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
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全体独立董
事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焱、韩强、程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