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 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23-043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6 月 7 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
达各位监事。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本次监事会
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卢志丹女士、曾春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李英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监
事任期三年,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的选举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为确
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拟新聘任的监事,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
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此次委托贷款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
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决策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明之辉提供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委托贷款内
容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 8,000 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
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
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在后续实际签署授信担保合同时,明之辉其余股东代表将至少按持股比
例提供相应的连带担保措施,以保障公司的利益,实际担保额度及期限最终以向
银行实际出具的担保合同为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3 票,占出席会议监事所持表决权的 100%;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鉴于明之辉未能完成 2020 年至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
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主体应
补偿股份 8,331,732 股,相关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 元回购并依法予以
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 779,829,726 股减少至 771,497,994
股,监事会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779,829,726 元变更为 771,497,994 元,并对
《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洋王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