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 2023 年度与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的日
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增加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
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增加日常关联交
易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正常进行,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
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
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葛敏 兆文军 姚宏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