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
观的立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司法》《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经审阅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
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
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均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况。
王瑞金、张群、赵延通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孙定文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同意聘任谢国楼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本页无正文,为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孙玉福________ ___
方拥军___________
侯向阳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