三)标的资产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符合主要经营地区的相关政策要求,
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处罚、关停的重大法律风险,对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不存在
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厄瓜多尔不存在任何规定采矿活动最高
能耗的法规或法律条款。
关于污染物排放,厄瓜多尔法规规定了水、空气和土壤中污染物的最大容许
限值。国家标准包括两类监测:(i)对污染源进行监测(如烟囱或水槽);(ii)
环境监测,前提是项目没有固定污染源。ECSA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水、空气和
土壤中污染物情况如下;
ECSA 明确表示不存在污染物排放情形,无需进行污染源监测。由于铜精矿
采选过程中会产生尾砂,ECSA 已将尾砂存储于尾矿库,不存在对地表土壤污染
的情形;尾砂中含有硫化物,经过氧化会产生酸性水,ECSA 已设置酸性水收集
池,以确保酸性水不外排,并通过石灰中和反应等过程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
水大部分回收用于选矿环节循环利用,剩余少量废水达标外排至自然水体;酸
性水下渗会对水质造成一定影响,ECSA 对酸性水收集池进行了垂直防渗处理,
并设置了地下水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确保监测值在标准范围内;同
时,ECSA 明确表示项目没有固定空气污染源。因此 ECSA 选择进行环境监测。
ECSA 的环境管理计划包括对水质、空气质量和土壤进行监测,并由专门的
认证实验室对这些元素进行定期(每季度)采样,采样结果须提交给环境部进行
分析和批准。若不遵守污染物的最大容许限值会导致“不符合项”(表明某些污
染物排放不符合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声明),环境部会要求该等公司制定和“行动
计划”以纠正不符合项,只有在违规行为重复且未在适当时间内纠正时,采矿活
动才会暂停。ECSA 已将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提交给环境部,截至
目前,环境部没有对 ECSA 在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提交的环境监测报告作出不
符合规定的回应。
综上,厄瓜多尔不存在任何规定采矿活动最高能耗的法规或法律条款;ECSA
已将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提交给环境部,截至目前,环境部没有对
ECSA 在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提交的环境监测报告作出不符合规定的回应。
二、结合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新增产量及消化安排、上市公司铜精矿采购
规模,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
长的风险
本次评估的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含一期和二期)的产能及产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原矿产能(万吨) 1,000.00 2,000.00 2,965.00 4,290.00 4,620.00 4,620.00
铜精矿产/销量(吨) 175,286.01 350,572.02 503,791.12 716,310.23 765,802.11 784,117.15
铜精矿含铜(吨) 46,100.22 92,200.44 129,597.92 181,227.40 193,105.45 197,501.06
铜精矿含金(千克) 863.30 1,726.60 2,052.29 2,468.23 2,644.16 2,649.14
铜精矿含银(千克) 8,832.14 17,664.28 19,033.26 20,402.25 21,707.30 21,707.30
项目 2039 年 2040 年
年(每年) 年(每年) 1-10 月
原矿产能(万吨) 4,620.00 4,125.00 3,725.00 2,310.00 1,765.25
铜精矿产/销量(吨) 759,002.14 684,777.88 637,737.70 404,910.68 309,423.68
铜精矿含铜(吨) 199,617.56 180,096.58 167,725.02 106,491.51 81,378.43
铜精矿含金(千克) 2,649.14 2,528.15 2,451.46 1,994.22 1,523.94
铜精矿含银(千克) 21,707.30 21,707.30 21,707.30 20,402.25 15,590.94
由上表可知,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整体产能随米拉多二期项目的投产逐渐
实现产能爬坡,铜精矿产量由 2023 年的 350,572.02 吨/年逐步提升至 2028 年的
吨、3,846,706 吨和 3,422,530 吨,采购规模远高于米拉多项目的产能,在米拉多
项目产量达峰的 2028 年,其产量也仅为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平均铜精矿采购规模
的 21.93%,因此,米拉多项目新增产量可以被上市公司现有产能完全消化,不
存在上市公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长的风险。
三、认定报告期内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标的资产安
全生产制度是否有效设计与执行
(一)报告期内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并经查阅安全事故报告及
相关处罚决议,报告期内,ECSA 存在如下安全生产事故:
编号 决议编号 日期 事故描述 事故后采取的措施 已付赔偿或结果
工人在使用液压萃取器时,支撑萃 工作前对工具和材料进行检查。
-M4763 21 日 切割角,夹住了左手第五指的远端 别危险并传播发生的事故予以警 付完毕
指骨。 示。
对工人重新进行培训,告诉他们
工人清洁 3 号带下的浓缩物,由于
-M5516 人员的素质,防止他们在授权工
第三指远端指骨部分外伤性截肢。
作之外携带工具进入。
工人清理包装机的浓缩料料斗,把
-M5937 事故予以警示。
了创伤后关节僵硬。
工人在清理完 2 号生产线 SAG磨机 垂直梯子 被改 成了带 扶手的折
-M5423
一处骨折,右眉毛割伤。 折梯和扶手的正确方法。
工人着手把大袋提手放在装载机铲 对人员进行新的上岗培训,使其
I230-19-2022-AT-
(2)-M9650 30 日 区域,造成右手第二指远端指骨的 采购部改进大袋的类型,即有较 支付完毕
夹伤和部分外伤性截肢。 大的提手。
对整个工厂进行了检查,并在所
工人在 1 号球磨机生产线右侧小齿
有有地板孔的空间安置了安全防
轮平台上清理轴,在操作过程中,
I230-19-2021-AT- 护装置。所有人员都经过有关工
(3)-M6606 29 日 动装置之间的左侧,失去了平衡并 决定
加强安全意识和预防措施,以避
跌落到大齿轮平台的子层;两层之
免严重事故。所有人员都必须使
间的高差为 5.10 米。
用颏带和头盔。
Diego Saant 先生转动 3 米长的长凳
对事故进行调查和传播。建议对
工,都要实施培训计划。
撑杆之间。
工人在更换 2 号生产皮带的惰轮 建议对事故进行调查和传播,防
背的中指和食指撞击到地面。 用机械支撑。
工人在收集 钢球并将 其放入 大袋 对所有选矿区进行介绍,并采取
造成骨折。 更好的分配。
事故调查。对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在对碎矿机进行维修工作时,锥体
安全标准的培训。执行具体危险 该案被当局驳回,
压锤不是完成这项任务的合适设 何处罚
撞击工人左腿。
备。
编号 决议编号 日期 事故描述 事故后采取的措施 已付赔偿或结果
卸料前,自动倾卸卡车没有正确摆 事故调查,ECSA 健康和安全部
正,提升铲斗时,车辆失去稳定性 对信号员岗位要求进行评估,尤
该案被当局驳回,
何处罚
被绊倒,并在同一高度摔倒,撞到 位时与人力资源协调重新安置工
了肩膀和右肩胛骨。 人。
工人在用割草机割草时,刀片碰到 该案被当局驳回,
工人左腿上,造成受伤。 何处罚
在从清理场拖运木材的过程中,这
该案被当局驳回,
何处罚
杆击中了他的左肩。
对人员进行了培训,使其能够采
一名工人修理轮胎时,在轮胎增压
I230-19-2022-AT- 2022 年 11 月 取安全措施进行轮胎维修工作; 赔偿金额有待当局
亡。
机械车间的安全。
注:上表第 4 项事故发生在 2019 年 7 月,但针对该项事故的处罚发生在 2021 年 3 月。
(1)中国境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判定依据
根据我国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主要为轻伤,且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和
直接经济损失远未达到重大安全事故的判定标准,未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
响,根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之规定,该等事故为一般安
全事故。
(2)厄瓜多尔当地的安全生产事故监管要求
厄瓜多尔当地未有明确的法规对安全事故等级予以直接划分。根据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厄瓜多尔社会保障研究所(IESS)(“厄瓜多尔社
会保障研究所雇主责任的一般规定”)第 C.D.517 号条例第 15 条 d)款规定,
对雇主进行制裁的严重程度取决于雇主引发事故原因的合规性。
根据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及《备忘录》,IESS 启动
了上述 14 项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程序,并已对上表中 1-4 项安全生产事故作出
了相关处罚,依据 IESS 的处罚决议,该等事故因雇主原因导致的比重较小,属
于轻微的个别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上表第 5 项、第 6 项、第 14 项
事故由于目前没有 IESS 决议,但根据事故发生情节可知,该等事故的发生主要
系生产工人操作不当所致,因雇主导致的原因较少,且该等事故没有对 ECSA 的
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结合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判定标准,该等
事故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其余事故均未受到 IESS 的处罚,亦
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上述事故发生后,ECSA 已采取了严格的整改措施,同时标的公司建立了完
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环境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管理制度》《ECSA 安
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ECSA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 HSE 安全教育培训,对生产操作人员进行三级安
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五新安全教育(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新设备、新产品)和事故安全教育等,并通过加装各类安全设备对事故进行有效
预防,以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综上,根据厄瓜多尔当地的监管要求并结合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判定标准,
上述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且在
事故发生后,ECSA 已采取了严格的整改措施,没有对 ECSA 的日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标的资产安全生产制度与执行情况
标的公司严格遵守生产运营所在地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企业的自
身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体系,如《ECSA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ECSA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绩效工资考核办法》《ECSA 安全三违和环境违规行
为管理暂行办法》《ECSA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ECSA 生产安全及环境污
染事故综合应急预案》《ECSA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
制度》等,相关制度阐述了标的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对公司安全
标准化体系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1)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公司严格执行《ECSA 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办法》《ECSA 职业健康安全
环境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与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
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各单位、部门履行安全职责。同时,公
司每季度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上季度安全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安排下一
阶段的安全工作。
(2)加大“三违”查处力度
公司严格执行《ECSA 安全三违和环境违规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每季度给
所有部门、单位及承包商下发三违指标,将工作情况与月度考核进行挂钩。
(3)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公司严格执行《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明确了综合性检查及各专项性
检查的周期及要求,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组织检查,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隐患排查
治理网络。
(4)开展多种形式安全培训
公司重视员工安全及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主要内容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许可的相关要求、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化学品风险和安全性数据表、
机械和用电风险、工作岗位的健康风险、毒品预防、吸烟及后果等安全培训,采
矿场、选矿厂、承包商单位将员工安全培训作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
进行班前培训和专题培训。
(5)加强作业风险管理
按照预防为主的理念,公司采用工作安全分析法(JSA),共识别出 13 项
高风险作业,对每项高风险作业按作业流程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范
措施,并做好现场安全确认。
(6)做好防洪防汛工作
矿区所在地区雨季时间长、雨水多,防洪防汛工作十分重要,公司成立了防
洪防汛领导小组,明确各区域的分管领导、管理责任人及技术责任人,安排现场
值班,各单位配备好防洪防汛物资,落实防洪防汛工作措施。
综上,标的公司建立了完善了安全生产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
四、标的资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投入的具体构成以及金额核算的准确性,
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一)标的资产安全生产投入的具体构成以及金额核算的准确性,是否符
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1、
安全生产情况”补充披露安全生产投入的具体构成及相关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 ECSA 位于厄瓜多尔,适用国际勘探行业通行的健
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HSE 管理体系”),标的公司成立了专
门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部门(以下简称“HSE 部门”),履行安全、环保、
职业卫生与健康等职能,相应发生的支出即为安全生产投入和环境保护投入。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 HSE 部门总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安全生产投入 7,009.67 59.81% 6,354.22 71.98% 3,079.62 64.08%
其中:职工健康专项
经费
职工薪酬 2,146.24 18.31% 1,950.19 22.09% 1,537.50 31.99%
劳保用品 1,128.78 9.63% 1,149.54 13.02% 405.78 8.44%
医药费等其他费用 391.42 3.34% 370.10 4.19% 1,136.34 23.64%
环境保护投入[注] 4,710.45 40.19% 2,474.07 28.02% 1,726.26 35.92%
HSE 部门投入合计 11,720.12 100.00% 8,828.29 100.00% 4,805.88 100.00%
注:环境保护投入的具体构成详见本节之“五、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
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2、环境保护情况”。
标的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由职工健康专项经费、职工薪酬、劳保用品、医
药费等其他费用构成。2020-2022 年度,HSE 部门的总投入分别为 4,805.88 万元、
米拉多铜矿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和产能提升进度保持一致。
与中国境内矿山开采适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即按
产量计提安全生产费,并于“专项储备”中列支)不同,厄瓜多尔当地并未出台
专门的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管理办法。ECSA 安全生产费的会计处理适用厄瓜
多尔当地的《大规模金属矿山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根据《大规模金属矿山会计准则》,生产成本用于计量所有开采、运输、选
矿、粗炼和精炼活动的成本,包含工业健康与安全、人员设备设施安全等投入。
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对安全生产费各按 50%分配至采矿和选矿成本,最终计入铜
精矿存货成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条件下,安全生产支出无需在“专项储备”中专门
计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成本。标的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的要求,对安全生产费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铜精矿存货成本,符合会计准则
的规定。
综上,标的公司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所发生的成本进
行准确地归集与划分,且各项成本均经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核算
准确,符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二)标的资产环境保护投入的具体构成以及金额核算的准确性,是否符
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2、
环境保护情况”补充披露环境保护投入的具体构成及相关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3)环境保护投入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技术服务费 1,982.34 42.08% 1,481.88 59.90% 1,416.58 82.06%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环评等许可费 942.85 20.02% 256.30 10.36% 55.58 3.22%
环境监测费 593.77 12.61% 345.35 13.96% 10.83 0.63%
环保用品 583.61 12.39% 83.23 3.36% 74.78 4.33%
其他 607.88 12.90% 307.31 12.42% 168.49 9.76%
合计 4,710.45 100.00% 2,474.07 100.00% 1,726.26 100.00%
标的公司环境保护投入主要由技术服务费(考古、固废处理、污水处理、生
物救援等技术服务费)、环评等许可费、环境监测费、环保用品等费用构成。
万元,呈持续上升趋势。2020 年环保投入较少,主要系当年受宏观环境影响,
公司停产约半年时间;2021 年及 2022 年有所上涨,与标的公司米多铜矿投产和
产能提升进度保持一致。
ECSA 环境保护费的会计处理适用厄瓜多尔当地的《大规模金属矿山会计准
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根据《大规模金属矿山会计准则》,生产成本用于计量所有开采、运输、选
矿、粗炼和精炼活动的成本,包含环境相关成本。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对环境保
护费计入采矿选矿成本,最终计入铜精矿存货成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条件下,环境保护费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成本。
标的公司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要求,对环境保护费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
当期铜精矿存货成本,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综上,标的公司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环境保护所发生的成本进
行准确地归集和划分,且各项成本均经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核算
准确,符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五、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
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4、能源
消耗与污染物排放”补充披露标的资产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环节、生产加工工
序以及标的资产能耗情况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能源消
耗、污染物排放符合主要经营地区的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被有权机关处罚、关
停的重大法律风险,对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补充披露标的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长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
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3、节约
能源情况”补充披露标的资产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依据;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
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1、安全
生产情况”补充披露认定报告期内安全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标
的资产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设计与执行;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1、
安全生产情况”补充披露安全生产投入的具体构成及相关分析。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情况”之“(十)安全生产、环保情况及节约能源情况”之“2、
环境保护情况”补充披露环境保护投入的具体构成及相关分析。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告,分析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依据是否充分,同时复核了
境外律师出具的报告,判断标的资产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主要经营
地区的相关政策要求;
的公司关于安全事故的整改措施说明,分析报告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否属于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查阅了标的公司制定的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并取得了标
的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说明,分析标的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
立并得以有效执行;
忘录中列明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问题及法律风险进行独立判断,并针对性的就
相关问题与境外律师沟通,获取境外律师对相关事项的解释说明;
测参与,分析米拉多项目新增产量是否可以被上市公司现有产能消化,进而分析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长的风险;
算的准确性,并对照《大规模金属矿山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核查
标的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告,分析标的公司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依据是否充分,同时复核了
境外律师出具的报告,判断标的资产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主要经营
地区的相关政策要求;
的公司关于安全事故的整改措施说明,分析报告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是否属于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时查阅了标的公司制定的系列安全管理制度,并取得了标
的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的说明,分析标的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
立并得以有效执行;
忘录中列明的安全生产事故相关问题及法律风险进行独立判断,并针对性的就
相关问题及时与境外律师邮件沟通,以获取境外律师对相关事项的解释说明;
测参与,分析米拉多项目新增产量是否可以被上市公司现有产能消化,进而分析
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长的风险。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经复核 PBP 律所的《备忘录》,标的资产能源消耗、
污染物排放符合厄瓜多尔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被当地有权机关处罚、关停的重
大法律风险,对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长的风险;
产事故相关材料并复核 PBP 律所的《备忘录》,根据厄瓜多尔当地的监管要求并
结合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生的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
故或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且在事故发生后,ECSA 已采取了严
格的整改措施,没有对 ECSA 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医药费等其他费用构成,环境保护投入主要由技术服务费、环评等许可费、环境
监测费、环保用品等费用构成,金额核算准确,符合相关政策或标准规定。
经核查,律师认为:
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经复核 PBP 律所的《备忘录》,标的资产能源消耗、
污染物排放符合厄瓜多尔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被当地有权机关处罚、关停的重
大法律风险,对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司新增有色金属冶炼产能而导致能耗、排放增长的风险;
产事故相关材料并复核 PBP 律所的《备忘录》,根据厄瓜多尔当地的监管要求并
结合我国生产安全事故的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生的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
故或构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且在事故发生后,ECSA 已采取了严
格的整改措施,没有对 ECSA 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问题 11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 7-12 月至 2027 年,
交易对方对中铁建铜冠及矿业权资产业绩同时进行承诺;(2)在业绩承诺期限
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中铁建铜冠及矿业权资产承诺业绩的计算方式
及数据勾稽关系;(2)未对矿业权资产约定减值补偿安排的合理性,是否符合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中铁建铜冠及矿业权资产承诺业绩的计算方式及数据勾稽关系
根据坤元评估和之源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师分别对标的公司 100%
股权价值和矿业权资产以收益法(折现现金流量法)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标
的公司 100%股权收益法下的评估增值率 260.59%略高于资产基础法的 256.59%,
标的公司的评估值选取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在业绩承诺期内,本次交易根据评估师的收益法(折现现金流量法)业绩预
测相应设置了业绩承诺安排。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业绩预测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合计
标的公司净利润 39,321.09 40,401.49 68,909.84 107,659.98 121,346.81 377,639.21
加:矿权摊销 7,907.23 7,907.23 11,722.46 16,961.05 18,265.75 62,763.72
利息支出 35,626.86 35,626.86 35,626.86 35,626.86 35,626.86 178,134.30
总部管理费用 3,592.53 3,592.53 3,830.34 4,160.17 4,236.99 19,412.56
所得税等其他差异 9,047.32 8,064.44 4,051.08 4,610.26 4,303.61 30,076.71
减:土地摊销 809.93 809.93 892.77 975.62 975.62 4,463.87
矿业权净利润 94,685.10 94,782.62 123,247.81 168,042.72 182,804.37 663,562.62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业绩预测差异主要来源于利息支出和矿
权摊销,具体口径差异的原因如下:
项目 标的公司-收益法 矿业权资产-折现现金流量法 差异对比
资本性投入均假设为企业自有
米拉多一期以标的公司的有息
资金,仅流动资金部分考虑外部
负债规模和平均利率预计;米
借款,按照企业自筹 30%、银行 差异系准则要求不同导致借
利息支出 拉多二期参考一期有息负债占
贷款 70% 的比例根据一年期美 款规模假设存在差异所致
固定资产投入的比例预计负债
元贷款利率预计,流动资金需求
规模并相应预计利息
参考《二期可研》预计
评估矿业权价值时无需考虑
矿权摊销和土 根据无形资产账面值进行土地 不含矿业权本身的无形资产摊 矿业权本身的摊销影响,土地
地摊销 和矿权摊销 销,土地按照评估值摊销 摊销按照经评估增值后的评
估值摊销。
税率一致,主要系费用的估计略有差异,导致所得税的税基存在
所得税 税基差异
差异
总部管理费用 包括保险费、总部人员工资等 不涉及该项费用 总部管理费用不涉及矿业权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的承诺业绩的差异主要来源于利息支
出、矿权摊销和所得税等,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的承诺业绩存在勾稽关系。
二、未对矿业权资产约定减值补偿安排的合理性,是否符合《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减值补
偿安排的规定如下:
“在补偿期限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当对拟购买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期末
减值额/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认购股份总数,则交易
对方需另行补偿股份,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补偿期
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
会计师应当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同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参
数的差异及合理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此发表意
见。”
本次减值测试及其补偿安排比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设置,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投资者保护措施,
上市公司与有色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盈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二)》,
就减值补偿安排约定如下: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则及要求对标的资产和矿业权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资产和矿业权资产期末的减值额孰高值
大于累计已补偿金额,则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差额。标的资产减值额
为标的资产作价减去期末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承诺年度期限内标的公司股
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矿业权资产的减值额为标的资
产作价对应的矿业权评估值减去期末矿业权资产的评估值。
减值额=max(标的公司口径的减值金额,矿业权资产口径的减值金额)
股份发行价格
—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交易股份发行价格)÷100 元/张
金额-已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
综上,上市公司已就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分别约定减值补偿安排。
三、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二、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九)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之“4、标的公司和矿
业权资产承诺业绩的勾稽关系”就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承诺业绩的勾稽关系进
行了补充披露。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重组
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之“(五)减值测试补偿安排”、“第一节 本次交易
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九)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第
八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补偿协议”、“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
性分析”之“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之“(四)
标的资产整体减值测试补偿”就补充减值补偿的安排进行了补充披露。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的计算逻辑和勾稽关系,分析差异事项的合理性;
—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分析本次减值补偿的设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获取上市公司与有色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
市类第 1 号》等相关规定,分析本次减值补偿的设置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在差异,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的相应预测业绩有所不同,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
产的承诺业绩存在勾稽关系;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亦已与有色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矿业权资产的减值补偿
安排,保障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
由于企业价值评估和矿业权价值评估在适用准则和评估对象等事项上存在
差异,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的相应预测业绩有所不同,标的公司和矿业权资产
的承诺业绩存在勾稽关系。
经核查,律师认为:
上市公司原减值补偿安排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相
关规定,上市公司亦已与有色集团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矿业权资产的减值补偿安
排,保障了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
问题 12
申请文件显示:(1)上市公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14,600 万元,其中
拟用于 支付标的资产 现金对价的金额 为 66,732.51 万元、标 的资产偿还借款
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定
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票面利率、转股价格调整条款由上市公司与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
司股权结构的影响;(2)结合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
渠道、资本性支出规划等,补充披露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募集,
对本次重组进程以及对上市公司、标的资产后续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支付现金对价的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3)针对本次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票面利率确定方式、转股价格调整等主要条款约
定,逐项论证相关条款安排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对方以资产交易对价获得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配
套融资的投资者以现金对价获得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
下,假设配套融资部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与购买资产部分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一致(均为 2.65 元/股),并分别假设配套融资部分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和均未转股两种情形,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
构变化情况如下:
情形 1:配套融资部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持有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持有
本次交易前
名称 可转债未转股) 可转债全部转股)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有色集团 384,574.65 36.53% 598,622.31 44.42% 611,213.36 44.93%
现有其他股东 668,078.68 63.47% 668,078.68 49.57% 668,078.68 49.11%
配套募集资金
- - 80,981.13 6.01% 80,981.13 5.95%
投资者
合计 1,052,653.33 100.00% 1,347,682.13 100.00% 1,360,273.17 100.00%
注:假设募集配套资金投资者本次交易前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下同
情形 2:配套融资部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均未转股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持有 本次交易后(交易对方持有
本次交易前
名称 可转债未转股) 可转债全部转股)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股数(万股) 股权比例
有色集团 384,574.65 36.53% 598,622.31 47.26% 611,213.36 47.78%
现有其他股东 668,078.68 63.47% 668,078.68 52.74% 668,078.68 52.22%
配套募集资金
- - - - - -
投资者
合计 1,052,653.33 100.00% 1,347,682.13 100.00% 1,279,292.04 100.00%
本次交易前后,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形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铜陵有
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安徽省国资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结合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资本性支
出规划等,补充披露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募集,对本次重组进
程以及对上市公司、标的资产后续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影响,支付现金对价
的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一)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资本性支出
规划等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027,252.84 万元,为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规模 4.79 倍,货币资金充裕。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现金流量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4,419.93 341,305.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02.99 -195,782.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41.95 -158,400.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37,731.56 -20,799.51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41,305.75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存量借款相关负债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存量借款相关负债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短期借款 1,117,255.38 714,392.20
应付票据-信用证融资 - 257,9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5,604.77 333,913.52
长期借款 612,940.00 348,360.00
长期应付款 36,929.95 35,339.56
合计 1,922,730.10 1,689,905.28
铜业纳入合并范围,相应的长期借款转入金额较大,但上市公司总体流动性不存
在较大压力。
铜陵有色作为大型国企和深交所上市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与中国进出口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曾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及深交所发行可转债。铜陵有色可通过银行贷款、
发行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此外,标的资产并入上市公司后,上
市公司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将大幅提升,债务融资能力将显著增强,可以进一步
提高上市公司获取银行贷款或者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的能力。
亿元。上述可预见的资本性支出与上市公司目前业务规模、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
情况相匹配,不会出现超出预期和规划的大额资本性支出,导致上市公司资金紧
张的状况。
(二)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能及时、足额募集,公司支付现金对价的具体安
排和保障措施
本次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中现金对价为 66,732.51 万元,拟全部通过募集配套
资金进行支付。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上市公司将
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6 个月内或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到账后 5 个工作日内(以
期限先到为准),向交易对方一次付清上述现金对价。
因此,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上市公司需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6
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相关现金对价。上市公司保障相关现金对价支付的
安排和措施如下:
截至 2022 年末,上市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为 1,027,252.84 万元。如果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未成功实施,上述自有资金可部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截至 2022 年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1.19%,财务状况良好。如前所述,
上市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并与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截至
能够通过银行贷款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解决部分资金需求。
对价的支持
本次交易对方有色集团承诺,经其同意,其可根据上市公司实际资金周转情
况给予延期支付或分期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持。
(三)若本次配套融资未能及时、足额募集,对本次重组进程以及对上市
公司、标的资产后续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首先,本次购买资产不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购买资产的实施;其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其中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仅 66,732.51 万元,上市公
司可以通过自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解决上述现金支付需求。因此,本次配套
融资未能及时、足额募集,不会对本次交易进程造成不利影响。
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或持续不利影响
(1)在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仍保
持健康
在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实际数) 交易后(备考数)
流动比率(倍) 1.60 1.38
速动比率(倍) 0.89 0.78
资产负债率 51.19% 53.02%
从整体来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流动性水平及偿债能力略有下降,
但各项偿债能力指标仍将处于健康水平,偿债风险仍然较低。考虑到标的公司的
盈利能力较强,随着后续标的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标的公司偿债能力有望持续提
高,带动改善上市公司整体的偿债能力。
(2)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为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配套
融资用途提供保障
如前文所述,上市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筹资能力较强,配套融资规模较上
市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经营业绩良好,能够保障上市公
司及标的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标的资产现金对价、标的公司股东借款及
本次交易的税费和中介费用的支付。此外,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注入了优质标的
资产,将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上市公司融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随着
标的公司业绩持续释放,预计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将逐步改善。
(3)有色集团出具承诺,保障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标的资产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偿还股东借款和
支付交易的税费及中介费用,其中支付标的公司股东借款金额达 144,175.17 万
元,占配套融资总额的 67.18%。标的公司股东有色集团出具承诺,允许标的公
司根据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择机、逐步偿还对本公司的借款。同时,有色集团承
诺经其同意,可根据上市公司实际资金周转情况给予延期支付或分期支付本次交
易现金对价的支持。
综上所述,本次配套融资未能及时、足额募集,不会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
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针对本次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票面
利率确定方式、转股价格调整等主要条款约定,逐项论证相关条款安排是否符
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
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与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对比如下:
是否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符合
法》 管理办法》
规定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股价格参照股份的发行价格确定,2022 第九条第二款“上市公司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上市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为 2.65 元/股;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所参考的定价基准日 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认购 债的转股价格应当不低于
至到期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交易 认购邀请书发出前二十个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 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和 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购 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且不 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买资产发行的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向上向下修正条款。 得向下修正。”;第六十 且不得向下修正。”;第 是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上市公司因募集配套资 一条第一款“可转债应当 六十一条第一款“可转债
金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 具有期限、面值、利率、 应当具有期限、面值、利
不低于认购邀请书发出前 二十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 评级、债券持有人权利、 率、评级、债券持有人权
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且不得向下修正。本次募 转股价格及调整原则、赎 利、转股价格及调整原则、
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若上市公司 回及回售、转股价格向下 赎回及回售、转股价格向
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 修正等要素。” 下修正等要素。”
为,本次转股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是否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符合
法》 管理办法》
规定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第六十一条第三款“向特
债券票面利率为 1.00%/年; 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应当
未明确规定 是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债券利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利率和
可 转换公司债券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利率。 发行对象。”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 第八条第一款“可转债自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可转
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在此期间,可转换公司债 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 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
券持有人可根据约定行使转股权; 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 月后方可 转换 为公司股
是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 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
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 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 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及公司
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在此期间,可转换公司债 财务状况确定。” 财务状况确定。”
券持有人可根据约定行使转股权;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锁定期安排:有色集团在本次重组
中以资产认购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 第五十九条“向特定对象
的转让不受此限。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第四条第二款“上市公司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或 之日起六 个月 内不得转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
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可转债初始转股 让。发行对象属于本办法
转股的,所转换股票自可 是
价的,前述有色集团在本次重组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可转 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换公司债券将在上述限售期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
个月内不得转让。”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锁定期安排:本次交易拟向不超过 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转换股票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转股股份来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或公司因
回 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
未 明确规定 未 明确规定 ——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转股股份来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转股的股份来源为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或公司因
回 购股份形成的库存股(如有)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到期赎回条款:若持有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到期,则在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
第十一条第一款“募集说
期后五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明书可以约定赎回条款,
(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日至赎回完成日期间的利息)赎
规定发行人可按事先约定 未 明确规定 是
回 到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条件和价格赎回尚未转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到期赎回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
股 的可转债。”
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当交易对方所持可转换
公司债券满足解锁条件后,如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均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则交易对方有权
第十一条第二款“募集说
行使提前回售权,将满足解锁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全
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
部或部分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金额回售给上市公司;
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
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
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
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 未 明确规定 是
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若本次可转债募集
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本报告书的承诺相比出现
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为改变募
次 回售的权利。”
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
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
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回售申报期内不
是否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主要条款 符合
法》 管理办法》
规定
实 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上市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次交易购买资产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 第十六条第一款“向特定
与 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
—— 是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上市公司将根据相 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
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可转 定可转债受托管理事项。”
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
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
制 、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与评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
未 明确约定 未 明确规定 ——
司 债券不设担保,不安排评级
转股股利归属: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
未 明确规定 未 明确规定 ——
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付息期限和方式:自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
未 明确规定 未 明确规定 ——
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付息期限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
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购买资产发行可转债的债券期限: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可
转 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未 明确规定 未 明确规定 ——
配套融资发行可转债的债券期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九条规定:上市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应当符合《重组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发
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规定,并可以与特定对象约定转股期、利率及付息
方式、赎回、回售、转股价格向下或者向上修正等条款 ,但转股期起始日距离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不得少于六个月。
通过对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票面利率、转
股价格调整等主要条款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规定,相关主要条款安排均符合上述规定要求。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和“第一
节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补充披露在考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对上
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六节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之“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之“(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失败的补救措施”补充披露上市公司货币资金、现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
资本性支出规划等,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募集,对本次重组进程
以及对上市公司、标的资产后续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影响,支付现金对价的具
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九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之“十二、本次发行可转债购买资产方案、发行可转债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符合相
关规定”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票
面利率确定方式、转股价格调整等主要条款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现金流量、存量借款、融资渠道及资本性支出规划情况,分析若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未能及时、足额募集对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的影响;
构成实质性障碍;
市公司的支付现金对价的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的说明;获取有色集团出具的允许
标的公司择机偿还借款、允许上市公司延期或分期支付现金对价的承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和律师认为: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较大压力,可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可预见
的资本性支出与上市公司目前业务规模、业务发展及资金周转情况相匹配;本次
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募集,不会影响本次重组进程,亦不会对上市公司、
标的资产后续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或持续不利影响,标的公司将通过自
有资金或通过银行借款等方式自筹资金支付现金对价,有色集团出具承诺,保障
本次交易顺利进行;
定方式、转股价格调整等主要条款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问题 13
申请文件显示:(1)本次交易过程中拟将 EXSA 自标的资产中通过与评估
值等值现金置换的方式剥离,股权将转让给有色集团和中铁建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设立的两家合资公司;(2)标的资产报告期各期的汇兑净损失分别为-8,226.83
万元、19,883.77 万元;本次评估范围内涉及到多种记账本位币,汇率是本次评
估的重要参数。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回函披露日剥离 EXSA 事项的具体进展,
是否涉及境内资金汇出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2)标的资产境外子公司向
其境内股东分红的制度安排,是否包含强制分红条款,外汇汇回是否存在境外
当地政策法规或合同限制,以及分红事项对标的资产纳税与会计处理的具体影
响;(3)报告期内汇率变化与汇兑损益的匹配性,结合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净
利润的影响和占比,量化分析是否存在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经营业绩、评估作
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并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针对汇率风险的应对措施及
其有效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至回函披露日剥离 EXSA 事项的具体进展,是否涉及境内资金汇出
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框架协议》,中铁建铜冠下属子公司 CEC 将其持有的 EXSA99.98%股权转让给
有色集团和中铁建国际按照 70%:30%持股比例设立的合资公司一,CTQ 将其持
有的 EXSA0.02%股权转让给有色集团和中铁建国际按照 70%:30%持股比例设立
的合资公司二,具体情况如下:
收购方 收购标的 出售方 收购标的股权结构 定价依据
科里安特探矿公司持股 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有色集团、中铁 EXSA100% 中铁建
建国际 股权 铜冠
持股 0.02% 确定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日,该事项正在履行有色集团和中铁建国际的内部审
批程序。后续主要工作流程包括:
立、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
发改部门、商务部门审批或备案程序;
汇登记及资金汇出,并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
根据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及上述《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约定,本次 EXSA 股
权交易价格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以现金方
式支付。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 EXSA 的全部股权
价值为 1,599.08 万美元。因此,本次剥离 EXSA 事项涉及境内资金汇出。
在上述审批程序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
十四条的规定,且合资公司拟注册于铜陵市,该事项应实行备案管理并在安徽省
发改委备案;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和第九条的规定,该事项
应实行备案管理并在安徽省商务厅备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境内机构境外直
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合资公司经由注册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资金汇出,上述
审批程序均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日,该事项正在履行有色集团和中铁建国际的内部审
批程序及国资审批程序,后续工作均遵循既定的工作流程和实施进度推进,不存
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截至本问询函回复签署日,本次剥离 EXSA 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正常推
进中,该事项涉及境内资金汇出,该等剥离及资金汇出均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标的资产境外子公司向其境内股东分红的制度安排,是否包含强制分
红条款,外汇汇回是否存在境外当地政策法规或合同限制,以及分红事项对标
的资产纳税与会计处理的具体影响
(一)标的资产境外子公司向其境内股东分红的制度安排,是否包含强制
分红条款
根据标的公司境外各级子公司的章程、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合同或采矿合同的
约定,并结合境外各级子公司所在国的法律规定,标的公司境外各级子公司目前
均没有向其股东或境内股东分红的制度安排,不存在任何强制分红条款。
(二)外汇汇回是否存在境外当地政策法规或合同限制
根据加拿大、厄瓜多尔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商投资者所投资企业在履行纳税
义务后,将其所得红利汇出境外不存在法律障碍。同时,根据加拿大 BJ 律所、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意见,当地盈利分红汇出所在国不存在法律障碍。
(1)加拿大层面
在加拿大层面,CRI 及其子公司未与任何相关主体签订关于矿业投资、利润
分配等事项有关的合同,因此,在加拿大层面不存在外汇汇回相关的合同限制。
(2)厄瓜多尔层面
在厄瓜多尔层面,标的公司位于厄瓜多尔的子公司签订的与矿业投资、利润
分配等事项有关的合同包括《投资合同》和《采矿合同》。
其中,ECSA(作为投资方)、CRI(作为投资方担保人)与厄瓜多尔政府
(作为投资接受方)签订的关于米拉多铜矿的《投资合同》中约定:
“第十五条:投资方、投资方担保人和/或投资接受方的权利:根据《生产、
贸易与投资基本法规》第 18、19 条和《投资条例》第 14 条的规定,投资方、投
资方担保人和投资接受方享有如下权利:……
d)根据相关法律准则的规定,在履行了与员工分享金有关的义务、相关税
务义务和其它对应法律义务之后,可以自由地将来自于已注册外商投资公司的定
期收入或利润以外币的形式汇往国外。
……
k)投资方和投资接受方有权控制、使用来自于或与投资或《投资合同》相
关的任意资金、有权将之兑换成任意货币,并有权将之转账或汇寄至国外。投资
方或投资接受方没有义务将上述资金保留在厄瓜多尔,或兑换成厄瓜多尔货币,
也不受任何其它的限制,除本合同、《采矿合同》和适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税务
义务和预扣义务之外。具体包括:在缴纳了投资或投资接受方(的经营活动)产
生的厄瓜多尔税款之后,部分或全部的收入或净利润;……”
ECSA 与厄瓜多尔政府签订的关于米拉多铜矿的《采矿合同》中约定:
“第 9.1 条:矿权人的权利:……9.1.15. 按照适用法律法规依法缴税后的年
净利润可在海外不受限制地自由地处理,交易,汇出和持有;……”
因此,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在厄瓜多尔层面不存在外汇汇回相关的合同限制。
(三)分红事项对标的资产纳税与会计处理的具体影响
具体影响
标的公司的主要经营实体为 ECSA,根据标的公司当前的境外架构,其收益
分红涉及厄瓜多尔实体 ECSA 向加拿大实体 CRI 的分红,以及加拿大实体 CRI
向境内标的公司中铁建铜冠的分红。根据厄瓜多尔税收法规及相关双边税收协
定,厄瓜多尔实体在完成厄瓜多尔境内的所得税缴纳义务后,其向注册于加拿大
的母公司进行分红需要缴纳 5%的预提所得税,加拿大公司收到的股息收入对应
的税负在加拿大可全额豁免。根据加拿大税收法规及相关双边税收协定,加拿大
公司对中国股东支付股息需要缴纳 10%的预提所得税,中国境内母公司收到股息
红利对应的中国境内税负将可运用境外子公司已缴纳的境外税收进行全额抵免。
因此,标的公司在目前境外股权架构下取得 ECSA 的分红的税收成本主要为
厄瓜多尔层面的 5%预提所得税和加拿大层面的 10%预提所得税,在分红实施时
需要考虑纳税义务及对会计处理的影响。若标的公司境外经营实体不实施分红,
则对标的公司的纳税义务、会计处理均无直接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不存在跨境分红的情形。根据标的公司
及主要运营主体 ECSA 对米拉多铜矿开采工程二期的投资规划,二期项目投资规
模约为 8.60 亿美元,建设期为 3 年(2022 年下半年至 2025 年上半年),其资金
将优先使用一期项目经营产生的净利润及现金流,当内生增长无法覆盖时,考虑
从银行借款作为补充。结合标的公司和 ECSA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8.60 亿美
元的投资规模已明显超出标的公司当前账面的货币资金规模及米拉多铜矿一期
项目投产以来的累计利润规模,即使在不分红的情况下,标的公司现有及未来较
长时间内的利润积累也无法覆盖二期项目的资本开支。
同时,2022 年 6 月 30 日,有色集团出具了关于子公司分红事项的声明:
“截
至本声明出具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目
前经营情况良好,对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铜冠’)无分
红需求。同时,米拉多铜矿二期建设预计投资 8.6 亿美元,此外考虑到中铁建铜
冠下属子公司在海外的运营资金需求以及海外产业投资布局,有色集团在可预见
的未来,对中铁建铜冠及旗下子公司 Corriente Resources Inc.(科里安特资源公
司)没有分红安排及需求,Corriente Resources Inc.(科里安特资源公司)及其他
加拿大持股平台企业对包括 ECSA 在内的厄瓜多尔子公司亦不存在分红安排及
需求。同时,中铁建铜冠股东会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分红议案及决议。”
据此,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分红计划,因此不涉及相关
纳税义务及对会计处理的影响。
三、报告期内汇率变化与汇兑损益的匹配性,结合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净
利润的影响和占比,量化分析是否存在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经营业绩、评估作
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并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针对汇率风险的应对措施及
其有效性
(一)报告期内汇率变化与汇兑损益的匹配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4、
期间费用分析”之“(3)财务费用”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汇率变化与汇兑损益的
匹配性,具体情况如下:
“中铁建铜冠主要通过其在加拿大、厄瓜多尔的全资子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因此日常运营主要涉及美元、加拿大元等外币,其中美元外币金额占比 99%
以上。2021 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略有下降;2022 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呈快
速上涨趋势,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与汇兑损益相关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主要为美元货币资金、美元长期
借款(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整体体现为美元负债。2020-2022 年,
标的公司主要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金额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外币货币性资产项目(万美元) 3,502.60 16,714.65 9,798.15
外币货币性负债项目(万美元) 57,400.32 141,962.69 144,870.47
美元货币性项目净额(万美元) 53,897.72 125,248.04 135,072.32
期末汇率 6.9646 6.3757 6.5249
汇率变动 0.5889 -0.1492 —
汇兑净损失(万元,负数为收益) 19,883.77 -8,226.83 —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美元货币性项目净额表现为美元负债,且逐年下滑。
美元处于贬值趋势,当年产生汇兑净收益 8,226.83 万元,具备合理性。2022 年
末,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 6.9646,较上年末上涨 0.5889(涨幅为 9.24%),美元
处于升值趋势,当年产生汇兑净损失 19,883.77 万元,具备合理性。
由于标的公司归还了大量的美元借款,使得美元货币性项目净额由 2021 年末的
益)规模虽然有所增长,但变动幅度小于汇率变动幅度,具备合理性。
综上,标的公司汇兑损益变动与外币货币性项目规模及汇率变动相匹配。”
(二)结合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净利润的影响和占比,量化分析是否存在
汇率波动对标的资产经营业绩、评估作价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
“二、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九)重要其他事项说明”之“6、货币
和汇率的影响”补充披露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评估作价的影响,具体
情况如下:
“(1)量化分析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评估作价的影响
基于评估预测的承诺期净利润,假设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1%、±5%、
±10%,对标的公司承诺期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汇率(美 净利润
汇率变
元:人民
动比例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承诺期累计
币)
基准日
汇率
-1% 1:6.6443 38,927.96 39,997.56 68,220.88 106,583.61 120,133.60 373,863.61
-5% 1:6.3758 37,354.86 38,381.23 65,464.04 102,276.50 115,278.93 358,755.56
-10% 1:6.0403 35,389.21 36,361.58 62,019.26 96,894.63 109,212.85 339,877.53
汇率(美 变动值
汇率变
元:人民
动比例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2027 年度 承诺期累计
币)
基准日
汇率
-1% 1:6.6443 -393.13 -403.93 -688.95 -1,076.38 -1,213.21 - 3,775.60
-5% 1:6.3758 -1,966.23 -2,020.25 -3,445.80 -5,383.48 -6,067.88 - 18,883.64
-10% 1:6.0403 -3,931.87 -4,039.91 -6,890.57 -10,765.36 -12,133.96 - 37,761.67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承诺期的累计净利润为 377,639.21 万元,当美元兑
人民币汇率波动±1%、±5%、±10%时,净利润将分别同比波动±3,775.60 万
元、±18,883.64 万元、±37,761.67 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5%和
况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对标的公司的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其中加拿大—厄瓜多尔层面采用美元兑
加元汇率,中国—加拿大层面采用加元兑人民币汇率。假设综合汇率波动±1%、
±5%、±10%,其中假设美元兑加元不变,加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1%、±5%、
±10%,对标的公司评估作价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汇率变动比例 汇率币种 汇率 评估值 变动值 变动比率
美元:加元(不变) 1.2886
加元:人民币(10%) 5.7264
美元:加元(不变) 1.2886
加元:人民币(5%) 5.4661
美元:加元(不变) 1.2886
加元:人民币(1%) 5.2579
美元:加元 1.2886
基准日汇率 953,321.55 — —
加元:人民币 5.2058
美元:加元(不变) 1.2886
-1% 939,308.24 -14,013.31 -1.47%
加元:人民币(-1%) 5.1537
美元:加元(不变) 1.2886
-5% 883,308.80 -70,012.75 -7.34%
加元:人民币(-5%) 4.9455
美元:加元(不变) 1.2886
-10% 813,296.05 -140,025.50 -14.69%
加元:人民币(-10%) 4.6852
由上表可知,标的公司评估值为 953,321.55 万元。当综合汇率波动±1%、
±5%、±10%时,评估值将分别同比波动±14,013.31 万元、±70,012.75 万元和
±140,025.50 万元,占基准日评估值的比例分别为 1.47%、7.34%和 14.69%,对
评估值影响比例较低。
首先,汇率通常处于双向波动状态,长期维持极端情况的可能性较低,对标
的公司的评估作价产生的影响较小;其次,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阶段,有利
于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估值的增长;再次,上市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将标的公司纳
入上市公司体系后,将锁定铜精矿原矿成本,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阶段,将
有利于原料成本的控制并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综上,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的
经营业绩及评估作价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三、本次交
易完成后的风险”之“(三)外汇风险”和“第十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本
次交易完成后的风险”之“(三)外汇风险”补充披露外汇风险。
(三)补充披露标的资产针对汇率风险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五、主营业务情况”之“(九)境外经营情况”之“3、海外生产经营风险应
对措施”之“(2)经济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补充披露标的公司针对汇率风
险的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具体情况如下:
“3)关于汇率风险,标的公司具体的应对措施如下:
①制定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管理,健全和完善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外币汇率变动情况,
合理制定贸易条款和结算方式,适当情况下开展利率、汇率保值业务,防范和控
制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②加强金融、外汇人才的储备和培养,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水平,指定专人
从事汇率预测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管理工作,并委托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财务、税务、
外汇知识培训。
③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升经营运转效率,事先制定详细的资金需求计划,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标的公司外币借款较多的实际情况,在米拉多一期项目
实现盈利后及时归还借款,尽量减少因汇率大幅波动而造成的汇兑损失。
标的公司结合厄瓜多尔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依法合理地缴纳了相关税费,
确保了税务合规性,且积极落实外汇管理相关制度,在利率存在波动风险的情况
下,及时归还外币借款(存量借款相关负债总额由 2020 年末的 1,026,887.36 万
元持续下降至 2022 年末的 627,326.60 万元),减少了汇兑损失。标的公司在上
述 应 对措施的帮 助下 ,2020-2022 年分 别实 现归母 净利 润 46,869.00 万元、
就业支持,为预测期内米拉多项目的稳定运行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四、补充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十二、其他情况的说明”之“(四)报告期后拟剥离资产情况”之“5、剥离
EXSA 事项的具体进展,是否涉及境内资金汇出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补充
披露剥离 EXSA 事项的具体进展和是否涉及境内资金汇出以及是否存在实质性
障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
“十、中铁建铜冠下属公司情况”之“(三)标的资产境外子公司向其境内股东
分红的制度安排,是否包含强制分红条款,外汇汇回是否存在境外当地政策法规
或合同限制,以及分红事项对标的资产纳税与会计处理的具体影响”补充披露子
公司分红相关的事项。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4、
期间费用分析”之“(3)财务费用”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汇率变化与汇兑损益的
匹配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十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
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分析”之“(二)盈利能力分析”之“4、期间费
用分析”之“(3)财务费用”补充披露报告期内汇率变化与汇兑损益的匹配性。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之“第七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
“二、中铁建铜冠评估基本情况”之“(九)重要其他事项说明”之“4、货币
和汇率的影响”之“(2)量化分析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评估作价的
影响”补充披露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评估作价的影响。
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草案)》“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五、
主营业务情况”之“(九)境外经营情况”之“3、海外生产经营风险应对措施”
之“(2)经济风险应对措施及有效性”补充披露标的公司针对汇率风险的应对
措施及其有效性。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改委、商务部、外管局关于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的相关法规,并取得了标的公司
及有色集团就相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同、查阅并复核 BJ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并取
得了有色集团出具的声明;
验算汇兑损益变动与外币货币性项目规模及汇率变动的匹配性;
影响;
施执行的有效性。
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改委、商务部、外管局关于境外投资审批或备案的相关法规,并取得了标的公司
及有色集团就相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同、查阅并复核 BJ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并取
得了有色集团出具声明。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中,该事项涉及境内资金汇出,该等剥离及资金汇出均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任何强制分红条款,经查阅加拿大、厄瓜多尔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投资合
同和采矿合同,并复核加拿大及厄瓜多尔律师备忘录,外汇汇回不存在境外当地
政策法规或合同限制。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分红计划,不涉
及对标的公司纳税与会计处理的具体影响;
公司的评估作价产生的影响较小;其次,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阶段,有利于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估值的增长;再次,上市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将标的公司纳入
上市公司体系后,将锁定铜精矿原矿成本,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阶段,将有
利于原料成本的控制并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综上,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的经
营业绩及评估作价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的情况下,及时归还外币借款,减少了汇兑损失。
经核查,坤元评估认为:
公司的评估作价产生的影响较小;其次,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升值阶段,有利于
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和估值的增长;再次,上市公司通过本次收购将标的公司纳入
上市公司体系后,将锁定铜精矿原矿成本,在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贬值阶段,将有
利于原料成本的控制并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综上,汇率波动对标的公司的经
营业绩及评估作价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的情况下,及时归还外币借款,减少了汇兑损失。
经核查,律师认为:
中,该事项涉及境内资金汇出,该等剥离及资金汇出均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任何强制分红条款,经查阅加拿大、厄瓜多尔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章程、投资合
同和采矿合同,并复核加拿大及厄瓜多尔律师备忘录,外汇汇回不存在境外当地
政策法规或合同限制。标的公司境外子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没有分红计划,不涉
及对标的公司纳税与会计处理的具体影响。
问题 14
申请文件显示:上市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
和浙江之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之源评估)作为本次重组的评估
机构,其中坤元评估出具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之源评估对涉及矿业
权出具评估报告,且对矿业权的评估根据其他境外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和
《二期可研》等资料进行了预测;本次重组律师事务所为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外,但本次重组报告书中引用了加拿大、厄瓜多尔等境外律所和大成国际律所
对标的资产业务运营资质齐备性、冶炼净权益金回购事项、安全生产事故、尚
未了结的仲裁及诉讼、行政处罚等事项的法律意见,而本次重组律师事务所并
未对前述相关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截至报告期末米拉多项目一期的实际开采情况
与《初步设计》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初步设计》《二期可研》的权威性与可
靠性,本次交易对矿业权的评估依据前述评估资料的合理性;(2)本次重组申
报中介机构根据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是否已经保持职
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按规定是否需要并已对相关内容进行调
查、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并补充明确本次重组各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中引用
的其他机构意见及所涉事项的法律责任;(3)结合标的资产主要经营主体的运
营所在地,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配置等,补充说明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开展
尽职调查的具体方式及有效性,是否足以支撑其出具核查意见/审计报告或发表
核查结论。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和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至报告期末米拉多项目一期的实际开采情况与《初步设计》是否存
在较大差异,《初步设计》《二期可研》的权威性与可靠性,本次交易对矿业
权的评估依据前述评估资料的合理性
(一)截至报告期末米拉多项目一期的实际开采情况与《初步设计》是否
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报告期末(2022 年 12 月末),米拉多项目一期的实际开采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采出矿石量(万吨) 2,113.57 1,355.22 576.08 307.25
根据《初步设计》规划,米拉多一期项目建设期为 4 年,投产期为 3 年,项
目投产第 1 年生产负荷为 33%,第 2 年为 50%,第 3 年为 75%,以后各年为 100%
直至露天开采后期逐步减产,即在投产的第 4 年达到满产 2000 万吨/年。2019
年下半年米拉多铜矿一期投入试生产,2020 年度尚处于试生产期间,受厄瓜多
尔当地政策影响,标的公司在 2020 年 4-8 月期间停工,于 2020 年 9 月恢复试
生产,因此米拉多项目一期投产前 3 年(2019-2021 年)的实际产量低于设计负
荷水平;2020 年 12 月米拉多项目一期首条生产线调试完毕正式投入使用,一期
项目自 2021 年起进入正式生产期,
整体而言,报告期末米拉多项目一期的实际开采情况与《初步设计》规划的生产
规模 2000 万吨/年原矿进度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初步设计》《二期可研》的权威性与可靠性
《初步设计》是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ENFI)于 2014 年 6 月编制完
成的。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ENFI)成立于 1953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
立后,为恢复和发展我国有色金属工业而设立的专业设计机构,现为世界五百强
企业中国五矿、中冶集团子企业,拥有全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项目,立足有色矿冶工程,依靠科技创新驱动,高端咨询引领,发展科学研
究、工程服务与产业投资三大业务领域,深耕非煤矿山、有色冶金、水务资源、
能源环境、新高材料、市政文旅、城市矿产、智能装备、房产经营九个业务单元,
形成核心能力突出、竞争优势明显、国际化运作、特色鲜明的多元业务集群,能
够提供总承包、项目管理、工程咨询、设计、造价咨询、监理、环境评价、供货
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在产业领域,是国内少有具备咨询、设计、建设、投资、运
营“五位一体”服务能力的企业之一。
作为行业技术引领者,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拥有地质、采矿、选矿、
尾矿、冶炼、建筑、结构、电气、热工等工艺及相关公辅配套共计 40 多个专业
的设计力量,形成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和诸多国家级、行业级设计大师、百名
博士团队在内的高素质人才团队,搭建了全专业技术研发平台,拥有硅基材料制
备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金属采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8 个国家级平台,
院士专家工作站、2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恩菲研究院,矿业经济研究院,中冶
低碳技术研究院、偃师研发基地和 23 个省部级平台,依托“833231”(8 国家
级平台,3 站,3 院,23 个省部级平台,1 基地)研发平台,造就了一大批具有
高市场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获得了国家级、省部级奖项千余项,取得了近两千
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占比接近 50%,引领行业向智能、生态、智慧、绿色
的方向持续发展。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验丰富,曾负责巴基斯坦山达克铜金项
目、中国中冶巴布亚新几内亚瑞木镍钴项目、Kamoa Copper SA 公司卡莫阿-卡
库拉项目(Kamoa-Kakula)Phase 2A EPCM 项目、北方铜业侯马铜综合回收项目、
印尼力勤 OBI 镍钴项目、赞比亚谦比西 10 万 t/a 粗铜冶炼工厂项目、越南生权
铜联合企业采选冶工程项目、云南铜业子公司易门铜业智能工厂(自动化提升)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等项目的矿山设计工作。
《初步设计》以 ENFI 重建地质模型圈算资源储量为设计依据,从资源利用、
采选工艺方案合理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角度进行综合论证,确定了建
设规模、产品方案、采选工艺、厂址方案及财务评价有关技术经济参数,对可能
形成的灾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等问题提出了有关预防措施,并对矿山建设前
后应补做必要地质、选矿试验及环境保护等工作或措施提出了建议,最终形成设
计方案。
综合以上情况,《初步设计》的设计者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ENFI)
是我国有色金属工业的专业设计机构,拥有全行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设计
人员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和诸多国家级、行业级设计大师、百名博士团队在内的
高素质人才团队,有设计的保证,具有权威性。一期采选工程已经按照《初步设
计》施工完成,按照目前的开采情况,达产年开采能力 2000 万吨,与《初步设
计》设计情况基本一致,《初步设计》是可靠的,未来生产模式与《初步设计》
一致,作为采矿权评估的依据是合理的。
标《米拉多二期工程银行融资可行性研究主设计单位投标书》,于 2022 年 2 月
编制完成《二期可研》。
中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咨询”)总部位于温哥华,是始建
于 1958 年的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拥有中外工程师和专家 400
余人,涵盖了地质、采矿、选冶、环保、土建、技术经济等矿山咨询和工程服务
的全部专业。咨询服务包括:NI43-101 独立技术报告、JORC 地质报告、预可研
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购尽职调查报告及项目融资。工程服务包括:工程设
计、工程总承包、生产试运行服务、生产优化。
中金咨询依托的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拥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监理甲级、工程造价乙级、地质
灾害治理设计、评估乙级等资质的综合设计院,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
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现有职工 400 余人,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和高级工程师 140 人,工程师 102 人,有 120 余人分别获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安
全评估师、一级建造师等注册资格。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通过 60 余年的发
展建设,形成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专业配套、人员结构合理的技术骨干队伍,
具有先进的设计手段和技术装备,具有承担国内外大型矿山建设项目工程咨询
(含工程造价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生产运营
管理的能力。
长春黄金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经验丰富,曾负责完成内蒙古乌努格吐山铜钼
矿、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公司拜仁达坝银多金属矿、西藏华泰龙甲玛铜多金属矿、
紫金矿业青海威斯特铜业德尔尼铜矿工程、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乌山铜钼
矿、吉尔吉斯斯坦库鲁-捷盖列克矿资源开发项目、刚果(布)黑角索瑞米铜铅
锌多金属矿开发项目、厄立特里亚科卡金矿资源开发项目(2000t/d)工程、吉林
白山板庙子金矿采选项目、贵州金兴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紫木凼金矿扩建工程
等项目的矿山设计工作。
《二期可研》依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2017 年 11 月完
成的《米拉多(Mirador)北矿床铜矿石选矿试验研究报告》、北京矿冶研究总
院 2017 年 10 月完成的《厄瓜多尔米拉多北矿体铜矿石工艺矿物学研究》、中
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 6 月完成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厄瓜多
尔米拉多铜矿项目 2000 万 t/a 采选工程初步设计》等报告,按照《全球尾矿管理
行业标准》(UNEP、PRI、ICMM,2020 年 8 月 5 日)、《采矿业环境、健康
与安全指南》(简称《EHS 指南》)(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环境、
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中大型矿山尾矿库设计、
施工、运行和维护项目的许可说明》
(厄瓜多尔能源和不可再生自然资源部,2020
年 7 月 10 日)等技术规范,以开采北矿体为主,同时兼顾一期南矿体。考虑与
一期已有工程的合理衔接,对米拉多铜矿一、二期项目一体化进行了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和《二期可研》的储量数据分别根据 RPA 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和 2020 年 4 月出具的《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多铜金项目技术报告》
和《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多北矿床技术报告》及 2010-2011 年的补勘
探矿钻孔资料所得,RPA 公司亦属于具有行业权威性的第三方专业机构。
RPA 公司经营采矿业顾问服务 30 余年,是加拿大最权威的矿业顾问公司之
一,因其严谨的 NI43-101 技术工作和所出据报告的高度可靠性而享有盛名。RPA
公司的业务范围覆盖采矿业全流程,包括勘探和资源评估、范围界定、可行性
研究、融资、许可、建设、运营、关闭和修复等。RPA 公司的客户包括机构投资
者、政府、主要矿业公司、勘探和开发公司等。
RPA 出具的报告被多家中国上市公司所直接或间接的使用或参考,包括山东
黄 金 (600547.SH ) 收 购 阿 根 廷 贝 拉 德 罗 (Veladero ) 金 矿 项 目 、 新 海 宜
(002089.SZ)收购国澳锂业有限公司加拿大 Molblan 锂矿项目、中国大冶有色
金属(0661.HK)收购哈密延西铜矿项目等。
总体看,中金矿业咨询有限公司是专业设计机构,拥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资格,拥有中外工程师和专家 400 余人,有可研报告编制的保证,具有权威性。
《二期可研》在《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对米拉多南矿床进行了开采优化,对米
拉多北矿床进行了开采设计,参照的资料可靠,对一、二期项目一体化进行了充
分研究,《二期可研》参照了企业实际开采情况,设计的有关技术经济参数与企
业实际情况基本相同,是可靠的,矿业权的评估依据《二期可研》是合理性。
二、本次重组申报中介机构根据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意见的具体内
容,是否已经保持职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按规定是否需要并
已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并补充明确本次重组各中介机
构对申请文件中引用的其他机构意见及所涉事项的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组申报中介机构根据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意见的具体
内容
本次重组申报中介机构根据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意见的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中介机构 发表的核查意见 涉及引用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报告
标的资产的相关诉讼案件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法 加拿大 BJ 律所出具的《法律报告》、厄瓜
律及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期内,各厄瓜多尔子公司其他行政处罚事项
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 ECSA 采矿活动的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进行造成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不属于重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大安全事故,且已采取了严格的整改措施,不会
和《备忘录》
对 ECSA 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拥有其当前生产经营活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动所需的证照和资质
根据厄瓜多尔当地的监管要求并结合我国生产
安全事故的判定标准,标的公司发生的 14 项安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全生产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且在事故
和《备忘录》
发生后,ECSA 已采取了严格的整改措施,不会
对 ECSA 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标的公司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
独立财务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的风险较小,且续期无需支付额外的附加费用
顾问
尚未有针对各矿业权所有权提起的任何诉讼或
仲裁纠纷,各矿业权所有权已于矿业登记处及采
矿地籍处合法登记。所有矿业权均无产权负担。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此外,对 18 项矿业权的交易或处置没有任何限
制。
厄瓜多尔不存在任何规定采矿活动最高能耗的
法规或法律条款;截至目前,环境部没有对 ECSA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在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提交的环境监测报告作
出不符合规定的回应
CRI 不存在因劳务用工纠纷而导致的诉讼、仲裁
或被当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ECSA 发生的劳
务用工纠纷均未对 ECSA 的采矿和选矿厂的正常
加拿大 BJ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厄瓜多
运作产生影响,除上述诉讼外,自中铁建铜冠收
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购 CRI 后,不存在其他因劳务纠纷而发生的诉
讼、仲裁案件,不存在任何表明应暂停公司活动
的制裁
中介机构 发表的核查意见 涉及引用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报告
ECSA 历史期间股权转让均履行了相应的通知/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登记程序
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斐石律师
本次交易前后中铁建铜冠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 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
更 ,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司收购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之 法律意见书》
坤元评报〔2022〕2-25 号《铜陵有色金属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
备考审阅报告中最终交易价格引用评估报告数
会计师 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中铁建铜冠
据
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的评估报告
CRI 及其子公司均是按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法律
规定有效存续的公司,在提交年度报告方面信誉 加拿大 BJ 律所出具的《法律报告》、厄瓜
良好。厄瓜多尔子公司均是注册成立、有效存续 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的公司,且自成立至今经营状况良好
标的公司已拥有其当前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证
照和资质,标的公司不存在超出经营许可或备案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经营范围的情形,亦不存在超期限经营的情况
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属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会对 ECSA 的日常生产
和《备忘录》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厄瓜多尔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行政处罚事项不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尽职调查报告》
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CRI 及其子公司无需遵守任何联邦或省环境法律
法规,目前亦未因违反上述法律而遭受任何罚款
加拿大 BJ 律所出具的《法律报告》
或处罚;CRI 或其子公司均未面临任何未决诉讼,
亦未面临任何正在进行中的仲裁
标的公司采矿特许权、采矿合同到期后不能续期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的风险较小,且续期无需支付额外的附加费用
尚未有针对各矿业权所有权提起的任何诉讼或
仲裁纠纷,各矿业权所有权已于矿业登记处及采
律师
矿地籍处合法登记。所有矿业权均无产权负担。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此外,对 18 项矿业权的交易或处置没有任何限
制
厄瓜多尔不存在任何规定采矿活动最高能耗的
法规或法律条款;截至目前,环境部没有对 ECSA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在 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提交的环境监测报告作
出不符合规定的回应
CRI 不存在因劳务用工纠纷而导致的诉讼、仲裁
或被当地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ECSA 发生的劳
务用工纠纷均未对 ECSA 的采矿和选矿厂的正常
加拿大 BJ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厄瓜多
运作产生影响,除上述诉讼外,自中铁建铜冠收
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购 CRI 后,不存在其他因劳务纠纷而发生的诉
讼、仲裁案件,不存在任何表明应暂停公司活动
的制裁
ECSA 历史期间股权转让均履行了相应的通知/
厄瓜多尔 PBP 律所出具的《备忘录》
登记程序
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斐石律师
本次交易前后中铁建铜冠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 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
更 ,无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 司收购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股权项目
之 法律意见书》
之源评估《Mirador 1(Acumulada)铜矿采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报告中的无形资产-矿权的评估
矿特许权评估报告书》
机构(坤
容 诚 会 计师 出 具的 标 的公 司 “容 诚 审 字
元评估) 引用审计数据作为评估参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022]230Z4055 号”审计报告
矿权评估 RPA 公司《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
出具矿权评估报告
机构(之 多铜金项目技术报告》;
中介机构 发表的核查意见 涉及引用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报告
源评估) SRK 公司《厄瓜多尔东南 Mirador 与 Mirador
Norte 铜金项目以及 Panantza 和 San Carlos
铜项目技术评估报告》;
ENFI 公司《初步设计》;
RPA 公司《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
多北矿床技术报告》;
RPA 公司《厄瓜多尔萨莫拉-钦奇佩省米拉
多铜金项目技术报告》;
CGME 公司《二期可研》
容 诚 会 计师 出 具的 标 的公 司 “容 诚 审 字
引用审计数据作为评估参数,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2022]230Z4055 号”审计报告
(二)中介机构是否已经保持职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按
规定是否需要并已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
独立财务顾问针对根据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主要履
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复核其他中介机构对各具体核查事项基本情况、法律法规依据、核查
结论等核查全过程,对基本事实、核查结论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分析,并就部分
具体问题要求标的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解释说明;
(2)获取其他中介机构对各具体核查事项的原始工作底稿,独立调查或分
析复核相关事项的基本事实和论证依据,独立形成核查结论,并与其他中介机构
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进行比对,确认核查意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独立财务顾问在上述核查过程中,对其他中介机构的核查情况已保持充分的
职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并已根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
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或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对
于申请文件中引用的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不存在仅依靠其他中介机构
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的情形。
此外,独立财务顾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负责确定项目执行时间表与执行要
点,并统筹安排各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与各中介机构紧密配合,在尽调核
查程序上与其他中介机构同步进行。如存在意见分歧的,及时召开中介机构协调
会进行协商,与其他中介机构就存在分歧的事项进行讨论,交换核查过程中获取
的信息和取得的证据,对有关事项进行再次调查、复核,直至各中介机构在相关
事项的核查结论方面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申报会计师出具的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审计及审阅报告、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
核查意见,基于会计师独立履行的审计工作作出的独立判断。审计及审阅报告、
针对本次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引用评估机构相关数据的,申报会计师已履行了充
分、有效的复核程序,不存在仅依靠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出具相关报告及核查
意见的情形。
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资产运营主体位于厄瓜多尔,境内律师不具备对其他国
家或地区法律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发表意见的适当资格。境内律师在发表涉及境外
事项的法律意见时,严格按照有关境外律师出具的报告予以引述,且已履行必要
的注意义务。境内律师在引用境外律师出具的报告的同时,主要履行了以下核查
程序:
(1)审慎复核境外律师出具的报告,并对报告中列明的问题及法律风险进
行独立判断,针对相关问题及时与境外律师及境外法务人员沟通,并根据需要就
具体问题召开视频会议进行讨论,以获取境外律师对相关事项的解释说明。
(2)核查标的公司提供的底稿资料,如存在与境外报告不一致的情形,及
时与境外律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核查具体内容,以确保结论意见的准确性与
完整性。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境内律师保持了合理的职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
立分析,同时根据《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对相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验证,不存在仅依靠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矿权评估机构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和《二期可研》
等资料进行矿权评估,评估机构对于本次交易评估中相关参数引用《勘探报告》、
《可研报告》相关数据已履行了充分、有效的复核程序;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
构对无形资产-矿权的评估引用矿权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使用会计师出具的标
的资产审计报告数据作为资产评估参数,评估师对引用上述矿权评估报告时对其
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依据、参数选取、假设前提、使用限制
等进行了确认,上述评估报告满足资产评估报告的引用要求。因此,本次交易的
矿权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机构均就引用的其他中介机构的报告文件履行了必要
的查验复核义务,不存在仅依靠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出具相关报告及核查意见
的情形。
(三)补充明确本次重组各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中引用的其他机构意见及
所涉事项的法律责任
本次重组各中介机构对申请 文件中引用的其他机 构意见详见问题 14 之
“二、”之“(一)本次重组申报中介机构根据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意见
的具体内容”。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已对本次重组申请文件中引用的其
他中介机构意见在各自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
析、调查或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因引用其他机构意见导
致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未能勤
勉尽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根据其他中介机构核查情况发表意见的
事项,坤元评估在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
按规定已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本次评估中对无形资产—
采矿特许权的评估引用了浙之矿评字[2022]098 号《Mirador 1(Acumulada)
铜矿采矿特许权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论,并承担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结论的
相关责任。
本次重组的矿权评估机构之源评估对于矿权评估中相关参数引用《勘探报
告》《二期可研》《项目技术报告》《初步设计》等资料的相关数据,之源评估
在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调查或复核,并
作出独立判断。评估人员了解了评估相关参数的取得过程,并承担引用其他中介
机构报告结论的相关责任。
三、结合标的资产主要经营主体的运营所在地,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配置
等,补充说明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开展尽职调查的具体方式及有效性,是否
足以支撑其出具核查意见/审计报告或发表核查结论
本次交易涉及的主要资产经营主体为境外子公司 ECSA,其运营所在地为厄
瓜多尔。受前期客观条件限制,中介机构赴境外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存在困难。为
保证本次交易尽职调查工作的充分性,上市公司聘请了专业的翻译机构、境外律
师协助完成尽职调查工作,中介机构配置充足的人员,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
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介机构项目组人员配置充足
尽职调查期间,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配备充足的尽调人员参与尽职调查工
作,相关尽职调查工作的人员配置情况如下:
中介机构 人员配置情况
项目组共 10 人,现场配备 8 人开展现场工作,4 人具备保荐代
国泰君安(独立财务顾问)
表人资格
项目组共 9 人,现场配备 7 人开展现场工作,4 人具备保荐代
华泰联合(独立财务顾问)
表人资格
境内现场配备 7 人开展现场工作,境外现场配备 10 人开展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场工作,6 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项目组共 4 人,现场配备 3 人开展现场工作,均具有律师执业
承义律师事务所
资格
项目组共 8 人,现场配备 7 人开展现场工作,5 人具有资产评
坤元评估(资产评估机构)
估师资格
项目组共 3 人,现场配备 2 人开展现场工作,3 人具有矿业权
之源评估(矿业权评估机构)
评估师资格
(二)中介机构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尽职
调查工作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尽职调查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中介机构 尽职调查的具体方式
独 立 财务 顾
问 ( 国泰 君
安)
其审计及尽调工作情况,确认符合尽调要求;
独 立 财务 顾 1、复核其他中介机构对境外标的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监盘、境外供应商访谈、境外相关工
问 ( 华泰 联 作人员访谈资料;
中介机构 尽职调查的具体方式
合) 2、现场访谈标的公司境内供应商及客户、标的公司境内相关工作人员;
容诚会计师
调中出现的问题及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承义律师
评估机构
公司生产负责人进行访谈,并调查核实露天采场分布、目前开采情况、动用资源储量、未
(坤元评估、
来产能、实际投资及未来投资、生产人员构成及稳定性、生产成本等情况。对选矿场进行
之源评估)
视频勘察,并对选矿各环节进行了解,对铜精矿产品品质、销售情况和市场价格水平进行
调查了解。对项目整体规划、设计方案以及当地社区环境、厄国政经形势等进行征询;与
项目委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收集、核实与评估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
受前期客观条件限制,截至本回复出具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境外派驻团
队,开展标的公司境外主体审计工作;其他中介机构主要通过远程视频连线、获
取并复核驻外会计师或境外律师工作底稿等替代方式进行全面、详尽的尽职调查
工作。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投入充足的专业人员,克服前期客观条件限
制,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全面、
详尽的尽职调查工作,能够支撑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和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进度计划,比较分析两者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项目经验、专家配置等情况,查阅《初步设计》《二期可研》设计依据、技术规
范等,分析其权威性及可靠性;
体内容,查阅相关底稿,分析中介机构是否保持职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
立分析;
的法律责任;
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项目经验、专家配置等情况,查阅《初步设计》《二期可研》设计依据、技术规
范等,分析其权威性及可靠性;
体内容,查阅相关底稿,分析中介机构是否保持职业怀疑并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
立分析;
的法律责任;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认为:
在较大差异;《初步设计》《二期可研》及其引用的储量报告的出具机构具备出
具相关报告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方案设计、技术规范等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初
步设计》《二期可研》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
构在各自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按规定已
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因引用其他机
构意见导致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申报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
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限制,配置充足的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能够支撑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和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经核查,坤元评估认为:
在较大差异;《初步设计》《二期可研》及其引用的储量报告的出具机构具备出
具相关报告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方案设计、技术规范等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初
步设计》《二期可研》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
的事项,坤元评估在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
按规定已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本次评估中对无形资产—
采矿特许权的评估引用了浙之矿评字[2022]098 号《Mirador 1(Acumulada)
铜矿采矿特许权评估报告书》的评估结论,并承担引用其他评估机构报告结论的
相关责任;
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405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
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限制,配置充足的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能够支撑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和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经核查,之源评估认为:
在较大差异;《初步设计》《二期可研》及其引用的储量报告的出具机构具备出
具相关报告的资质和专业能力,方案设计、技术规范等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
《初
步设计》《二期可研》具备权威性和可靠性;
报告》《二期可研》《项目技术报告》《初步设计》等资料的相关数据,之源评
估在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调查或复核,
并作出独立判断。评估人员了解了评估相关参数的取得过程,并承担引用其他中
介机构报告结论的相关责任;
出具的容诚审字[2022]230Z4055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
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
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限制,配置充足的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能够支撑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和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经核查,律师认为:
力,方案设计、技术规范等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初步设计》《二期可研》具
备权威性和可靠性;
构在各自专业领域范围内保持职业怀疑,运用职业判断进行独立分析,按规定已
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复核并作出独立判断。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因引用其他机
构意见导致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申报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
责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限制,配置充足的人员,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和远程视频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开
展尽职调查工作,能够支撑各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和发表相关核查意见。
其他问题
一、请上市公司全面梳理“重大风险提示”各项内容,突出重大性,增强
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
回复:
上市公司已对《重组报告书(草案)》“重大风险提示”各项内容进行全面
梳理,突出重大性,增强针对性,强化风险导向,删除冗余表述,并按照重要性
进行排序。
主要调整包括:
余表述;
并进行分析,同时,对部分已经提示的风险进行进一步阐释说明,并将各项风险
因素按照重大性、针对性、导向性的原则重新排序。
二、请上市公司关注重组申请受理以来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等情况,请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情况中涉及该项目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
事项进行核查,并于答复本审核问询函时一并提交。若无重大舆情情况,也请
予以书面说明。
回复:
(一)上市公司说明
自本次重组申请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至本回复出具
之日,公司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并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本次重组相关的媒体报
道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不存在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检索了自本次重组申请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获深圳证券交易所
受理至本回复出具之日的相关媒体报道情况,并通过网络检索等方式对本次发行
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进行了检索,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申请受
理以来未发生有关该项目的重大舆情或媒体质疑。
独立财务顾问将持续关注有关公司本次重组相关的媒体报道等情况,如果出
现媒体对项目信息披露提出质疑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将及时进行核查。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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