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ST 必康 公告编号:2023-096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意投资风险。
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
上〔2023〕487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6 月
如下: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相关规定,自深圳证
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 的次一
交易日(即 2023 年 6 月 19 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间,
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退市整理期为
首个交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公司
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
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
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公司将在退市整理期首日开市前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作出终止上市决 定的风
险提示公告;退市整理期间,公司将在前十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
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
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
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五、其他重要事项
请投资者、证券公司等市场主体在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
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
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