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 2023-061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66,050,12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0.075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邱庆丰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有效。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其中部分董事以视频方式参
会。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其中董事兼总裁俞雄先生、董事兼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邱庆丰先生、独立董事覃业志先生现场出席;董事长朱保国先生、副
董事长刘广霞女士、董事兼副总裁林楠棋先生、独立董事崔利国先生、霍静女士、
彭娟女士以视频方式出席;
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其中监事余孝云先生现场出席,监事
彭金花女士、幸志伟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赵凤光先生现场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65,771,810 99.9711 103,518 0.0107 174,800 0.018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65,771,810 99.9711 103,518 0.0107 174,800 0.018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65,771,110 99.9711 104,218 0.0107 174,800 0.018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65,921,410 99.9866 120,318 0.0124 8,400 0.0010
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65,795,110 99.9736 96,318 0.0099 158,700 0.0165
《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健康元
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65,795,110 99.9736 96,318 0.0099 158,700 0.0165
《关于审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65,795,110 99.9736 96,318 0.0099 158,700 0.0165
《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为下属子公司等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57,080,213 99.0714 8,961,511 0.9276 8,404 0.0010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健康元药业集团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959,708,241 99.3435 1,158,418 0.1199 5,183,469 0.5366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本公司授信融资及
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所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 8 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议案 3、4、8、9 需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
五、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皇甫天致、黄俐娜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