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3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杨志
茂先生发行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44 元/股。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杨志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4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关联董事张海梅女士、曾坤林先生回避了表决,相关议案得到了非关
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
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表决情况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审议,
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
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
(四)本次交易的批准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
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杨志茂先生基本情况
姓名:杨志茂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二)关联关系说明
杨志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4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
公司关联方。
(三)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杨志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杨志茂先生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拟认购数量不超过 264,000,000 股,拟认购金额不超过 27.5616 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10.44 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定价具有公允性。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 9 日与杨志茂先生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预案》之“第三节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对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及对公司影响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之“第五
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无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