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 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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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 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3-034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6,642,4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7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4,729,214.1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按照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转
增)总额。
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6,642,43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53000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六、有关咨询办法
   七、备查文件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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