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发现金股利 11,787,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若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将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
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如总股本未发生变动的,则按上述既定基数和方
式实施分派。
其调整原则一致。
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中旗
转债转股价格为 30.27 元/股,调整后中旗转债转股价格为 30.17 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中
旗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明二路 112 号
咨询联系人:蒋晶晶
咨询电话:(0757)88830998
传真电话:(0757)8883089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