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6-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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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86       证券简称:康芝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1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31日分别以邮件、电话和书面的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
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洪常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监事孙孟可的直系亲属,孙孟可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监事孙孟可的直系亲属,孙孟可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
股东与公司核心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监事孙孟可的直系亲属,孙孟可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日。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
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为能更好地开展后续公司战略部署,进而促
使业务更优更快进一步发展,监事会同意终止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
关事项。本次终止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72 万元;同时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聘任期限为一年,自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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