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并对
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我们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的要求,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禁
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形。
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
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仅调整投资进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许晓霞 谢青 贺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