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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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建设高效 N 型单晶硅棒、硅片项目的独立意
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拉晶和切片
环节储备的产品技术、生产管理经验和优质上下游客户资源优势。有利于提升公
司市场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事项。
独立董事:贾锐、王锡谷、邓鹏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