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6-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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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07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深圳金信诺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修订
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
公示情况对名单人员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并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公示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修订稿)》,将公司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
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9 日,公示期不少于
   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
司担任的职务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修
订后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监事会对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
  除黄昌华先生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
外籍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均为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在职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后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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