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
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获知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终止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经认真审核后,独立董事对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运作
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
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汤海鹏
               独立董事:赵莉莉
               独立董事:聂织锦
               二〇二三年六月八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锦龙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