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鼎龙: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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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2        证券简称:ST 鼎龙         公告编号:2023-034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2023年6月1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以1.36元/股的价格
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6,200万股,本次回购注
销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9,994,639股减少为857,994,639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919,994,639元减少为857,994,639元。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要求本公司清
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
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
债权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顿花园酒店21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小平、危永荧
  联系电话:020- 32615774
  联系传真:020- 32615772
  电子邮箱:stock@dinglongwh.com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
印件。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
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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