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3-039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剩余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事项概述
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公司”)签署了《阿拉尔市国有土地上有关资产征
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需征收塔河种业公司苗木地上相关附属
物,补偿总金额为人民币 24,633,705.11 元。协议约定,征收补偿款于 2022 年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阿拉尔市国有土地上有关资产征收补偿协议书》
并收到部分征收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二、本次征收补偿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征收补偿款进
行相应的会计处理,预计该事项对公司 2023 年度税前利润的影响为人民币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