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材 料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8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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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以及《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秩序。
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
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
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
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
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五、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
上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事先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
会议程要求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大会会议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股东的发言、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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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
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
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八、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
待所有股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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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21 日15 时 00 分
(二)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 108 号 T 区 1 栋 12 楼会议室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 年 6 月 21 日至自2023 年 6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勇
三、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介绍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会议议程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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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签署会议文件
(十一)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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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月 27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总股本 50,498,32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公司对注册资
本及《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变更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498,320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242,497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0,498,320 股,公司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5,242,497 股,公司
的股本结构为 :人民币普通股 50,498,320 股, 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75,242,497 股,公
公司未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司未发行除普通股以外的其他种类股份。
除上述条款变更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
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6 月 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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