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明环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6-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或“公司”)2022 年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供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陕西恒源城环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源城公司”)为公司参股
公司,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源环
保”)持有恒源城公司 40%股份。恒源城公司拥有宝鸡项目特许经营权,宝鸡项
目处理规模为生活垃圾 1,500 吨/日,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项目投资总额约人民
币 8.08 亿元。该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公司下属国源环保
拟向恒源城公司提供借款不超过 915 万元,借款利率为年利率 7.6%,期限不超
过 1 年。恒源城公司股东方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恒”)
拟与国源环保按 3:4 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同步提供借款。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
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为推进参股公司项目建设所需,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
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恒源城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注册资本:26,474.4 万元,
其中国源环保持股 40%,上海康恒持股 30%,宝鸡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鸡投资”)持股 30%;公司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虢十路 3 号(投
资大厦 22 楼);法定代表人:周勇;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
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
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
营性服务。
   (二)恒源城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恒源城公司资产总额 16,977.18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资产负债率 0.08%(上述数据已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恒源
城公司资产总额 18,543.11 万元,负债总额 11.03 万元,资产净额 18,532.08 万元;
数据未经审计)。
   (三)恒源城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恒源城公司其他股东情况: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秋路 9 号;法定代表人:龙吉生;经营范围: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环保设施的投资、开发、设计、建设(凭相关资质证书开
展业务活动),生活废弃物的清运、转运、处理和处置(含餐厨垃圾)等。上海
康恒拟与国源环保按 3:4 的比例以同等条件同步向恒源城公司提供借款。
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虢十路 3 号盛世广场 22 号楼投资大厦;法定代表人:
周斌;经营范围:城市建设及基础设施投资、工业投资、交通运输投资、文化教
育投资、旅游投资、生态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市区路桥收费。宝鸡投
资未完成相应决策,本次未同步提供财务资助。
   (五)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上一年度未对恒源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下属国源环保拟与参股公司恒源城公司签署《借款协议书》,并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借款义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各方:
   出借人:陕西国源环保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陕西恒源城环境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 914 万元整。
   (三)借款利率:年利率 7.6%
   (四)借款期限:借款发放之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止。
   (五)违约责任:借款人若不能按期偿还出借人借款本金或利息,逾期按年
利率 7.6%再上浮 50%计息,计息从逾期之日起计算。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措施
   恒源城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源环保为该公司持股比
例最高股东,根据宝鸡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向股东申请借款,恒源城公司
股东方上海康恒拟以同等条件同步提供借款。恒源城公司宝鸡项目在建设过程中,
经营情况稳定、风险可控。同时公司也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
体系,确保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全部财务资助后,公司对伟明新加坡公司借款余额为 0.315 亿美元
(按 2023 年 6 月 6 日汇率 1 美元≈7.1080 元人民币估算,借款余额约为 2.24 亿
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2%;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借款人民币 2,402.18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末经审计净
资产的 0.23%;没有发生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其项目建设
的正常开展。恒源城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向股东方进行借款,借
款利率符合市场利率标准,对借款各方均公平合理。恒源城公司经营状况和资信
情况整体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生产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向参
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出具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下属控股子
公司拟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
了满足恒源城公司发展和推进宝鸡项目建设需要,同时,股东方上海康恒拟以同
等条件同步提供借款。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伟明环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
  综上,中信建投证券对伟明环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天全          刘 涛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伟明环保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