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股份总数 102,385,8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40,954,324.80 元(含税),实际派发金
额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准。本年度不实施送红股或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385,812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6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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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9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谢玮、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玮和徐建英、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徐建英、闫永革、吴新明、谭诗干、刘涛、黄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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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雄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所持
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转让价格不低于以转让日为基
准经前复权计算的发行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美泰工业园 3 号楼
咨询联系人:王姣
咨询电话:0755 2819 2960
传真电话:0755 2894 3869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