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总额 1,401,544,698 股为基数,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0,465,650 股后的股份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0.50 元(含税);
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公司 2023 年 6
月 16 日收盘价-0.0496266 元。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等情况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
过,详见2023年5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1,401,544,698股为基数,扣
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465,650股后的股份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红
的总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69,553,952.40元=1,391,079,048股*0.05元/股。因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应以0.0496266元/股计
算 。( 每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 即 0.0496266 元 / 股
=69,553,952.40元/1,401,544,698 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
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496266元/股。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2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至2023年6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分配方案:扣除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465,650股后的股份数,向可
参与权益分派的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0.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非股改、
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9 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 2023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 现金红利发放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9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无。
七、调整相关参数情况
无。
八、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371-69588999
咨询传真:0371-69588000
咨询联系人:张召平、谢建红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