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实业: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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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3-04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高精铝材”),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
中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孚”)、控股二级子公司广元市林丰铝
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元林丰”)拟为广元高精铝材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元利州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
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广元高精铝材累计实际担保金额为 1.93
亿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元高精铝材拟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元利州支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至 2025 年 6 月 5 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四川中孚、广元林丰拟为此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3
年。
公司及子公司为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元利州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000 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元中孚高精铝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800MA68AA9W6P
   成立时间:2019 年 03 月 13 日
   住   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袁家坝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庆峰
   注册资本:188,322.56 万元
   经营范围:铝液(锭)、铝材生产与销售;氧化铝、炭素制品等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表仪器、设备零配件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广元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 351,834.48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6,027.60 万元,净资产为 215,806.87 万元;2022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为 288,179.97 万元,净利润为 27,818.46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广元高精铝材资产总额为 360,992.25 万元,负债总
额为 128,871.03 万元,净资产为 232,121.22 万元;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其 15.93%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
孚持有其 51.51%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孚铝业”)持有其 32.56%的股权。综上,公司、四川中孚及中孚铝业合计持有广
元高精铝材 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元高精铝材拟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元利州支行申请不超过 2,000 万元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至 2025 年 6 月 5 日止,
公司及子公司四川中孚、广元林丰拟为此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3
年,担保的范围主要包括债务本金和利息等相关费用。此笔担保为新增担保额度,
资金用途主要为补充广元高精铝材流动资金。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广元高精铝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
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
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且公司、四川中孚
及中孚铝业合计持有其 100%的股权,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
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公司、四川中孚及中孚
铝业合计持有广元高精铝材 100%股权,公司及四川中孚、广元林丰为其提供担
保可满足广元高精铝材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助于广元高精铝材补充流动资
金,同时广元高精铝材盈利状况良好、资信状况稳定,因此本次担保不会损害本
公司及子公司利益,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49.83 亿元,实际
担保总额为 15.43 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的 12.74%,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目
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为广元高精铝材提供担保的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被担保人广元高精铝材 100%股权,广元高精铝
材本次在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利州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000 万元
融资额度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广元高精铝材提供担保,可
满足其流动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同时广元高精铝材经营状况良好,具
有较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此笔担保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担保事项,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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